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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强奸犯捧成励志网红,这是什么“纯狱风”?

女孩别怕田静 女孩别怕 2023-01-23


大家好,我是田静。
 
不知何时起,网络上刮起了一阵诡异的“纯狱风”。 

刑满出狱的人,成了浪子回头的典范。
 
强迫卖淫、性侵等重罪,都成了流量密码和荣誉勋章。
 
他们转型做起网红,摇身一变成为励志偶像。
 
一有质疑,粉丝们便会上前维护:“凭什么不给别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这样的“纯狱风”,还是算了吧
 
我在某书上,遇见了一位不一样的“哥哥”。
 
他大大方方表示自己刚刑满出狱,准备创业,还晒出自己的“释放证明书”。

△天郎哥哥的释放证明书|图源:小红书
做自媒体,则是为了“记录生活”。

在自我简介中,他把自己描绘成一个“重获新生”、自尊自强的“好男儿”:
 
「我不会接受别人的施舍,会用双手,靠能力撑起这个家。」
 
「我为年轻的错,付出了代价。人生在世,孰能无过。」

 △天郎哥哥的某书已经搜查不到|图源:小红书

评论区,是一片岁月静好的和谐圣光。
 
有人安慰他,“不要灰心,好好做自己,加油!”

 △评论|图源:小红书


有人用理想写诗,“不要在意世俗的眼光,去追逐属于自己的光,做好自己。”

△评论|图源:小红书
仿佛面对的,是一个不畏世俗、冲破枷锁的英雄人物。
 
尽管满口“改过自新,重新开始”,这位哥哥却从未说明自己犯下的是什么罪。
 
根据他晒出的信息,有人发现,他在2017年因为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

△天郎哥哥的刑事裁定书|图源:北大法宝
根据刑事裁定书,他和同伙曾把一个未成年女孩骗到湖北某省。
 
为了让她乖乖接客,用暴力手段不断殴打,打到听话从命。
 
在他如今的悔过心路历程里,有对父母的亏欠,对自我的规划。
 
但我唯独没看到对受害者的歉意。
 
截至发稿,“天郎哥哥”的账号已经被封禁。
 
但这样的“纯狱风”流行,并非个例。
 
前段时间,就有“强奸犯转型当网红卖卫生巾”的事件曝出。

 

当事人名叫黄贵,网名“寻亲男孩今晚有没有哭”。


 

最开始,他是以“寻亲”噱头走红。
 
这篇长文自述,如同一枚感情饱满的催泪弹,让他收获一票同情,斩获12万粉丝。
 
 △图源:抖音

1995年生的他,从5岁起,就开启了颠簸流离的生活。
 
被拐卖、转卖,在三、四个收养家庭间流转。
 
养父母的打骂,同学的欺凌,让他早早辍学,交上一帮狐朋狗友。
 
酗酒、打架,最终误入歧途,进入「社会大学」接受再教育。
 
这个社会大学,指的就是监狱。
 
而黄贵当年,是因为持刀强奸而入狱。
 
 △黄贵的刑事判决书|图源:网络

受害人当时也不过15岁,期间多次劝阻、反抗,仍旧遭到了侵犯。
 
服刑完毕的黄贵重回社会,发现养父已经去世。
 
他来到深圳,拿到了一份主播的工作,做起了直播带货。
 
因为粉丝多为女性,他干脆卖起了卫生巾、内衣洗液、护肤品,趁机赚一票。

△网友的整理曝光|图源:微博
但最让我惊讶的,不是他可疑的“寻亲故事”,不是他偏贵的商品定价。
 
甚至也不是他转头用从女粉这里赚来的钱,在夜店豪横地叫上40个女孩陪酒。
 
△黄贵的潇洒开销|图源:抖音
 
而是强奸犯身份坐实后,仍旧力挺他的人。
 
有人宽慰他,“坐过牢的,都是有本事的人”,仿佛他犯下的不是罪行,而是值得崇拜的义举。
 
还有人甚至认为对黄贵的讨伐不公平,言之凿凿“受害者也有责任”,女孩应该感谢“被上了一课”。
 
△黄贵的评论区|图源:抖音
 
这段过去,似乎没有对黄贵产生任何影响。
 
他继续更新日常、直播带货,愿意买单的仍旧大有人在。
 
△黄贵的评论区|图源:抖音
 
对于这样荒诞的“纯狱风”,我不仅感到荒诞,更感到愤怒。
 
性罪犯轻松翻篇,重启人生,在赛博世界招摇过市。
 
我很难想象,那个受到侵害的女孩,看到轻松和过去告别、直播事业做得红红火火的黄贵,以及这些高唱赞歌的评论,会当作何想?
 

强奸犯,就不该有人权?”

