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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赡养起纠纷,耐心调解解家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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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桃花源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耄耋老人诉子女赡养费纠纷,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原告邓某军已86岁高龄,四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邓某军与其妻另居生活。2023年1月,邓某军之妻不幸去世,因家庭内部矛盾,邓某军无人照料,生活举步维艰。无奈之下,邓某军不得已一纸诉状将子女诉至酉阳法院,期盼四子女为其提供房屋居住并予以赡养。
在庭审过程中,因老人大女儿远嫁外地,未能到现场参与庭审,其他三名子女间矛盾重重,言辞激烈,均不想承担赡养的义务。为了促进家庭和谐,修复家庭关系,妥善解决老人赡养问题,承办法官从“法律义务、传统美德、社会公德、亲情伦理”等角度耐心向各被告释法明理。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调解,老人子女邓某凤与邓某法转变态度,同意承担赡养义务,由两人按月轮流赡养,如一方不按月赡养,需向对方支付10000元的老人赡养费。几方当事人当庭签订调解协议,老人的赡养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赡养父母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规范要求,也是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义务。希望每一位子女都能够遵照法律规定,赡养、善待自己的父母,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图/文:桃花源法庭 张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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