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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肇庆市完成7例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医疗费用结算

肇小保 肇庆医疗保障 2021-06-25


截止2月12日24时,肇庆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6例,其中出院7例,死亡1例。


目前,我市已对7例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医疗费用进行结算,具体如下:





1、患者黎某某,为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总医疗费用19358.84元,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为17422.96元,支付比例为90%,个人自付金额为1935.88元,基本医保基金先行垫付,再与财政结算,个人“0”自费出院。

 

2、患者林某某,为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总医疗费用为9502.08元,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为8646.89元,支付比例为91%,个人自付金额为855.19元,基本医保基金先行垫付,再与财政结算,个人“0”自费出院。


3、患者廖某某,非我市参保人,总医疗费用为6541.16元,根据国家、省局的有关要求,其在我市异地就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我市医保基金先行垫付,待疫情结束后再清算,个人“0”自费出院。


4、患者郭某某,非我市参保人,总医疗费用为5640.47元,根据国家、省局的有关要求,其在我市异地就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我市医保基金先行垫付,待疫情结束后再清算,个人“0”自费出院。


5、患者江某某,为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总医疗费用8920.71元,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为8028.64元,支付比例为90%,个人自付金额为892.07元,基本医保基金先行垫付,再与财政结算,个人“0”自费出院。


6、患者李某某,为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总医疗费用为16657.3元,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为15158.64元,支付比例为91%,个人自付金额为1499.16元,基本医保基金先行垫付,再与财政结算,个人“0”自费出院。


7、患者梁某某,为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总医疗费用2807.13元,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为2526.42元,支付比例为90%,个人自付金额为280.71元,基本医保基金先行垫付,再与财政结算,个人“0”自费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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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医疗保障编辑发布

编审:梁卫敏、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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