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只有两种力量:利剑和思想。长远而论,无论利剑多么强大,最终必将败于思想手下。”——拿破仑近些年来,曾经被誉为人类文明灯塔的美国,社会动荡价值观撕裂不断加剧。近几位美国总统的政治信念、领导力以及个人素养,也备受争议。究其根本,正如美国思想家罗素·柯克所说:美国衰败的背后始终贯穿着一条清晰的主线,那就是美国国父们的开国精神正变得愈发脆弱,作为繁荣根基的活水源头正在枯竭。谁才是美国的国父?在英文中,“Founding Fathers”是一个复数,它指的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一群坚守原则,又有妥协智慧,敢于担当的领袖人物。他们的思想与精神遗产才是美国繁荣与衰落的根本所在。华盛顿是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大陆军总司令,他领导美国人民取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之后又被选为美国第一任总统,是美国的“开国总统”。如果定义“国父”的标准为“领导民众推翻一个旧政权,或者赶跑形形色色的侵略者,并建立一个新国家”,那么,华盛顿确属此例。然而,华盛顿之所以被从不搞个人崇拜的美国人尊为“国父”,并时常纪念和缅怀,并不是因为他用“枪杆子”建立了一个新的国家,而是他不曾利用“枪杆子”做过的事情——他在面对权力的巨大诱惑时,能始终保持克制。这是华盛顿的个人选择,也是他在关键时刻为美国独立做出的选择,他的两次选择,让自由之花在美国民众为之奋斗的土地生根、发芽。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华盛顿主动交出军权,解甲归田,打破了暴力夺权的定律,因为他亲眼目睹了民众为自由付出了怎样高昂的代价,也深知民众对皇权专制的恐惧,更没有忘记当初自己也是为了争取自由才投入了战争。现在,他要成全美国民众的梦想,也是自己的梦想。美国独立战争胜利时,还是1783年,当时的世界,皇权依然是主要的统治方式,专制也是绝大多数国家的制度,那个年代的人们,根本没有见过一个民主共和国家。而此时,华盛顿在军队中的威望已经达到顶点,军队的军官们早已习惯了只服从于他们的最高统帅。此时的华盛顿,完全可以做点什么——成为同时代乾隆那样大权独揽的皇帝如果有点难度,那么成为像英国国王乔治三世那样的实权派人物,简直易如反掌。历史上很多国家,都是以民主宪法为开始,最后却堕落成为军事专制国家,其原因就是领导者没有抵抗住权力的诱惑,在大权在握的时候亲手毁掉了律法和制度。然而,华盛顿却做到了,并率先在全世界建立了一个没有皇帝的国家。刚刚独立的美国,如新生的婴儿般柔弱,民众一直渴求的自由之门刚刚打开,一不小心就可能被强人随时关上。而大权在握的华盛顿不仅为美国打开这扇门,并选择让它永远敞开,永不关闭。独立四年后,为了建立一个对内能维护社会秩序,对外能保护国家正当权益的有力的联邦政府,各州在费城召开了制宪会议,华盛顿毫无意外地以全票当选为第一任美国总统。此时的华盛顿不仅没有踌躇满志,意气风发,反而为此深感不安。如何使用好手中的权力,让美国进入良好的秩序之后,又能不侵犯民众的自由,是对他最大的考验。华盛顿再一次没有让美国民众失望,他怀着对权力的谦恭,用他的智慧和品德向后人展示了如何把握权力的尺度,身体力行地维护了新建立的共和制度。华盛顿在连任两届总统后,为美国做出了第二个选择:他坚决拒绝第三次担任美国总统。在连任两届总统后,华盛顿宣布要卸甲归田,华盛顿曾经的敌人英王乔治三世,听闻后惊讶得目瞪口呆:“啊,上帝!如果这样做,他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很快,华盛顿发表了他的告别演说,他以这样的方式开场:我们重新选举一位公民来主持美国政府的行政工作,已为期不远。此时此刻,大家必须运用思想来考虑这一重任付托给谁。因此,我觉得我现在应当向大家声明,尤其因为这样做有助于使公众意见获得更为明确的表达,那就是我已下定决心,谢绝将我列为候选人……他向美国人民解释:如果再继续选我做总统,美国就没有真正的民主制度了。华盛顿用他的行动证明了,他的内心最忠诚的信念始终都是共和的,他也认为,在没有他、没有国王的情况下,美国民众有维护国家团结和解决困难的意志和能力。华盛顿于1796年卸任总统,而当时美国的宪法只是规定,总统、副总统的任期都是四年,但对于总统连任的次数却没有限制。当时的美国精英们朴素地认为,只要是通过公正的方式选举出来的总统,就一定是“好人”,而“好人”一定能当好“总统”。华盛顿执意不再连任,让美国民众很快领悟到这一决定在宪法上的意义:无论一个总统多么超凡,以至于看上去不可或缺,他都应该在适当的时候退出舞台,而美国的制度可以使一切事物正常运转。“美国革命显得如此平淡,甚至平庸,全无革命气派。……但美国革命才是一次成功的革命,它达到了目的,社会平稳,没有反复,也无争权夺利的恶斗。革命领袖们可以满意地领导和回顾自己建立的新秩序,然后不太浪漫地一个个平静地在自家床上寿终正寝。”毫不夸张的说,正是华盛顿为美国做出的这两次选择,让美国不至于偏离文明的轨道,既没有成为另一个英国,也没有出现第二个克伦威尔。
