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克勤 张家慧 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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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克勤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杨克勤简历
杨克勤,男,汉族,1957年10月生,安徽临泉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
1978.10——1980.07 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公安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0.07——1988.03 安徽省委政法领导小组、政法委干部(其间:1981.08——1984.08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函授学习)
1988.03——1989.06 安徽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
1989.06——1992.02 安徽省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2.02——1994.09 安徽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其间:1993.03——1994.09借调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工作)
1994.09——1997.09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其间:1995.08——1997.09借调香港工委保安部工作)
1997.09——1998.05 中央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8.05——2004.08 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副主任
(1996.09——1998.07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贸经济系商业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2004.03——2004.07 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08——2007.07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
2007.07——2012.01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2012.01——2012.02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2012.02——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日前,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家慧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查,张家慧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指使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在私人会所宴请他人;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张家慧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善于伪装,品行低劣,私欲膨胀,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家慧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继续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家慧简历
张家慧,女,汉族,1965年3月出生,重庆万州人,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研究员,1990年1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1月至1992年7月,历任四川省万县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92年7月至1997年9月,历任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审判员;
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就读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2000年6月至2001年9月,待分配;
2001年9月至2002年1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学科博士后研究;
2002年1月至2004年9月,历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2002年1月至2004年6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法学学科博士后研究);
2004年9月至2006年3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正处级);
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06年12月至2010年11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010年11月至2012年7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2012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