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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过73年前的土地证吗?
杭州西湖明珠频道
《阿六头说新闻》栏目关注并报道
视频来源于网络
我们来一起细看这些73年前的“土地证”吧。
中华民国印花税票
这些“土地所有权状”长约37厘米,右上角贴有印花税票。中间盖“杭县县政府印”,左侧盖“杭县地籍管理处关防”,是关防旧时的一种官印,取其“关防严密”之意。
在“土地所有权状”正文中,标注了所属土地的具体位置——龙坞,同时也记载了土地的所有权人——葛以海(捐赠者葛维祝的父亲),落款时间均为民国37年8月,即公元1948年8月。
除此之外,这五张“土地所有权状”,每张都附有一幅地图,分别记录了对应的土地范围。每张地图的左上角,标注了对应的地名,应当就是现在的转塘街道龙门坎村一带。
“土地所有权状”立法规定于民国时期,是获得土地产权的有效凭证,相当于现在的地契。而“杭县”这一称谓最早也出现在民国时期。1912年,民国政府废杭州府,以原钱塘县、仁和县并置为杭县,直属浙江省,并作为省会所在地;1927年,城区及西湖等地才从杭县划出,另设杭州市;“杭县”这一行政区划直到1958年才被正式撤销。而这批地契的捐赠者葛大伯所居住的转塘街道龙坞村,当时正属于杭县的上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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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地契记载了杭州的城市变迁,在研究杭州近现代城市发展和民国时期杭县政府土地管理情况中,都是十分重要的物证资料。
最后,五张“土地所有权状”为杭州博物馆收藏。我们非常感谢葛大伯的捐赠,也期待大家能捐赠更多见证杭城发展的老物件。
🚩捐赠热线
0571-87555637
(请在周二至周日9:00-16:30之间拨打)
供稿:王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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