无论华盛顿有多伟大,如果只有华盛顿,美国的历史绝不会如此夺目。被美国民众普遍认可的建国先贤,是个复数,对应的英文是“Founding Fathers”,是指参加1787年制宪会议、制定美国联邦宪法的那55位来自当时美国各州的代表。他们并非都是更重要的是,他们通过“协商和妥协”,而非暴力的方式,使各自独立长达一百多年的州联合起来,共同缔造了美利坚合众国。
他们共同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联邦宪法》。两百年后的今天,这部宪法依然居于美国法律体系的金字塔,依然占据至高无上的地位,美国人仍然对这部宪法有着“宗教性”的崇拜,但凡涉及宪法解释的问题,美国人都要回到制宪时代,去揣摩国父们当初的意图。这是55位国父当时不曾预料到的。制宪会议后,华盛顿曾说,倘若这部宪法能维持20年,就不错了。富兰克林则说:“这一次有可能治理得好若干年,但最后还是会以专制收场……”他们依然记得当初是如何被“逼进”了费城的制宪会议,也记得制宪会议后是抱着怎样忐忑的心情离开的……美国宪法仅仅是美国国父们的“最大公约数”,当制宪会议结束,美利坚合众国成立后,美国究竟该向何处去?国父之间却爆发了比以往更加严重的分歧——
同为美国国父的杰斐逊与汉密尔顿针对“个人自由”与“国家能力”孰轻孰重展开了前所未有的大辩论。
个人自由坚定的捍卫者——杰斐逊,力图维护州权和公民的自由,主张发展农业,由于农业极少需要政府干预,所以能让美国成为一个稳定的、自由的国度。
而国家能力的信仰者——汉密尔顿,强调国家能力的重要性,要求联邦政府把关税、财政、金融等权力集于一身,从而建设一个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
在《脆弱的联合》作者安德鲁·香克曼看来,美国国父杰斐逊、汉密尔顿之间两条路线的大辩论,最终变为“美国政治基因中的DNA双链”,是强调“个人自由”的杰斐逊,与强调“国家能力”的汉密尔顿,共同塑造了美国政治文明的初始基因——后来的美国“歌颂杰弗逊,但却活在汉密尔顿的世界”。
历史证明了他们的成功——这场“脆弱的联合”,让美国宪法从制宪会议到今天,依然坚若磐石,并且让美国后来居上,成为今天的样子,这是国父们留给美国最宝贵的财富。 “个人自由”与“国家能力”、“自给自足的小农意识”与“开放进取,发展工商、金融”这些原本冲突的路线,当它们达成脆弱的联合时,美国繁荣强大,当一方压倒另一方时,美国就走向了衰弱。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美国也出现了贫富差距等社会问题,民众普遍追求平等的诉求,让美国在自由和平等之间不停的摇摆,期间也经历了动荡和坎坷,但美国始终在沿着国父们设想的理念往前走,他们为美国建立的这套制度也依然有力地维护着美国人最珍惜的“自由权,生命权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历史与现实犹如硬币的两面,只有体验到现实跳动的脉搏,才能真切地理解历史;只有理解历史悲喜剧的现在时,才能洞察它的过去时。
华盛顿、杰斐逊、汉密尔顿等国父们,缔造了一个政治上独立的美国,但这绝不是他们的横空妙想,他们不仅从人类古老的智慧中寻找原理和要件,更延续继承了先辈们的理想和政治实践。在美国历史上,还有一位最不该被遗忘的国父,他就是1630年到达北美,第一个提出要把美国建成“山巅之城”(a City upon a Hill)的约翰·温斯罗普。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温斯罗普一直不为人所知,直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埃德蒙德·摩根等学者的努力,与《逃离英格兰:约翰·温斯罗普传》等一系列为温斯罗普正名的书籍的出版,温斯罗普才回到他在美国精神万神殿中的合法地位。