 
在互联网上,确实还有不少转型做网红的刑满释放人员。
 
因为这行门槛低,且“服刑”二字也自带流量。
 
2018年,四川绵阳曾有一位“最美诈骗犯”。
 
这个叫卿晨璟靓的女孩,因为长相漂亮,随着警方一纸通缉令走红全网。
 
△警方发布的通缉令|图源:网络
 
她曾是一名“酒托”,与同伙作案金额高达140万。
 
2020年11月,卿晨璟靓出狱,成了一名“网红”。
 
她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邀请下,拍摄反诈宣传视频,为的是起到警示作用。
 
△反诈视频截图|图源:网络

她的动机很简单,并非为了致富,而是想洗心革面,做一些事回馈社会的帮助。

当然,因为争议,警方未再和她合作。她也没有继续当网红,而是做起了小生意。
 
刑满出狱者,始终是个饱受争议的群体。
 
不可否认,在当下社会,“留案底”几乎是他们人生路上,一块难以移开的绊脚石。
 
按照法律,有期徒刑是明码既定的刑罚,惩罚的是过去的所为,而非空白的未来。
 
而服刑完毕,似乎为过去,已经划上了一个句号。
 
但在实际生活中,“罪犯”的烙印始终不会消退。
 
他们可能在就业、婚恋、租房等事项上,受到歧视。
 
我并不想将刑满出狱者一棍子打死,将他们与普通人严格区隔,呼吁严刑峻法,无差别剥夺罪犯的一切权利。
 
但我更不想鼓吹“浪子回头金不换”的陈词滥调。
 
罪行有轻有重,案由各不相同。
 
有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亦有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而性犯罪,就属于重罪中极其特殊的一种。
 
因为它的本质,是一种性别剥削,是对女性的物化,也是伴随一生的创伤。
 
性罪犯受到宽容、追捧、轻而易举地一键重启人生,无疑是对受害者的一场集体凌辱。
 

重新开始,不是一笔勾销
有人可能会说:都是服过刑的,为何要对性犯罪区别对待?
 
因为性犯罪,是个再犯概率很高的犯罪类别。

一项研究曾统计中国2006年至2016年近万例性犯罪者样本,发现他们再次实施犯罪的几率为12.8%。

△强奸、性侵儿童、组织卖淫等性犯罪的再犯率统计|图源:新浪新闻
 
为了降低性犯罪的再犯率,有的国家已经实行额外的监控手段。
 
比如韩国,就从2008年开始,要求刑满释放的强奸犯佩戴“电子镣铐”
 
这其实是一种定位装置,它在经过学校、居民区等特定区域,会发出声响。
 
既能掌控对方的位置和状态,又能对普通人起到警示作用。
 
在英国,则有从业禁止,限制性犯罪者从事所有教育行业和社会福利行业。
 
受到限制的,还有出行自由。在加拿大,有过儿童性侵案底的人,不得进入校园。
 
在美国和韩国,性犯罪者的个人信息甚至可以公开,人人皆可查阅。
 
这些措施,确实对降低性犯罪有所作用。
 
被“区别对待”,这些强奸犯痛苦吗?
 
当然。
 
之前韩国有一档新闻节目,采访了这些佩戴电子镣铐的性犯罪者。
 
有人哭喊,自己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甚至不敢告诉妻子”。
 
有人表示,“想自杀,这样活着不如死了算了”。
 
△新闻采访截图|图源:网络

但我却很难有所触动。
 
受害者摔碎的人生况且难以缝补,性罪犯的“自由人生”,又如何成为一个正当权利呢?

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服刑完毕,并不总意味着审判的彻底结束。
 
我发现许多性犯罪者口中的「重新开始」,并非是真正的认知错误,改过自新。
 
他们悔过的,更多是自我为中心式的顾影自怜,希冀的是与过去一笔勾销。
 
印度女权主义者潘迪曾经采访过100个强奸犯,想找到犯罪的根源。

△潘迪|图源:网络
她惊诧地发现:这些人,不过是“搞不懂什么叫性同意,意识不到自己犯下的罪行是强奸”的普通男人。
 
除了四个人表示忏悔,大多数人仍旧在为自己的罪行找借口,甚至矢口否认。
 
而其中一个表达悔恨的49岁男人,曾性侵过一个5岁的小女孩。
 
他想到的补救措施,令潘迪大感震惊:

「我觉得很抱歉,我毁了她的生活。她现在不再是个处女,就没人愿意娶她了。但我会接受她的,等我出狱后我就娶她。 

我在国内的社交平台上,也看到一些“强奸犯后来怎么样了”的分享。
 
大多数人出狱后,娶妻生子,工作养家,过上了正常生活。
 
与之相对的,则是受害者搬家、改名、挣扎,尝试摆脱过去的阴影。
 
潘迪在采访结束后,得出一个结论——

每个人都觉得强奸犯是个人出了问题,而他们是这个社会的一份子,这恰恰说明我们的社会出了问题。
 
国内一度流行一个非常让我不适的“强奸梗”——“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这种观念支配下的宽恕,难道不是一种纵容吗?
 
当性不是一种尊重,而是剥削、利用,是金钱可以补偿的错误,是能够用时间轻易一笔勾销的过失。
 
那么我们对于安全感丧失的恐惧,那些被损害、抹去的女性姓名,又该何处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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