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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办”,肇庆市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共同战“疫”

肇小保 肇庆医疗保障 2021-06-25


为切实做好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工作,肇庆市医保局推出“四个办”,全力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医保服务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社保业务“网上办”“预约办”,安全省心!


积极落实“长处方”,

实现“便民办”

疫情期间,支持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可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医保月度支付限额调整为季度限额,季度限额标准为原月度限额标准的3倍。



放宽医疗保障相关业务办理时限,

实现“延期办”

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不收取滞纳金,疫情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就医待遇。疫情期间,符合中途参保条件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且不影响待遇。延长医保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时限,参保人发生的符合零星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含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时限,由原费用发生之日起1年内调整为疫情结束后1年内办理。



创新服务方式,

实现“不见面办”

按照“非必须、不窗口”原则,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服务方式,简化服务流程,大力推广“互联网+医保”。及时向社会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优化医保办事流程的通告,明确“不见面办”的事项名称、办理方式、申办材料和办理流程等内容,积极倡议、引导办事群众和单位实行“不见面”办事,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安全风险。



做好经办场所防控工作,

实现“放心办”

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的要求,保持经办服务大厅空气流通,加强开窗通风换气;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安置防疫专用垃圾桶,洗手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加强对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的清洗和消毒,消除经办场所疫情隐患;加强对一线经办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开展服务;引导办事群众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避免交叉传染,保护好办事群众和经办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让群众放心办事。


通过推出
“便民办”、“延期办”、
“不见面办”、“放心办”
等新举措,
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
避免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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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医疗保障编辑发布

编审:梁卫敏、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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