以温斯罗普为代表的清教徒们,不仅把欧洲文明的火种带到了仍是荒野之地的北美,更可贵的是,他们并没有简单的继承,而是把他们的梦想与残酷的生存现实相结合,带着对欧洲文明的批判进行创新,形成了独特的风俗习惯、行为和思想模式,结成了美国文明观念基因,从而塑造了美国的未来。1630年,温斯罗普带领一千多名清教徒,从英国来到北美的马萨诸塞湾,登陆前,他发表了一篇名为《基督教博爱的楷模》的演讲。这篇演讲辞首次提出了清教徒来到北美的使命——在上帝的指引下,建立一座纯洁明亮的“山巅之城”,一个建立在他们理解的上帝教义基础上的完善无瑕的新社会,他们将成为,也必须成为全人类的榜样。可以说,没有人能够比温斯罗普更好地表达美国的使命感,这种杂糅了“优越感”与“使命感”的理念,不仅被参与制宪的国父们融入到建国理念中,也被后来所有的美国人接受和认同,并深以为豪。温斯罗普提出的这一理念,传遍了其他殖民地,特别是英格兰地区,之后,清教先辈们都是带着这样一种理念,来到北美的。登陆后,他一手创建了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并担任了12年的总督,创立了很多新的制度,比如民选官员。殖民时代,在温斯罗普之前,很多北美殖民者都是带着英王颁布的特许状,建立“一个永久性的贵族政治或是寡头政治”,但是,温斯罗普却拒绝了权力的诱惑,在马萨诸塞州,他们通过投票的方式,选举出官员来处理本地的公共事务,包括总督也都是选举出来的,温斯罗普本人就曾在1639年和1640年两次落选。在这里,既没有官员无休止的连任,更没有世袭制。之后,他还把选举权扩大到几乎所有殖民地居民。这完全是一种创举。因为即使在当时的英国,投票权也是大部分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温斯罗普本人其实并不赞同民主,但他的实际做法却把民众带上了通往民主之路。在温斯罗普治下,马萨诸塞州殖民地慢慢形成了民选和自治的传统。他不仅赋予这片土地敢于挑战权威的精神和一种新的更合理、更道德的政治制度,并精心养护了这种精神和制度的成长。制度改变人。那些原本只会服从的人,学会了通过投票、抗议、申诉的方式来维护和扩展自己的权利。马萨诸塞州殖民地渐渐显示出一种独特的气质,尤其是清教徒气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种被称为“新英格兰方式”的生活方式。随着这种制度和生活方式日益成熟,开始向周边辐射。后来西进运动的发展,更是将其传播到整个美国。无疑,无论华盛顿、杰斐逊、汉密尔顿等“开国国父”,还是温斯罗普等更早的开拓者和奠基者,他们都是美国国父。然而,这些只是并无新意的历史事实,伟大的创举藏在细节之中,仔细一想就会发现一连串的新问题:
◎美国国父,为何是“Founding Fathers”,而非“Father of the Nation”?两者背后的本质差异到底是什么?◎美国国父大多都是有贵族精神的绅士们,为何他们却对人性充满了怀疑,并以此建立了一套以“有限政府、纵向分权与横向分权、政府与民间分权”为显著特点的制度?◎为何这套不倚仗少数“道德伟岸、雄才大略者”的制度,却能稳健运行两百多年,并将美国推向世界之巅?这样的制度,为何连制定它的国父们都不看好?华盛顿曾说,剑是维护自由最后的手段,但也是自由一旦确立,首先要放下的东西。没有人否认能够照亮世界的,是光——信仰之光、思想之光;也没有人否认使世界纷争不休,灾难不止的,是剑,准确的说,是对暴力的倚仗与崇拜。然而,历史上大多数时候,人类都匍匐在刀剑之下,光一直被剑囚禁。怎样才能让光取代剑?这既是以上问题的终极之问,也是上文提及的《逃离英格兰:约翰·温斯罗普传》、《脆弱的联合》与钱满素老师“美国文明观察四部曲”的落点所在。◎《逃离英格兰:约翰·温斯罗普传》:没有温斯罗普,就没有后来的美国。本书是国内首部出版的温斯罗普传记,记录“被遗忘的美国精神国父”的一生。从美国独特的精神传统,穿透美国现实的表象,直抵美国精神的基因。◎《脆弱的联合》:“个人自由”与“国家能力”、“自给自足的小农意识”与“开放进取,发展工商、金融”这些原本冲突的路线,不仅是观察美国文明开端的一份独特文本,更是洞察同样处于历史十字路口的中国命运的“他山之石”。◎钱满素“美国文明观察四部曲”签名版:超越以往制度、文化、意识形态等单一维度对美国文明精神本质的遮蔽,为我们弥补一个最重要却常常被忽视的观察视角——文明史的视角,系统、全面地了解美国的各个方面。感兴趣的书友可识别下图二维码,一键收藏“光与剑”三书(含独家、签名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