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难得君
女辅警这事,再写几句。
道德家们,请直接关闭,不必再看。
如前文“女辅警启示:一定要戴套!”所述,一个刚参加工作当辅警的女生,或许她的性观念很开放,或许有过丰富的恋爱经历,但这都不是重点。毕竟这个世界很大,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
她或许迷恋权力,或许是为了转正,或许是为了寻求靠山。就如同某小说里一样,女知青以为陪某主任睡过,就能得到回城名额,结果陪了一个又一个,每一个上床之前都把胸口拍的山响,下了床提起裤子就“这事不好办”,结果女知青发现,自己不过就是他们的玩物之一,所谓的承诺压根就不可能实现。
没错,女孩是有私欲,也未必就是被潜规则,但重要的是,她沦为了权力玩物!当她发现自己是玩物这个事实之后,她又成为了权力场的狩猎者。
但是在这场游戏中,女孩付出了肉体的代价,甚至怀孕,得到了金钱的补偿,这算是敲诈勒索么?
我认为不是。
如果她以金钱为唯一目的,那么她应该在第一次,第二次之后,就选择老板,真正有钱的主儿,恰恰民营经济发达的江苏,这样的人很多。
而对于经济补偿这事,多少以内才算是合理补偿,多少以上才算是敲诈勒索呢?恐怕每个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得出的结论是不一样的。
这并不是关键,关键是她睡的好几个都是所长、副局长,按常理来说,基本的法律知识还是有的,但是他们无一报案。
并且,其中刘所长第一次补偿了她20万后,当自己升职为副局长时,又再次和她好上了。如果说是敲诈勒索,作为一个懂法律,智商情商显然不低的副局长,在一个坑里栽了一次,三年之后又屁颠屁颠的再次进坑,这恐怕算是真爱吧!
最可笑的是“受害人”这三个字。
一帮有家室的大小长官们,总不可能“吃干抹净,拍屁股就走人”吧!
和年轻漂亮的妹子睡了,付出点代价不是很应该的吗?你既然不能帮人家解决工作上的问题,还让人家怀了孕,付出金钱的补偿不应该么?当地法院没有追究这些副科、正科级干部的百万资金从何而来,背后是否还牵涉贪污腐败、利益输送?或者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反而判决女孩退回“赃款”,这不相当于官方默许白嫖吗?而且这13年重刑,有多离谱!北京有个家暴男活活打死妻子,也只判了6年。女孩拿了点补偿款,难道能顶两条人命吗?再说罚款500万。吴秀皮事件中,前女友敲诈300万既遂,敲诈3700万未遂。结果也不过是判三缓三,等于说这事就算了。退一万步讲,假定女孩的敲诈罪成立,退回所谓的“赃款”,罚500万,还要关人家13年,已经严重偏离了人性与公正的范畴,这完全就是深仇大恨后下死手的报复!《新华社》说,面对舆情,决不能删帖了之,公开解答才是正理。《廉政瞭望》杂志社“官察室”评论说:不能略过“女辅警事件”中的男主角们!如果人们遭遇不公的时候,只有依靠舆论寻求公平,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我不愿意也不想站在道德高地指责女辅警,我关注的是整个事件中,法律究竟在做什么?权力在做什么?
作者简介:难得君,一个三观比五官正的温情大叔,985硕士,曾任企业高管,大学教师。为防走散,关注微博@我是难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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