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flag——从确定性找切入点
HAPPY NEW YEAR
对律师来说,法官思维仿佛是玄学,有时严谨公正、行云流水,有时天马行空、漫无边际,拿到胜诉判决时,“嗯,果然不出所料!”拿到败诉判决时,“哇,这是什么鬼?”法官思维在很多方面影响着律师的专业感、成就感,甚至收入,使得律师总不免去猜测法官会怎么想、怎么判。其实,“城外的人”未必想进城,却着实想知道“城里的人”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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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发现
2021年10月1日,《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实施,导致案件下沉,基层法院案件量成指数级增长,2022年1月1日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也为配合这样“短平快”的节奏做出了专项修正。如此来看,为了应对司法环境的大变迁,法官只能加快办案速度,缩短办案流程,从“严把质量关”这个层面看,中级法院担子重了,从“严守结案率”看,基层法院责无旁贷。通常在庭审中,如果律师错过了法官和颜悦色的前半段,一旦表达没抓住重点,则极大概率会被制止,未必是因为法官暴躁,可能是下一波争议已在门外恭候。
如果说成为优秀的法律服务提供者是律师的职责范围,那么法官的使命则是成为一名公正裁判的输出者、社会良善的捍卫者,也可能正是基于出发点的不同,才使得两者之间存在着“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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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提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今天我想聊聊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作为法官思维模型的创建人,我问自己,以往究竟是用法官思维裁判,还是在诸多裁判过后,才总结出了法官思维。是先有思维,还是先有模型?
霍姆斯说:“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深以为然。如果没有从体制内跳脱,不会诞生“法官思维模型”这样的“三角锥体”。在体制内,不必研究法官的思维是什么,沿着优秀前辈的路径,往前走就好,会有优秀的人帮你把关,助你成长,但其实这条前人走出来的路,就是思维模型!更确切的说,是一种具有法官标签的思考模式、办案模式和裁判方法。
记得我刚进法院的时候,带教的一位法官对申请再审案件组织听证,开庭前案卷她都没看过,一边提问一边翻卷,案子就清楚了,那时觉得这个法官真厉害。当我成为一名法官后,起初审查申请再审案件,需要将一、二审的卷宗一页不落看完,准备好听证提纲才敢去法庭,时间长了我也跟前面那位法官一样了。可见,法官思维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在漫长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在处理堆积如山的案卷材料后,从焦虑不安到潜移默化产生的过程,是不断练习的结果。要不怎么说“成熟的法官都是案子喂出来的”呢?因此,我认为:先有了前面的经验模式,才有了抽象的思维模型。
虽然按照霍姆斯所言,逻辑似乎是较经验低层次的,但是只有借助逻辑的铺垫和模型的架构,才能完成经验有效准确的传递。通过明确的行为和路径指引训练,养成思维、形成惯性、变成经验、最终成为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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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确定性
法官思维模型是受到“点、线、面、体”的启发而构建,目的是通过抽象的思维模型将核心要件进行拆分、用直观可视的方法呈现思考过程,以达到化繁为简的效果。然而,法官思维模型的价值并不是真的要培养律师的法官思维,因为在实际分享和培训过程中,作者发现,思维的存在可以感受到,觉得有收获、有启发,却很难通过短期的学习拥有它。就像罗振宇说的:“做事从前往后推,是骑驴看唱本走着瞧,不确定性很强;从后往前拉,是从确定性里找可实现的切入点,其实没有那么难。”那么我们就从后往前拉,让法官思维模型在某种程度上带给你确定性,通过对路径说明,明确方向,并沿着这个方法,找到合理的诉讼路径,这便是法官思维产生的源泉。
如果律师把自己假设成法官,那么永远只是脑海中的假设,反之,在数学逻辑带给你的确定性中找切入点,就会容易很多,也避免了诸多没用的纠结。既然技能是比思维更容易学习和掌握的东西,那么我们就以诉讼实操为切入点,帮助大家寻找思维的肌肉记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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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
在过去的一年多里,我发现,企图让没有法官经历的律师具有法官思维,这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法官思维模型是希望将法官的思维习惯转变成诉讼的“特定行为”,通过“刻意练习”的方法形成诉讼的“固定动作”,无须像以往那样把精力用于揣测,只要代入方法去实践,就会找到更加接近法官思维的诉讼方案。
正是因为法官的思维并不玄幻,有迹可循,才能成就法官思维模型的“三角锥体”。但不得不承认,“三角锥体”的数学模型可能让法学专业出身的大多数律师在初见时觉得陌生、难解,并产生抵触,但当你沉下心来,运用法律人擅长的逻辑去了解它时,会发现它是助你快速找到路径的工具,你就会喜欢上它。
NEW YEAR
2022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对法律人来说更是考验。法律人的“开年大礼包”相信大家都收到了,不得不说,未来的律师行业,不易又充满希望。一起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