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抄袭,但你是真的侵权了
最近,我们被某公众号污蔑抄袭了。
被指控的文章发表于11月24日,名为《10元一盒的感冒药,有群初高中生正嗑得醉生梦死》。
讲的是“右美沙芬在青少年中的药物滥用”问题。
该公号,早4天,也发布了一篇同题材的文章,聊的是“靠右美沙芬缓解痛苦的惨圈女”。
发文时间和类似话题,成了ta无底线攻击我的理由。
先是发文《关于我被女孩别怕抄袭这件事》,四处大肆宣扬,并鼓励粉丝扩大影响。
在这些小动作的刺激下,我受到了许多莫名其妙的误解和谩骂。
我觉得有必要回应,为的不是拉踩,而是还原真相,也为了一个清白。
加个红框,你就能制造罪名了?
碰瓷还是抄袭,我也用你“红框标重点”对比的方式,来展示。
首先,你说标题是抄袭。
你的标题是:赛博援交、自残、嗑药,这届05后怎么了?
我的标题是:10元一盒的感冒药,有群初高中生正嗑得醉生梦死
相同的地方,大概只有“嗑药”俩字和一个逗号了。
把这个标题视作一张刮刮乐,要不要再数数,看能中个五块钱吗?
确实,在开头,我们都提到一个共同话题——药物滥用。
这个话题对于普通读者来说,或许有些遥远。
但其实不论检方、警方还是其他科普账号,早就在大力宣传“右美沙芬”这种常见止咳药的潜在危害。
也就是说,这其实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公共话题。
11月16日,在你发文之前,我们的粉丝就提醒我们写一篇右美沙芬的科普文章。
链接我会放在文末,大家尽可以去核实是不是同样的话题。
同样话题,不同角度操作,很常见。
我们也遇到过这种情况,比如“血吊坠”、“迷奸药”、“捐精”等话题。
在发布后,许多同行也从不同角度去聊这个话题。
在我看来,这意味着一个重要的公共话题有了更多讨论和关注,是一件好事。
“话题≠选题”,更不等同于恶意抄袭、洗稿。
真正的洗稿和抄袭是什么?是搬运素材、逻辑和观点。
然而,我和你的文章结构、引用的案例、逻辑和观点,并不相同。
甚至意思都是相反的!
你说:滥用右美沙芬是吸毒,但是并不犯法。
我说: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常吃的感冒药等同于毒品。
你表达的是,吃多了感冒药=吸毒,还不犯法,需要严厉打击、大力监管。
我说的是,现代许多药物都含有致瘾成分,滥用有危险,但感冒药本身不是毒品。
关于这个药的购买方式,你告诉大家的是难买,我们写的是容易买。
你描述的是一群女孩在苦苦求购,以及有人专门教买药。
我们是直接到外卖平台下单,发现无需提交病例就能下单,还发了我们自己的订单截图。
关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你说:希望开辟「大量专业戒毒中心」,强力为这些青少年戒毒。
但我的看法恰恰相反,比起粗暴的戒断与矫正,他们更需要的是心理的疏导与关怀。
杨永信缔造的悲剧,我不想看到。对于你的观点,我不敢苟同。
完全不同的观点和例证,你告诉我:这是一样的内容,这是抄袭。
再说说你“红框”最多,一口咬定“素材雷同”,也就是关于“右美沙芬滥用”的现象部分。
我们的资料来源都是网络,大众最常使用的微博、小红书、抖快平台。
你说这是你的“独家调查”,但我看来这只是一个基础的搜索,在这些平台输入“右美”,信息就会跳出来。
也就是说,不论你,还是我,我们关于“服用右美”的体验,均来自当事人的记录。
你引用这些,并不能说明这是你的“原创”。
我们通过大量搜索,提炼总结右美滥用后的体验感受,基于的是当事人呈现的信息。
而不是你的二手文字。
你说:我们盗用了一张你的素材。
这是一条微博,你的图很糊,还截掉了人家的原话。
并且放在“援交女给客人定制伤口”“有很多14岁左右的女孩或者跨性别”后,作为佐证。
而我的图,不仅比你的清晰。更没有自顾自地写故事,去编排当事人的身份和经历。
