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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金+医疗赔偿!法官公安“一体化”机制保障医护人员合法权益

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广大医护人员白衣执甲,成为最美逆行者,尊医护医已成为共识。4月22日,巴南法院、李家沱派出所通过巴南区矛盾纠纷一体化司法确认机制及时处理一起侵害医护人员权益的纠纷。

(图文无关)

张欣(化名)是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的一位护士,疫情期间,她一直坚守在发热门诊,积极参与救治患者。4月20日上午13时许,张欣准备为前来就诊的王强(化名)测量体温时,喝了酒的王强不但不配合工作,还出手殴打了了张欣,医院当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李家沱派出所出警后一方面迅速对肇事者进行了控制,另一方面协助医院先行对张欣进行诊疗。经检查,张欣右髋部软组织损伤。在征求张欣的意见后,4月22日,驻李家沱派出所调解室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


调解协议基本达成后,李家沱派出所调解室调解员将草拟的调解协议发送至“一体化”司法确认工作微信群寻求法官实时进行指导。巴南法院吴继超法官发现该调解协议没有明确王强是否已经向张欣当面赔礼道歉。遂要求调解协议应明确赔礼道歉的情况。


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医护人员为整个社会公共安全作出巨大牺牲和努力的时候,尚且发生如此恶劣的案件,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应该旗帜鲜明的用法律手段支持医护人员的职业尊荣和人身权利。因此,鉴于王强行为的恶劣影响,即使张欣伤情没有达到伤残等级,王强也应支付李某精神抚慰金。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王强在李家沱派出所向李某当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张欣医疗费及精神损害金共3000元。同日,巴南法院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从而使该协议获得了强制执行力,依法保障了医护人员的权益。


据了解,为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巴南法院通过与派出所开展联动,着力打造覆盖全辖区的十五分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圈。同时,巴南法院采取调解“三部曲”,通过规范调解用语、强制类案检索以及提供全天候在线答复,循序渐进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实现案件“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最大限度提高调解员工作效率。

文 | 吴继超

编辑 | 陈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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