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镉大米公益诉讼案初步达成调解,原告认为当地仍存在镉大米风险
2018年11月1日上午九点半,备受社会关注的江西九江镉大米环境公益诉讼案如期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九江矿冶有限公司,第三人九江市环境保护局、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的各代理人参加了整个诉讼过程。
▲2018年11月1日上午11点半左右,九江镉大米公益诉讼庭审结束 图片来源:阻镉行动
历时两个小时,庭审结束。被告代理律师在整场答辩过程中,始终否定九江矿冶有限公司的污染损害责任。在源头爱好者曾祥斌律师的有力发问及合议庭的公正审定下,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意见。九江镉大米环境公益诉讼案初步调解方案为:被告九江矿冶有限公司承担污染治理费用3000万,承担原告相关调查检测及律师费用,原告将持续参与后续污染治理监督。
为推进污染尽快得到生态修复,早日确定治理方案时间安排,又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承担能力,调解方案中被告承担的污染治理金额与诉状的数额(4950万)有差距。
目前我们最为担忧的是,根据志愿者之前取样点了解的污染区域,与治理方案中的污染范围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比如刘仓村农田、东湖周边农田,仍没有纳入污染治理范围,当地仍然存在较大产生镉超标大米风险。
▲九江镉大米污染公益诉讼庭审结束再次探访丁家山矿场污染区,我们检测发现污染的其林村未纳入治理范围,吴家大屋虽有“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但是仍未见治理迹象,灌溉水沟的水呈酸性 图片来源:阻镉行动
环境公益诉讼最终目的是希望被企业污染的所有土地区域得到妥善修复,有效保护好一方生态环境。如果治理方案中未能体现这一宗旨,这有悖于“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无法体现地方政府对环境污染问题的“零容忍”态度以及对保护生态环境的信心和决心。
这个案子不仅是社会各界在高度关注,全国人大也较为重视。在刚刚过去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点名指出:一些地区特别是重金属矿区周边耕地内源性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如湖南省花垣县血铅事件、江西省九江市镉米事件、河南省新乡市镉麦事件。
从2017年8月志愿者开始介入,向九江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与农业部门举报港口街镇存在镉大米问题,到后来污染事实坐实、官方通报,到现在环保组织发起环境公益诉讼、相关部门制定生态修复方案,这个被地方政府部门称之为“历史遗留问题”的环境污染案,终于走向真正以生态环境保护为目的的阶段。
这次环境公益诉讼,是东湖生态保护的开始,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源头爱好者将一如既往地关注该企业所污染土地修复的进度以及有效性,协助地方政府打赢这场污染防治攻坚战。
阻隔行动参与江西九江“镉大米”事件始末
1、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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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救助
4、
5、
6、
7、
8、
9、
10、讨会邀请函
11、江西九江领导没有参加镉大米研讨会,公众继续参与阻镉行动
12、志愿者发出邀请函
13、
14、诉讼中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