你说,嗑药的群体,主要是“惨圈女”,一个自我厌弃、同时又不断伤害他人的争议群体。
并且放话:“女孩别怕连惨圈女这部分都不敢写,抄都抄不全。”
首先,根据新闻资料,“右美滥用”是青少年学生群体共同的问题,有男有女,这个问题不是“惨圈女”造成的。
其次,我在今年8月就已经关注到了“惨圈女”这个群体。
选题处于“待定状态”,是因为我知道她们的挣扎、矛盾、经历的不幸,不想变成对这个群体的猎奇、讨伐与八卦。
而是希望能关怀、帮助她们。
你是写了,用的正是我所反对的方式:八卦隐私,信源不详,没有关怀。
你的“抄袭指控”文章里,红框还有很多。
要么是完全不一样的内容,要么是互联网上的公开资料。
所以你向微信官方发起的“抄袭、洗稿投诉”,没有通过。
平台还善意地提醒你,“不属于抄袭举报的情况”。
众所周知,内容创作遇到侵权纠纷时,微信受理投诉后,会随机组成一个审核小组,经过多轮审核,给出结果。
这是最常用的解决方式,也是堂堂正正的公平判案。
但你却委屈地说,“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抄袭,却被腾讯驳回了”。
原本能证明我们清白的审核结果,被包装成了大号+微信官方合伙欺负你的阴谋论。
拜托,我都被删过多少稿、禁言多少次了,哪来的官方靠山?
污蔑我们抄袭的人,直接复制了别人的句子
在你发布《关于我被女孩别怕抄袭这件事》前,我没看过你的文章。
既然你提醒,加上后台、其他号、群里,不断有人指控我抄袭,所以我去细致地观摩了一下你的稿件。
结果意外地发现,你居然原封不动、直接复制了别人的句子?
比如:“右美沙芬,属于非竞争性NMDA受体拮抗剂,可产生与氯胺酮(俗称K粉)类似的药理效应。”
这句话来自中新经纬的《让青少年上瘾的右美沙芬,没有处方还能买?》,是我的参考资料之一。
这篇报道,有许多采访和干货,我有引用并写明信源,而非像你一样,“Control+C”:
你的文章不仅直接复制他人表述,还专门贴心地把信源“中新经纬”替换成了“科研”:
“科研表示,严重滥用美莎片患者的复吸率(在一年内)和海洛因、可卡因、大麻是一样的。”
但媒体观点与真正的科研结果是两码事,这样私自修改信源会误导读者。
我很惊讶。你对“抄袭”的标准看上去是很严苛的,但为什么自己直接原文复制的却无所谓了?
还是你不清楚,到底该怎么引用公开信息?
毕竟,你文章里的第一张药品图,同样来自中新经纬,却没有标注。
不知道的人,恐怕还以为是你拍摄的。
但更让我意外的,是你下面一系列的做法。
煽动谣言,有意思吗?
在你发文之后,我善意地想,这或许是个误会。
而且,既然抄袭不成立,你的指控,和造谣无疑,是一种名誉侵权行为。
我思考过如何解决。
我的粉丝数确实比你多得多,我不希望和你一样,引导粉丝去站队、攻击、辱骂。
毕竟我们所在的领域,空间本身就越来越小,留下的人也越来越少。
但在沉默的这段时间里,你的粉丝不断攻击我,甚至上升到了人身攻击。
做“女孩别怕”,本来就是一件不讨好的事情,我已经习以为常。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必须要忍气吞声,任脏水泼在我身上。
恰好,我一位朋友进入了“维她时代”的读者群,给我分享了一些令人哑然失笑的事。
进这个群,需要用语音发毒誓。
如同某些组织,通过自我诅咒的方式来表达忠诚。
同时又把女性分为三六九等,不是你们的人,则必然是男权的帮凶。
我也赞同,不应该“鉴女权”搞内部分裂,但娇妻、精神男人等词汇,不正是在划分敌我阵营吗?
依据阵营,去诅咒一个生命——抱歉,这在我看来,已经不是探讨性别制度下的不公,而是缺失人性。
你有你的自由,但这种自由的边界应当是不伤害他人。
最后,我想说:不论我们在思想上如何分歧,但无端污蔑始终不是合理的。
也许你真的从心底认为自己是“受害者”,并且煽动他人扩散谣言合情合理。
但我想提醒你:这是侵权行为。
如果你继续颠倒黑白,我也有维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