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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照亮我童年黑暗的一本书

老徐的泛貳生活 老徐的泛贰生活 2022-06-16


我常常问自己,假如我的生活中,没有书的存在,那么,我这人将是怎样的光景?

 

我一定面目狰狞、充满仇恨;我一定一辈子与母亲为敌,势不两立;我一定继续母亲的孽缘,不在乎女儿的感受,以母亲的身份继续重复伤害女儿的故事;我一定活在贫穷、无知、愚昧、仇恨中不能自拔……或许,我年纪轻轻就已犯罪,又或许,我的生命早已在这个世界消失……

 

在我贫穷苦难又充满黑暗的童年里,书籍,就像太阳一般照亮了我的心,像星星一样闪亮在无尽的夜里,帮助我驱赶着生活中的不幸,让我懂得生命与世界还存在着美好,并带给我活下去的动力与信心。

 

它们,是我最最知心的朋友,是我精神的最大支撑;它们,带给我温暖、带给我勇敢、带给我智慧,是我永不厌倦的情人,是我爱的源泉;它们,今后也定将陪伴着我,走完生命的最后一部分。

 

给心爱的书们拍一张。


在那个特殊的七十年代末,在农村艰苦的环境里,我是多么幸运,遇到了一本书,它,让我从此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密密麻麻的铅字;同时,它也照映出我自私丑恶的灵魂。

 

记得九岁那年,某天傍晚父亲回家告诉我,高家大队新开了一间图书室,大人孩子都可以借书,办一本借书证,需要两分钱。

 

听到这个消息,我是多么的激动啊!或许,那天夜里就做了借书的梦。从懂事起,我就爱翻看各种书,虽然家里只有主席的选集、语录,但外公家里的那些小人书实实在在地吸引和丰富了我。

 

第二天,我便迫不及待地去了高家大队部的图书室。图书室开在“花厅”的礼堂里,走进去,往三十米再右拐,有一间不大的房间,那里,竟然放了很多新图书。我拿出紧紧捏在手心里的两分钱,办了一本珍贵的借书证。

 

高家大队真了不起,如今想来,依然有如此感受。那个年代里,高家大队各方面都走在前面,我就读的学校里有各种各样的兴趣小组,大队里有戏班子,还开了图书室。

 

看着那些摆放得整整齐齐、眼花缭乱的一排排新书,我满眼流露的都是喜爱,但却不知所措,不知该借哪一本。

 

我慢慢地浏览,慢慢地选择,终于,有一本书,映入了我的眼帘,它富有趣味的封面,顿时引起了我的兴趣,书名叫《小布头奇遇记》。


这就是那时候我读到的版本封面。

 

于是,那天的晚些时候,就出现了这样的情景,我双手捧着刚刚借到的《小布头奇遇记》,蹦蹦跳跳地从大队图书室出来,走在了回家的路上。

 

那时候,我并不明白,这本书,成了我人生中第一本深爱的长篇书籍;也不知道,自从阅读了它,我对书的痴迷一发不可收拾,使我在后面的几十年里,都心甘情愿地与书为伴;那时候,根本不明白,这本书,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我童年时黑暗的心。

 

看课外书,是母亲不允许的事情。她觉得,只有把所有精力全部放在学校的课本上,把成绩考好,才是好好读书,才是真正有前途的读书,考试考得好,就叫“读书好”,“读书”“读书”就是在学校里认真上课,考出一个好成绩。母亲认为,这些和课本无关的、考试不考的书本,都是将影响我学习成绩的不良玩具,会让人变坏变懒的东西。

 

我的一切言行,都努力服从母亲的指令,但只有看课外书这件事情,我却敢于暗中抵抗母亲的禁令。母亲脾气极其暴躁,骂起人来就没有休止符,只有无限延长记号。

 

为了读书,我寻找每个能单独呆着的机会,至少是母亲不在家的时候;即使母亲在家时,我也控制不住地时时想要看书,于是,我总是寻找机会,比如我会快速地吃好饭,乘着母亲还在慢悠悠地吃,离需要我洗碗还有几分钟,溜到房间里拿出书看个几眼。

 

母亲总是大大咧咧,而我却像个做贼心虚的小偷。

 

我躲避着母亲的眼睛,躲在房间的角落里,冒着母亲发现后被大骂一顿的风险,就为了看上一点书。从那时候起,我开始爱上孤独地与书相处,这个习惯竟然几十年如一日。



《小布头奇遇记》共四十章。看着这些目录,是多么的熟悉和亲切。

 

记得那天下午,我蹦蹦跳跳地捧着崭新的《小布头奇遇记》,从大队部一路欢喜回家,走到熟悉的弄堂里,看着前后无人,忍不住停下脚步,看起了书。

 

