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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造成冤假错案,谁就应该承担责任,岂能仅用国家赔偿去买单!

于哥讲故事 汴京彩虹 2021-08-31

       谁造成冤假错案,谁就应该承担责任,岂能仅用国家赔偿去买单!


       全国人大代表游弋称,要切实杜绝冤假错案,不能止步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实到主体责任,要一追到底。他认为,在实践中,除了要破除取证难、责任主体分散等客观因素,司法机关的追责决心和态度尤为重要。
       冤假错案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会失去老百姓对法治的信任,尤其是那些造成严重后果的冤假错案,甚至有个别的因为错误的判决导致无罪的人死亡,这些冤假错案不能仅靠国家赔偿来解决了事,必须对制造冤假错案的有关人员进行追责,情节较轻者开除公职并进行罚没,导致严重后果者追究刑事责任,必须让制造冤假错案者付出沉重的代价,绝不能让老百姓的税款替他们买单。

       冤假错案不但给当事人带来严重的精神损失,也给国家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有个别的冤假错案还把无辜者的生命剥夺。
       近些年,冤假错案在大案重案中屡屡发生,都是以国家赔偿做了事,2020年9月2日,被无罪释放的冤案当事人张玉环获得了国家赔偿金496万,这是国家赔偿数目最大的一次,给国家造成了近500万的损失,同时也给受害人张玉环造成了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人命案非常重大,岂能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随便的判定嫌疑人就是凶手,如今我国的死刑判决是必须得到最高法院的审批,这样还避免了一些因冤假错案死刑误判的现象,如果不是死刑审批受最高法院的限制,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冤假错案中成了冤魂?  
        冤假错案有时候还能在一个地方重复的出现,山东省临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结过两起严重的冤假错案,一个是张志超案,另一个是任艳红案。他们两个都差点儿做了冤死鬼,经过律师的努力最终得以平反,受害人张志超得到了国家赔偿金332万元,任艳红最终法院判决赔偿178万元。 
        虽然说他们最终获得了国家的赔偿,冤假错案使他们受尽了牢狱之灾,原本一个幸福的家庭,因为法院的误判搞得妻离子散,每一桩冤假错案都能摧毁一个家庭,对他们来说不管国家赔偿多少钱,所造成的损失无法金钱来衡量。有些冤案当事人的家属在没有被平反之前就已经去世,再也看不到昭雪的那一天。 

        另外,我国还有几个典型的冤假错案,看过以后非常让人痛心,一个是呼格案,另一个是聂树斌案。 呼格案如果不是凶手赵志红最后落网,此冤案永远会石沉大海,真的不知道还有多少人因为真正的凶手没有落网,而已经做了冤死鬼?
        聂树斌的冤案是近几十年来最复杂的一个案子,聂树斌原本是一个报案人,却莫名其妙的被认定为强奸杀人犯,其中很多证据都不能够支撑凶手就是聂树斌,就这样一条活生生的年轻生命被“依法枪决 ” 。
       聂树斌被“依法枪决”后,罪犯王书金落网,王书金自称是聂树斌案的真凶,而司法机关最终也没有认定,王书金曾在法庭上说,如果不是聂树斌干的,也不是我干的,那么到底是谁干的呢?虽然说王书金是一个最恶不赦的家伙,但是,他在最后的判决时所讲的话却是存在一定的道理。聂树斌的案子至今仍然留下了遗憾,虽然说他死后冤案得以平反,这个平反的结果只能说他不是真凶,具体的案子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也许在若干年后我们才能够揭开聂树斌案的层层雾团!


       造成冤假错案的主要原因,无疑就是刑讯逼供,当被冤的人承受不了肉体和精神折磨的时候,叫怎么说就怎么说。有些人经常荒唐的评论,如果不动刑犯罪嫌疑人怎么才能够承认?恐怕案子就没有了结的时候。我很严肃的对这种评论说,重大刑事案件不能仅凭口供就能判决,要有侦查机关的铁证作为依据,否则是不能轻易下结论的。  
        我能肯定的说,每一桩冤假错案的背后,一定会有刑讯逼供,终止不了刑讯逼供的发生,冤假错案就永远得不到制止。冤假错案中的刑讯逼供是造成冤案的初步原因,在对冤假错案进行追责的同时,必须对刑讯逼供法律严惩。
       冤假错案不能仅仅只靠国家赔偿解决,必须对冤假错案整个环节中存在失职的工作人员严厉追责,轻者开除公职,重者承担刑事责任。只要冤假错案不能够杜绝,社会上的每个人都不是安全的,无辜的人能够被判处死刑,还有比这样的事情更让人恐惧的吗?   因此 ,我对人大代表游弋所提出的建议非常支持!

谢谢贺云翱委员,不管他们做不做,我对您都表示感谢!

又翻车了,脸被打的“啪啪”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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