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 | 4月1日起新规实施!建筑碳排放计算作为建筑设计强制要求
建筑行业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51%,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公告。
公告明确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作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要求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中,建筑碳排放计算,首次明确成为建筑设计文件中的强制性要求。
规范要点
1、全文强制,必须严格执行
2、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覆盖面广
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调试验收与运行管理等内容
3、建筑碳排放计算作为强制要求
4、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细化
5、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水平进一步提升
《通用规范》提高了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热工性能限值要求,与大部分地区现行节能标准不同,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在现行节能设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
1)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
2)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65%;
3)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
6、 新增温和地区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指标要求
相比于《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通用规范》新增温和A区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指标,拓展工业标准适用范围,温和地区工业建筑严格执行。
7、 暖通空调系统效率和照明要求全面提升。
意义和制定背景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的推出,是为了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建筑室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节能规范》贯彻了改革和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精神,对提升建筑品质、促进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突出了技术法规性质,从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既有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三个方面,明确了设计、施工、调试、验收、运行管理的强制性指标及基本要求。内容架构、要素构成、主要技术指标等与发达国家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接轨,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适用范围
从总则可以看到,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调试验收与运行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内容。
碳排放强度
2.0.1: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进一步降低,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降低30%和20%。其中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其他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为72%。
可以预计,在2022年4月1日实施后,建筑围护结构行业(门窗、保温材料行业)及建筑节能领域其他行业都将受益并迎来新一波增长。
2.0.3:碳排放强度有了明确强制标准。过去的建筑相关碳排放标准更多是推荐或者建议,例如GBT50378-2019《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及GB/T51141-2015《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和它的2020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未对碳排放强度进行强制性要求。
2.0.5: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
关键指标
此次发布的节能规范可以说是集大成者,随着它的发布,受到影响的原有标准及规范达到20部。具体参数上,围护结构的限值基本与之前的公共建筑和住宅节能节能设计标准一致,不过也有很多指标提高了要求。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比
废止标准
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第6.3.3、6.3.4、6.3.5、6.3.6、6.3.7、6.3.9、6.3.10、6.3.11、6.3.12、6.3.13、6.3.14、6.3.15条
2.《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7.1.5、7.2.3、8.1.4(2)、8.3.2、8.3.4、8.3.12条(款)
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第3.2.1、3.2.7、3.3.1、3.3.2、3.3.7、4.1.1、4.2.2、4.2.3、4.2.5、4.2.8、4.2.10、4.2.14、4.2.17、4.2.19、4.5.2、4.5.4、4.5.6条
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2018第3.0.4、3.0.5、3.0.7、3.0.8、4.2.3、4.2.7、5.3.2、5.4.12、5.7.2条
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66-2005(2009版)第3.1.1、5.1.1条
6.《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第7.2.2、7.2.4、8.3.1、8.3.5、8.3.8、10.1.1、10.1.2、10.1.4、10.1.5、10.1.6、10.2.1、10.2.2、10.3.1、10.3.2、10.3.3条
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2019第3.1.2、4.2.2、4.2.3、4.2.7、5.2.2、6.2.2、7.2.2、8.2.2、9.2.2、9.2.3、10.2.2、11.2.2、12.2.2、12.2.3、15.2.2、18.0.5条
8.《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GB 50495-2019第1.0.5、5.1.1、5.1.2、5.1.5、5.2.13条
9.《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第5.2.1、5.4.3(1)、5.5.1、5.5.5、5.10.1、7.2.1、8.1.2、8.2.2、8.3.4(1)、8.3.5(4)、8.11.14、9.1.5(1—4)条(款)
10.《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 50787-2012第1.0.4、3.0.6、5.3.3、5.4.2、5.6.2、6.1.1条
11.《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8第4.1.3、4.1.4、4.1.5、4.1.14、4.2.1、4.2.2、4.2.6、5.1.1、5.1.4、5.1.9、5.1.10、5.2.1、5.2.4、5.2.8、5.4.3、6.2.3、6.2.5、6.2.6、7.3.2条
12.《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2012第4.0.4、4.0.5、4.0.6、4.0.7、4.0.8、4.0.10、4.0.13、6.0.2、6.0.4、6.0.5、6.0.8、6.0.13条
1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第4.0.3、4.0.4、4.0.5、4.0.9、6.0.2、6.0.3、6.0.5、6.0.6、6.0.7条
14.《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 142-2012第3.2.2、3.8.1条
15.《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 144-2019第4.0.2、4.0.5、4.0.7、4.0.9条
16.《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 173-2009第3.0.1、3.0.2、4.2.1、5.2.1、7.2.1条
17.《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 176-2009第5.1.1、6.1.6条
18.《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 255-2012第4.5.1条
19.《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 289-2012第3.0.4、4.0.1条
20.《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475-2019第4.2.1、4.2.2、4.3.6、4.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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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阶段新要求,行业发展任重道远
我国“碳中和”过渡期短,任务难度高。中国的经济体量大,仍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能源消耗量和碳排放量均处于双增长阶段。欧美等发达国家从碳达峰再到碳中和普遍有50-70年的过渡期,而我国只有30年过渡期,考虑到我国的人口数量、经济规模和发展阶段,要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3060”目标,必须加快建设清洁低碳高效的能源体系和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降低能源消费总量、减低能源碳强度,增加碳汇与负排放。
从实际国情出发,能源结构的合理调整是重中之重,而社会工业生产过程中对能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及生产清洁化则是后续环节中的根本措施,只有搭建起合理的系统框架才能真正实现碳中和。
(文字来源网络资料整理,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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