【专题】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疑难问题与“烂尾楼”项目盘活暨投资人尽职调查要点法律实务 I 西安
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疑难问题与“烂尾楼”项目盘活暨投资人尽职调查要点
法律实务高研班
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具有一定特殊性,清算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不断增多并趋于复杂且相互交织。房地产破产案件中权利识别难、资产整合难,尤其金融机构债权所牵涉的法律及实务问题尤为复杂和关键;土地抵押、在建工程抵押等权利的维护,是破产案件中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方面。为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高破产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等十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支持管理人依法履职,同时,该文件确立了金融机构配合管理人的相关义务,切实保证管理人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房地产企业主要债权人之一的金融机构,如何确保其金融债权的实现?如何为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提供金融服务及支持?
“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的大背景下,为帮助各房地产企业、破产管理人及金融机构债权人掌握房地产企业资产重组与破产重整中的处置方法,解决实际操作中的常见难题,把握需要注意的关键点及风险,总结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践经验,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以期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实践操作有所裨益,鉴于此,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特举办“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疑难问题与“烂尾楼”项目盘活暨投资人尽职调查要点法律实务高研班”。研修班结束后将由主办单位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李 闯 河北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河北科技大学企业破产法兼职授课教师
董 明 北京市君合(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参与众多破产重组重大项目,曾代表投资人参与紫光集团重整案、代表多家境内外债权人参与海航重整项目,作为管理人参与厦工股份上市公司重整等
席志国 民商法博士,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副所长
余 宙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具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处置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主导参与数十个困境地产项目盘活投资
尹正友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
时间:4月14日—4月16日(4月13日报到)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具体会议酒店会前一周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四星级及以上酒店,报到通知另行发放给参会学员)
费用:4300/人(团队报名费用可优惠)
1、债权申报与受理
2、债权审查中的重点问题
3、债权审查的标准
4、非现场方式申报债权审查注意事项
5、债权审核与认定
6、如何识别虚假债权
7、破产程序中抵押优先债权审查认定
8、担保债权审核若干问题
9、异议债权的处理
10、对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债权之审查
11、债权表编制应注意事项
12、未申报债权的处理
13、刑民交叉下的破产债权审核
14、“以房抵债”债权的审查和确认
主讲人:李 闯 河北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河北科技大学企业破产法兼职授课教师
4月14日(星期五) 14:00-17:00 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及典型案例解析1、关联企业实质合并原则
2、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的启动模式
3、实质合并破产的审查
4、实质合并的管辖问题
5、高度混同的认定
6、排除适用情形
7、申请主体
8、管辖法院的确定
9、管理人的指定
10、实质合并的法律后果
11、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担保、相互申报债权的处理
12、实质合并前后程序的衔接
13、关联企业合并重整典型案例解析
主讲人:董 明 北京市君合(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参与众多破产重组重大项目,曾代表投资人参与紫光集团重整案、代表多家境内外债权人参与海航重整项目,作为管理人参与厦工股份上市公司重整等
1、破产程序中有关担保制度的一般规定
2、破产程序中有关保证担保的规定
3、从形式主义到功能主义对破产程序的影响
4、担保无效与破产程序
5、破产程序中担保债权人权利的申报
6、破产程序中担保债权的实现
7、担保人追偿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实现
8、担保人破产与担保制度
9、担保物权在破产程序中的行使和限制
10、混合共同担保与破产程序
主讲人:席志国 民商法博士,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副所长
4月15日(星期六) 14:00-17:00 (一)困境地产(烂尾楼)项目投资、项目盘活难点、要点问题1、困境地产的成因、投资方向、投资原则及路径
2、挑选项目的核心要素
3、投资人参与烂尾楼破产重整的业务程序与风控
4、困境地产项目盘活难点与应对
5、共益债、预重整、清算式重整、破产和解的具体应用
6、重整模式:存续式 VS 出售式
(二)“烂尾楼”项目盘活经验交流
1、“烂尾楼”破产重整和预重整工作的办案思路、经验和疑点、难点问题
2、“烂尾楼”破产重整过程中履职尽责推动停工项目复工续建的工作经验交流
主讲人:余 宙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具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处置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主导参与数十个困境地产项目盘活投资
(1)房地产企业及其产品的公共属性
(2)中国房地产行业与金融高度融合
(3)房企破产涉及多利益主体、多冲突2、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中优先权的冲突与协调
(1)被拆迁人优先权
(2)购房人优先权
(3)工程价款优先权
(4)担保债权(5)房开义务优先权
3、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中的其他特殊问题
(1)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问题
(2)包税协议
(3)主要负责人借款债务归属的审查和认定
(4)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5)对债务人不正当关联交易的矫正
(6)涉及刑民交叉问题时的处理
(7)按揭保证金及按揭担保问题
(8)合同履行相关问题
(9)房企破产中的民间借贷、关联方借款问题
(10)房企重整中的信托服务工具
4、投资人并购破产重整房企特殊事项尽职调查要点
(1)投资成本尽调
(2)投资风险尽调
(3)市场状况尽调
(4)房产企业项目尽调
主讲人:尹正友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
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破产案件审判的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资产价格评估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负责清算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各相关咨询机构、资产管理公司、财务顾问公司等其他从事破产清算工作的机构;金融资产受让人;各中小房地产企业法务部、破产清算组成员;从事破产法教学与科研的专业人员。
会议联系人:卞 元
联系电话:13955189028
13339299567 (可加微信)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是经司法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综合性法学社团,属于国家一级学会。培训合作中心于2023年1月正式更名为培训部,系中国行为法学会内设机构,服从中国行为法学会的领导,以为广大法律工作者、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最高目标。培训部汇聚百余名国内一流法学大咖、一线法官、各专业著名律师、著名企业法务总监等业内专家作为讲师团,每年成功举办培训、研讨、论坛百余次,可提供定制化法律培训课程。
4月14日至4月16日 “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疑难问题
与“烂尾楼”项目盘活暨投资人尽职调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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