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成吉思汗挂像也有罪?是的,一年有期徒刑!

2017-12-16 自由品读社 自由品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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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罗某某侮辱成吉思汗挂像案开庭审理,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鄂尔多斯当地媒体披露了法院认定的事实:今年5月20日,罗某某在银川市滨河新区音乐文化广场“锡林浩特”蒙古包内踩踏侮辱成吉思汗挂像,并拍摄视频于当晚发布到“快手”网络平台,后该视频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内大量转发,引起广大群众强烈不满,部分群众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严惩涉事人员。该视频的传播和转发给我市的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但罗某某的行为到底触犯了什么罪,被法院判处了1年刑罚,报道语焉不详,分析可能是以“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判的。《刑法》第249条规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看到这,我震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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