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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法院创建(15)|法院送法进社区,家庭教育有法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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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法官,娃儿不听话能不能打……”
“刘法官,娃儿老汉儿不给生活费,啷个办哟……”



4月27日,巴南法院副院长刘秀荣走进龙洲湾街道梅家梁社区,为社区百余名群众开展了一场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题的宣讲。



刘秀荣以“我替女儿要抚养费”这个故事切入主题,用身边真实案例,为居民朋友就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对象、法律责任进行详细解读,并对居民朋友关心的家庭抚养费、探视权、反家庭暴力等方面进行问答互动。


居民朋友称赞道,刘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我们的问题详细解答,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让我们清楚生活中如何教育孩子,如何与学校一起维护孩子的权利。


家庭是构成社会的细胞,家庭幸福则社会安定。巴南法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借力普法工作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性,强化法律对家庭教育的定义,更知法、懂法、守法。

文|郑飞

编辑| 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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