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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广东厅官冯现学案:全国首例远程"杀猪式"审判,43本卷宗举证仅用4分多钟
来源:链接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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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原区委书记冯现学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自2017年9月25日起诉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两年多,其间曾经历了五次庭前会议、两次开庭,因为该案在侦查中存在着严重的非法取证情形,此前的庭前会议和开庭均集中于案件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尽管冯现学提供了大量的非法取证的线索和证据材料,但是法院一直未启动排非。
2019年10月15日,广州中院在未传被告人冯现学到法庭的情况下,为了所谓的“顺利推进庭审”,将冯现学押在看守所,领先全国,在厅级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审理中,因为被告人不认罪,独创了用远程视频的形式开庭,不让冯现学到法院,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迅速完成了审理。
近年来国内媒体曾报道过一些职务犯罪案件审理中的不正常现象,如不能保证被告人权利、强行推进庭审,被称为“杀猪式审判”,但是至少也让被告人到庭接受了审理,而对于这位曾经深圳最大的区、龙岗区的原书记,法庭甚至没有给其到庭受审的权利。
当天的开庭从上午9点半开始,不到一个小时即草草结束。开庭后,冯现学对于不让其到法庭接受审理表示了抗议。辩护律师也提出了冯现学应当到庭接受审理、该案不宜远程视频审理的理由:本案既不是路途遥远押解不便(看守所和法院都在广州白云区),也不是要节约司法资源(本案前两次开庭都是被告人到庭审理),作为一个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不认罪、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案件,用远程视频且不公开的方式,违反了最高法院要求庭审实质化、增强审判亲历性和司法公开的要求,“法官见不到当事人,当事人见不到法官,谈何审判的亲历性?”
被告人冯现学及其辩护律师均对庭审形式提出质疑后,法庭未做任何回应和解释,仍然强行继续审理。公诉人不顾冯现学的抗议,强行宣布进行要进行“举证”,但并未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庭上出示证据、也未宣读证据的具体内容,而是将案卷中部分证据的名称迅速宣读了一遍,继而宣布“全部证据已经出示完毕”。检察院移送的卷宗共计43册,但公诉人完成全部的所谓“举证”工作只用了4分45秒,相当于1分钟举证10册、累计上千页的证据材料。
随后法庭要求冯现学发表质证意见,冯现学表示庭审的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希望法庭依法审理,但其发言的音频被多次掐断,无法传到法庭上。法庭要求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公诉人发表了1分多钟的口号式的公诉意见后,法庭在冯现学及其辩护律师均未发表辩护意见的情况下,宣布全部审理程序结束,将择期宣判。
在最后的庭审笔录签字时,冯现学的辩护律师如是签署:“本案未正常进行法庭调查程序,辩护人无法正常发表辩护意见。”
15日上午的庭审中,不仅被告人冯现学没有到法庭,本案当事人的亲属也无一获准进入法庭旁听。
据悉,全国目前刑事审判领域有部分地区启动了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在当事人认罪认罚、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刑事案件中,各地有在探索以远程视频的形式来审理刑案,但类似于冯现学这样的重大职务类犯罪且当事人不认罪的案件,不传被告人到庭、而用远程视频的形式,极为罕见,国内或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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