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者被刀斩,期间法若作为,完全可以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
强拆者被刀斩,期间法若作为,完全可以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
强拆他人房屋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因强拆老百姓的房子,近些年全国发生了多起命案。有的因为一次强拆,强拆者和被强拆者造成多人伤亡,这方面的例子就不再举了。
老百姓的财产如果得不到宪法的有效保护,老百姓平时的努力劳作,创造财富还有何意义?自己的房子随便都可以被强拆,而且法律不能有效地提供保护,他们不以命相搏,还有别的什么办法?
本案!张女士是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老伴舒某某出生于1956年2月,退休前在铁路系统工作。一家人在长江边上有一套三层楼房,四代人都在这里生活,虽然说过的不算太富裕,但一家人能够其乐融融,享受着一个普通家庭能够丰衣足食的生活。
然而,正因为他们家所在的地方地段,2015年开始拆迁,由于其他继承人对房子的继承权有异议,并产生纠纷,直到2020年6月,纠纷解决后,他们才拿到房产证。之前因为纠纷没有彻底解决,没法谈拆迁补偿的事,纠纷解决后拆迁补偿问题才正式提上日程。
2020年上半年,拆迁方打电话要协商补偿的事,说补偿价为每平方米17000元左右。考虑到房产证尚未到手,加之补偿价远低于该地段市场价,张女士就说等房产证办下来再细谈。2021年元月中旬,因拆迁方施工,张女士家被淹,她们一家人只好搬到房子外边住。
令张女士一家想不到的是,在2021年1月30日凌晨4点时,在没有拆迁任何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拆迁方负责人郭某带着几十人将她家的房子强制拆除。
房子被强行拆除后,张女士在当天向当地警方报警,在2021年4月23日,当地警方才认为案件符合刑事立案条件,决定正式立案调查。在这个漫长的期间,张女士家没有地方住,只好买了一个集装箱在自己房子被拆的地方临时生活。
据张女士介绍,住在集装箱里很冷,里面没有电,也没有水,她和六十五岁的老伴儿只能睡在地上过夜。在她们煎熬的日子里,拆迁方一位姓熊的工作人员带人还找过她和老伴,说她们家的房子手续有问题,要将她们家的房子收回。随后又说赔偿问题可以商量。
我们来分析一下以上发生的事情,张女士家的房子没有谈成赔偿协议,根据我们所看过的例子,拆迁方肯定想急于给她们拿下,趁着淹掉的机会,迫使张女士一家从房子里搬出来,随后按计划实施下一步。
这个套路我在多年前见过,以前有一位李女士,她们家也是和张女士家刚开始一样情况。李女士家我去看过,她们家的房子被开发商用土方围了起来,只要天气一下雨,周围的水都往她家流。李女士和家人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不被泡塌,就在院子里安装了两台小水泵,争取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不能让自己的房子倒掉。
李女士在寻求社会帮助的时候和我偶然认识,开发商正好用的我的吊车在另外一个工地施工,当然也都是地方上接的活我去干。我在那里长期施工的时候,对李女士家的房子情况就更加了解。后来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李女士家还算很幸运,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李女士家在没有达成拆迁协议之前,和本文中主要讲述的张女士家的情况一模一样。
而张女士家被强拆的过程,正好又和我认识的一位女士她家的情况大致相同,这位女士叫贾玲敏,是位女教师,现在还在我的朋友圈里。
贾玲敏老师家的房子强拆案,也是非常令人愤怒,听她说半夜被黑衣人拉到了郊外,第二天回到家里房子没了。当时她连集装箱都没住上,在自己家废墟上搭了个塑料棚子,坚守着自己已成残垣的家。
后来北京才良朱孝顶律师接了贾玲敏老师家的案子,我正好与朱律师有朋友关系,就经常过去看看。后来开庭的时候我也有幸拿到了一张家属旁听证,见证了贾玲敏家房子强拆案的前前后后,在我脑海中的记忆永远不会忘掉。挺巧合的是,本文中的张女士家的案子,所请的律师也是才良律所的律所。
武汉张女士家立的拆迁案一直没有调查结果,张女士和老伴在集装箱里一住就是5个多月。期间她们也不敢搬走,怕对方到时不认账。
时间到了2021年7月12日上午,张女士老伴(舒某某)看到拆迁方负责人郭某某带着3个工作人员又出现在拆迁地附近,就拿出手机拍照、录像留存证据。郭某某看到后,把手机抢走直接摔在地上,另外其他人把舒某某摁倒在地用砖头砸。舒某某寻找机会站起来后,就跑到集装箱里拿出了一把水果刀,把对方捅死一人,捅伤两人。
案发后,舒某某又持刀前往拆迁公司寻找郭某,正好遇上处理他家房屋拆迁的熊某某,舒某某认为熊某某在此前刁难过他们家,心生愤怒,持刀捅死了熊某某。
2021年7月13日,舒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7日被批准逮捕。在不久前,家属与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取得了联系,对方称将向她们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北京才良律所确实不错,能够向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确实让人佩服。 在我前面提到的贾老师家的强拆案,当时我清楚的记得朱律师也是无偿法律援助,自己还捐出了两万块钱。他现在也在我的朋友圈里,在去年的时候我们两个还聊了聊这件事。在现在金钱至上的社会,像这样的律师已经不多了,为了中国的法治建设,给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真是凤毛麟角。(当年朱律师在我背后这个酒店中因办案住了一年,春节都没有回北京与家人团聚)
武汉张女士家的案子,如果被强拆后报警立案能够及时的调查,将非法拆迁者绳之以法,就不会出现后来的人命案。从法律的角度看,舒某某手上两命两伤,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虽然在他们家废墟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很被动,但是,案发后他拿着刀再去拆迁公司把熊某某手刃,杀人的动机和性质就发生了转变。可能有些网民朋友不这样认为,但我只能说,要客观从法律的角度上去分析。
这起案子最后能够如此惨烈,当地警方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假如张女士家的报案得到了及时的处理,对本案的所有当事人都是有好处的。就连那些恶贯满盈,强拆张女士家房子的人,如果张女士的报警使他们早就被抓走了,就算判几年,也不至于最后被舒某某刀斩。因此,我在此前一些文章中也不断的提到,干了缺德违法犯罪的事,不要总认为一时逃过法律惩罚就心存侥幸。当法律不能够对恶人进行及时惩罚的时候,曾经的受害人会同样采取非法手段讨回说法,也许最后偿还的代价更大。你不给受害人一个说法,受害人最后就会给你一个后悔都来不及的结果。
燃!确诊病例全是疾控中心和卫生工作人员,这样防控工作能做好吗?
欧盟“狼”来了,我们的猎枪该拿出来了!(关注下方,分享精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