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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请注意!国庆期间这些要求要牢记
国庆假期将至,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推动风清气正过廉节,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蟹卡蟹券等节礼或土特产品;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购物卡等;
3.严禁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等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吃喝,杜绝“吃公函”问题;
4.严禁党员干部培训期间擅自外出,甚至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5.严禁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6.严禁超过规定标准、擅自扩大或小范围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7.严禁借公务之机擅自改变行程、绕道或延长时间公款旅游或出国(境)旅游;
8.严禁超标准配备公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或私人借车;
9.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出入高档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行为;
10.严禁其他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四风”问题,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大力弘扬新时代新风正气,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格家教家风、推动移风易俗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效应,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来源:湖州市纪委市监委
清廉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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