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门诊筛查费用保障更充分。疫情期间,对新冠肺炎筛查对象在发热门诊发生的符合胸部CT 筛查工作方案中“筛查要求”的医疗费用(含基础性检查), 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取消基本医保门诊起付标准,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二是救治医疗费用保障更充分。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进一步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应对疫情救治资金压力,确保参保群众医疗保障权益和救治医疗费用的保障,对全市发热门诊所在医疗机构,预拨第三批专项周转金1060万元。
三是医保支付保障更充分。全部医疗费用与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并单独结算,不纳入总额预算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