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注!广东厅官冯现学案:全国首例远程"杀猪式"审判,43本卷宗举证仅用4分多钟

律界热闻 2021-03-14

    请点击上面律界热闻订阅本号!


来源:链接正义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版权归属原作者 ,本公号保持中立,仅限学习与交流,严谨本文使用其它商业用途,如有侵权烦请后台留言则删。


深圳市龙岗区原区委书记冯现学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自2017年9月25日起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两年多,其间曾经历了五次庭前会议、两次开庭,因为该案在侦查中存在着严重的非法取证情形,此前的庭前会议和开庭均集中于案件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尽管冯现学提供了大量的非法取证的线索和证据材料,但是法院一直未启动排非。
      2019年10月15日,广州中院在未传被告人冯现学到法庭的情况下,为了所谓的“顺利推进庭审”,将冯现学押在看守所,领先全国,在厅级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审理中,因为被告人不认罪,独创了用远程视频的形式开庭,不让冯现学到法院,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迅速完成了审理。

       近年来国内媒体曾报道过一些职务犯罪案件审理中的不正常现象,如不能保证被告人权利、强行推进庭审,被称为“杀猪式审判”,但是至少也让被告人到庭接受了审理,而对于这位曾经深圳最大的区、龙岗区的原书记,法庭甚至没有给其到庭受审的权利。
        当天的开庭从上午9点半开始,不到一个小时即草草结束。开庭后,冯现学对于不让其到法庭接受审理表示了抗议。辩护律师也提出了冯现学应当到庭接受审理、该案不宜远程视频审理的理由:本案既不是路途遥远押解不便(看守所和法院都在广州白云区),也不是要节约司法资源(本案前两次开庭都是被告人到庭审理),作为一个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不认罪、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案件,用远程视频且不公开的方式,违反了最高法院要求庭审实质化、增强审判亲历性和司法公开的要求,“法官见不到当事人,当事人见不到法官,谈何审判的亲历性?
       被告人冯现学及其辩护律师均对庭审形式提出质疑后,法庭未做任何回应和解释,仍然强行继续审理。公诉人不顾冯现学的抗议,强行宣布进行要进行“举证”,但并未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庭上出示证据、也未宣读证据的具体内容,而是将案卷中部分证据的名称迅速宣读了一遍,继而宣布“全部证据已经出示完毕”。检察院移送的卷宗共计43册,但公诉人完成全部的所谓“举证”工作只用了4分45秒,相当于1分钟举证10册、累计上千页的证据材料。
      随后法庭要求冯现学发表质证意见,冯现学表示庭审的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希望法庭依法审理,但其发言的音频被多次掐断,无法传到法庭上。法庭要求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公诉人发表了1分多钟的口号式的公诉意见后,法庭在冯现学及其辩护律师均未发表辩护意见的情况下,宣布全部审理程序结束,将择期宣判。

       在最后的庭审笔录签字时,冯现学的辩护律师如是签署:“本案未正常进行法庭调查程序,辩护人无法正常发表辩护意见。
       15日上午的庭审中,不仅被告人冯现学没有到法庭,本案当事人的亲属也无一获准进入法庭旁听。
       据悉,全国目前刑事审判领域有部分地区启动了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在当事人认罪认罚、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中,各地有在探索以远程视频的形式来审理刑案,但类似于冯现学这样的重大职务类犯罪且当事人不认罪的案件,不传被告人到庭、而用远程视频的形式,极为罕见,国内或尚属首次。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别人还在看↓↓

扫描或长按指纹识别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查看更多法规和干货文章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