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破产热点法律实务、破产衍生诉讼与破产逃废债防范暨重整、预重整实务操作高研 |青岛
破产热点法律实务、破产衍生诉讼与破产逃废债防范暨重整、预重整实务操作高研班
各有关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整治工作的意见》将企业破产纠纷作为虚假诉讼易发的重点领域,要求对防范和打击假借破产逃废债务加大整治力度,保护破产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诉权得到正确行使。法官和管理人如何防范债务人假借破产逃废债务,成为了重要工作之一。而破产衍生诉讼则是综合性诉讼,事关破产企业、职工、其他债权人等多方利益,涉及破产法、民法、劳动法、商法、刑法等多个领域,案件审理难度大,对法官和破产管理人极具挑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积极推动构建庭外兼并重组与庭内破产程序的相互衔接机制,加强对预重整制度的探索研究。
“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的大背景下,为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高破产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帮助各企业、破产管理人及金融机构债权人掌握企业资产重组与破产重整中的处置方法,解决实际操作中的常见难题,把握需要注意的关键点及风险,总结企业破产重整实践经验,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以期对我国企业破产重整、预重整实践操作有所裨益,鉴于此,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特举办“破产热点法律实务、破产衍生诉讼与破产逃废债防范暨重整、预重整实务操作高研班”。研修班结束后将由主办单位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
郑 拓 上海光盛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原沿海地区某法院破产审判庭业务骨干,曾办理全国首例特级资质建筑企业破产重整等重大影响案件,在职期间办结破产案件260余件
陈 瑞 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无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席志国 民商法博士,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副所长高老师 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团队总监,十余年金融法律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资管业务结构设计经验,全程参与某集团项目重整方案设计、财产权信托方案设计田 飞 广东省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曾任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破产审判、执行裁判工作12年之久
时间:2023年5月12日—14日(5月11日报到)
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费用:4300/人(团队报名费用可优惠)
5月12日(星期五) 9:00-12:00
预重整规则与实务操作要点——典型案例解析
1、预重整度的特点及优势
2、预重整对象的选择、价值判断
3、预重整的先决条件
4、程序的启动及管理模式
5、预重整实施阶段的流程
6、预重整管理人职责
7、预重整期间的债务处置
8、预重整计划方案的制作要点
9、预重整程序的衔接
10、预重整投资协议的拟定
11、预重整实践的注意事项
12、投资人的风险防范
主讲专家:郑拓 上海光盛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原沿海地区某法院破产审判庭业务骨干,曾办理全国首例特级资质建筑企业破产重整等重大影响案件,在职期间办结破产案件260余件
5月12日(星期五) 14:00-17:00
从不同角度解析企业重整、重组项目操作实践
(一)重整投资人招募实操
1、重整投资人的产生、招募流程
2、遴选模式、竞价模式
3、共益债模式
4、参与遴选的技巧
5、联合重整投资
6、案例解析
(二)投资人的投资风险把控
1、重整项目尽调的重点关注问题
2、交易结构设计
3、重整资产的风险
4、投资退出路径设计
5、房企重整投资的特殊问题
6、案例解析
(三)债权人的债权公平受偿与保护
1、预重整中的主要债权人
2、和解程序中的债权人
3、税款债权
4、有财产担保债权
5、关联企业债权
6、金融债权人保护
7、债权人对重整或和解的影响
8、债务会和会议主席
9、破产撤销权、抵销权
10、虚假诉讼
(四)债务人自救模式下的实务操作
(五)管理人的角色与功能
1、管理人的角色定位
2、重整价值的论证
3、管理人思维对投资的影响
4、营商环境评价对管理人的影响
5、案例解析
主讲专家:陈瑞 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江苏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无锡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
5月13日(星期六) 9:00-12:00
《民法典担保条款适用司法解释》对破产程序的影响及实务要点
1、破产程序中有关担保制度的一般规定
2、破产程序中有关保证担保的规定
3、从形式主义到功能主义对破产程序的影响
4、担保无效与破产程序
5、破产程序中担保债权人权利的申报
6、破产程序中担保债权的实现
7、担保人追偿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实现
8、担保人破产与担保制度
9、担保物权在破产程序中的行使和限制
10、混合共同担保与破产程序
主讲人:席志国 民商法博士,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副所长
5月13日(星期六) 14:00-17:00
重整服务信托的理论、实务运用与业务实践——经典案例解析
1、重整服务信托功能、相关要素及其优势
2、信托在破产重整中的切入点和业务点
3、选择重整服务信托受托人的考量因素
4、信托公司如何参与企业破产重整
5、重整服务信托:财产权信托、融资类信托
6、信托公司如何与资管、管理人合作
7、重整服务信托的实务应用
8、破产重整案例详解:信托计划核心问题
(1)信托计划的搭建
(2)债权转换方式
(3)债权清偿方式
(4)信托期限
(5)信托份额的确定与转让
(6)信托财产
(7)信托抵债的操作
主讲专家:高老师 某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团队总监,十余年金融法律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资管业务结构设计经验,全程参与某集团项目重整方案设计、财产权信托方案设计
5月14日(星期日) 9:00-12:00
13:30-16:30
(一)破产衍生诉讼案件的审理、执行规则
1、破产衍生诉讼的概念和作用
2、破产衍生诉讼的管辖规则
3、破产衍生诉讼的当事人
4、破产衍生诉讼判决的注意事项
5、关于诉讼时效
6、关于诉讼费用
7、破产债权的认定
8、破产撤销权纠纷诉讼
9、破产优先受偿权
10、重整对破产衍生诉讼的影响
11、保全的解除及执行的中止
(二)法官、管理人视角:如何防范和打击假借破产逃废债务
1、破产逃废债行为的定义及范围
2、破产逃废债行为主要类型
3、虚构债权、债务的识别
4、如何识别虚假诉讼、虚假仲裁
5、破产撤销权、取回权的行使
6、破产逃废债的刑事责任
7、债务人的隐匿财产、虚构债务
8、破产逃废债行为的法律应对
9、破产逃废债案例解析
10、管理人防控逃废债的难点
(三)破产管理人履职法律风险防范——实务操作视角
1、管理人的勤勉义务、尽责谨慎义务、忠实履职义务
2、破产企业财产状况调查的责任风险
3、债权申报与确认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4、破产财产分配、管理与变现的风险
5、管理人参与破产企业诉讼、仲裁的执业风险
6、合同的清理与解除
7、债权人会议中存在的风险 8、破产管理人失职的法律责任
主讲专家:田飞 广东省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曾任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法官,从事民商事审判、破产审判、执行裁判工作12年之久
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破产案件审判的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资产价格评估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负责清算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各相关咨询机构、资产管理公司、财务顾问公司等其他从事破产清算工作的机构;金融资产受让人;各中小房地产企业法务部、破产清算组成员;从事破产法教学与科研的专业人员。
会议联系人:卞 元
联系电话:13955189028
13339299567
(可加微信)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是经司法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综合性法学社团,属于国家一级学会。培训合作中心于2023年1月正式更名为培训部,系中国行为法学会内设机构,服从中国行为法学会的领导,以为广大法律工作者、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最高目标。培训部汇聚百余名国内一流法学大咖、一线法官、各专业著名律师、著名企业法务总监等业内专家作为讲师团,每年成功举办培训、研讨、论坛百余次,可提供定制化法律培训课程。
2023年5月12日至5月14日“破产热点法律
实务、破产衍生诉讼与破产逃废债防范
暨重整、预重整实务操作高研班”
与您相约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