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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师联盟》吴秀波收益不保?纠纷新进展江苏投资方称“胜诉”

清流工作室 清流工作室 2020-02-01


出品|网易清流工作室

作者|刘培

编辑|赵妍


吴秀波涉案的《军师联盟》收益分配纠纷案今日有了新进展。


2018年9月30日,网易清流工作室从《军师联盟》收益分配纠纷案一方——投资方江苏华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华利”)相关人士处获悉,江苏华利一审判决胜诉。


网易清流工作室获悉,2018年9月30日长达51页的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的第一页原告为江苏华利,被告为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下称“盟将威”),吴秀波全资控股的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不二公司”)为第三人。


网易清流工作室此前独家报道,江苏华利以索要电视剧《军师联盟》江苏卫视的发行收入,将盟将威于2017年10月告上法庭。 2018年6月11日在邗江人民法院公开庭审。


《军师联盟》最初有江苏华利和盟将威各自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投资,江苏华利拥有剧本所有权,盟将威负责发行。江苏华利索要的款项正是盟将威负责发行时,与江苏卫视已签订销售合同的款项。


据了解,电视剧的江苏卫视发行收入——8032万元,扣除掉发票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等后,按照50%的比例,江苏华利诉讼主张盟将威应将扣除后的3684万元付给江苏华利。


公开庭审上双方争议在于,2016年上半年,江苏华利、盟将威和不二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二》、《备忘录》、《补充协议三》(统称“2016年协议”)。 三份协议内容均涉及项目投资收益权转让,包括江苏投资方将45%投资收益权“不作溢价”转让给不二公司;盟将威公司将其手上的50%投资份额转让给不二公司 ,但享有江苏卫视取得的发行收入,不再享有网络发行收入。其中江苏华利仅享有因剧本折抵投资款占5%的投资权益。


公开庭审中,证实了上述2016年协议中所盖的江苏华利合同章,为不二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坚私刻。张坚此前曾为江苏华利公司副总经理的身份,成争议焦点。


江苏华利公司方面称上述协议为虚假协议,对协议签署并不知情。江苏华利在上述诉讼中一审判决胜诉,除此之外,网易清流工作室暂未获更多细节。这是否意味着法庭对上述协议的不认可,以及不二公司享有的95%的投资收益权存在变化?网易清流工作室未能获得更确凿消息。


网易清流工作室今日早前联系吴秀波不二公司律师王力博,该人士称“还没有收到判决结果”;随后不再接听电话;不二公司副总黄静则对网易清流工作室称“不知情”。上述纠纷案被告盟将威母公司当代东方监事会主席李清泽亦表示“不知情”。


网易清流工作室将持续跟进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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