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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淮安医保战“疫”进行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非常之时,当有非常之举,市医保局主动作为、靠前行动、通力协作,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相关工作,坚定信心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专题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迅速吹响战“疫”动员“集结号”

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迅速有效开展。召开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专题会议,对疫情防控涉及医保相关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明确,要求全市医保系统要树立“一盘棋”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要求做好救治保障工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联合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落实 “县区联动一张网”,积极做好联防联控、医保支付、资金预付、值班值守等工作,全力以赴防控疫情。

全面配置战“疫”前线“急救包”

医保先行垫付。

将保障对象进一步扩大到经卫健委认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确诊及疑似患者,实行医保全额垫付,先救治后结算。患者产生的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费用及时拨付

组织预付医保周转资金2000万元,用于定点医疗机构疫情医疗保障工作,专款专用,减轻相关医疗机构的垫付压力,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走进医疗机构了解预检分诊情况)


调整支付政策。

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医疗费用实行单列结算,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将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原则上全部按照甲类目录管理。

保障药品耗材供应。

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用于防护或临床必须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未在省平台挂网的,公立医疗机构暂可线下搜寻,满足临床急需。

协同价格监测监管。

密切关注相关药品价格和供应变化情况,对于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并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走进疫情防控一线进行医保政策宣传)

同步构建战“疫”后方“保障网”

建立日报送制度。

强化24小时值守和应急备勤,做好信息收集和上报,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防控合力。

开通异地就医“绿色通道”。

疫情防控期间,可以直接拨打各地异地就医经办电话进行备案,实现马上办、简化办。

强化防控宣传氛围。

充分利用定点医药机构电子屏幕滚动播出疫情防治宣传标语,营造“群防群治”抗击疫情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主推“不见面”办理医保业务。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市医保局靠前服务,实行经办窗口“非急需不现场、网上办不见面”,引导群众通过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实现“非接触式”线上办理。对于确需到现场办理的相关服务事项,可提前预约时间、地点,分类型分批次分时段办理。参保人员2019年度发生的未完成结报的零星费用可延长至2020年12月底之前进行报销,最大程度消除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的风险。

动态调整定点药房管理。

盱眙、金湖等地医保部门还实施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诊所购买感冒、咳嗽、退烧药实名登记制度”,告知引导购药者就近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相关信息及时按要求上报,拓宽疑似线索排查渠道。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刷卡要求,将所有用于预防病毒传播的口罩临时纳入医保刷卡范畴,进一步满足群众防护需求。



(对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房落实政策情况进行走访)


放宽部分门特病种取药数量

针对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需要长期固定服用药物的部分门特病种,在疫情期间放宽取药数量及周期,方便参保人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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