“门轻轻地关上了,玩具们都一声不响。屋子里静极了,连雪花打在玻璃窗上的沙沙声都能听见。

可是才静了一会儿,屋子里马上热闹起来了。”……

 

读着读着,我便被玩具们的友好可爱吸引了。

 

直到现在,我依然记得这一部分情节,幼儿园的小老师,用仅剩的一些材料,精心制作的漂亮的“小布头”,把它与其他的玩具布娃娃们放在一起,关上门离开后不久,玩具们就迫不及待地活动了起来,它们相互介绍彼此交流。

 

后来阅读中,我爱上了小布头,爱上了小老师,也爱上苹苹,我还爱其中很多很多的事物。我会幻想自己是小老师,也会幻想自己是萍萍,还会幻想自己就是那个小布头……

 

自打借了《小布头奇遇记》后,我反反复复翻看着这本书,十万多字的书,也不知道最后到底看了几遍。

 

那时候不要说书桌,就是在饭桌上,在任何公开场合,都不可能出现我的“野书”,我只有偷偷摸摸地看。就从读书这件事情开始,我身上附着了一种“偷偷摸摸”的阴暗元素,原本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的事情,在我看来,都需要偷偷摸摸的。

 

给全家人烧晚饭,是我七八岁就开始做的事情,放学了,回到家,收拾收拾东西,然后给家里人烧晚饭。

 

大铁锅里煮一家人喝的粥,舀上满满一锅水,烧开,放入米,继续烧,直到粥显得稠稠的糊糊的,再用锅铲子挑上几颗米粒,放入口中尝尝,熟了,就好了。有时候,需要捞出一些米饭,那么,就需要在粥还不那么糊稠之前,用竹子编的“饭捞子”,捞起一些米饭,把水沥干,就是了,剩下的继续煮粥。

 

柴火往往用的都是普通稻草,用手编成一个个稻草团子,叠放在灶台边。拿出一个,点上火,塞进火灶,差不多的时候,在添加进另一个稻草团子。

 

父母天天为吃饭发愁、忙活,我能做的,就是帮着做一些家务,也没觉得有什么苦。只是那时候爱上了看书,烧饭时间,却成了一个最佳的读书时候。

 

放学回到家,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关上大门,然后把心爱的书,放到厨房灶台的烧火凳子旁。

 

煮粥的火刚刚点着,我就忙不迭地翻起了书,稍不留神,火就熄灭了,就又重新点一把,继续煮粥,又继续看书,耳朵却随时听着大门是否有响动,一旦听到门被推开的声音,我就迅速地将心爱的书,藏到了烧火的稻草团子里,然后在父母面前装成一副认真烧火的模样。

 

后面的事情,就需要看时机了。

 

只有等父母都不大注意我的时候,才能悄悄地从稻草堆里取出书本,藏进衣服的内层,然后像个小偷一般,溜进房间,重新把书藏到安全的地方。

 

因为看书的缘故,那时候烧好一锅粥,我都不知道需要点几次火。常常,粥被我烧得米粒管米粒,汤水管汤水,我也因为这件事,没少被父母责问,但我总是一声不吭,下次烧饭又继续看书。


这是1978年9月出版的版本,定价0.45元。

借的书总是需要还回去,可我就是舍不得,因为我明白,一旦还回去,我或许就再也读不到这本书了。我太喜欢这本书了,内心充满纠结与矛盾,也就不断地延迟着还书的时间。

 

就这样,拖啊拖,看啊看,书竟然被我看破了,某一天封面掉了下来,我心疼极了,沾了沾,又再次破,后来,书的内页也开始脱落,最后,书彻底破了。

 

我就这样,自私地占有了大队的这本书。

 

这本书,这件事,在我心中难以忘怀,那时候我上学的学费一学期一块五到两块钱,《小布头奇遇记》价格不便宜,我知道自己是永远买不起的。

 

我喜欢它,我就想法设法地占有了它,这真的很自私。曾经第一次鲁迅的《孔乙己》时,那句经典的话“窃书不能算偷……”,我读着感到脸蛋火辣辣的,仿佛自己就是个孔乙己,内心感到十分愧疚。

 

从《小布头奇遇记》开始,我真正领略到了书籍的魅力。

 

书,让我看到了高家以外的世界,让我看到了衢州城以外的世界,还让我看到了杭州城以外的世界。这是一个无穷大的世界,是个包含一切的世界。这个世界,告诉我,什么是美好的,什么是丑恶的。

 

我愿意永远徜徉在书籍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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