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拒赔偿 悉心劝导促履行
“法官,谢谢你们!今天我终于拿到赔偿款了,千言万语都不能表达我的谢意……”申请执行人家属何某激动地说道。8月1日,酉阳法院桃花源法庭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0年11月,袁某驾驶货车与陈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和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决保险公司、袁某赔偿陈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其中袁某赔偿4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袁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庭执行干警经过网络查控和实地上门调查,除查封到被执行人肇事货车外,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信息,经多次上门调查亦未发现被执行人行踪,该案一度陷入僵局。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该案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8月1日上午,法庭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家属何某电话,称其在袁某住处看见了袁某。接到线索后,法庭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将袁某带至桃花源法庭。
回到法庭后,执行法官积极和被执行人袁某沟通,耐心释法析理,希望其能够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但袁某称自己家庭困难暂时无力赔偿。在法官明确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后,袁某仍不为所动,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就在此时,袁某家属赶到了法庭,这让大家又看到了调解的曙光。执行法官从法理、情理层面向袁某家属做思想工作,介绍事故给申请执行人家庭带来的创伤和打击,同时释明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后果及影响。案件迎来了转机,袁某家属表示愿意筹措资金解决赔偿问题。鉴于袁某家庭的实际困难,申请执行人也同意适当作出让步。经过六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陈某放弃部分赔偿款,被执行人现场履行了15万元,剩余部分分期履行。至此,案件得到顺利执结,及时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图/文:桃花源法庭 张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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