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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永不过时的思想遗产——纪念罗素诞辰一百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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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的一生,我觉得它值得活。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还乐意再活一次。”
——罗素
撰文 | 丁玖(美国南密西西比大学数学系教授)
如果说不是每一个中国人都知道伯特兰·罗素 (Bertrand Russell,1872年5月18日-1970年2月2日) 的大名,那么每一个中国知识分子应该听说过他,甚至知道他的一些故事或读过他写的一些书。今年是他诞辰一百五十年。尽管罗素活到将近98周岁,他离开这个世界也已经超过52年了。半个世纪以来,中国和世界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罗素的学术成就、非凡智慧和远见卓识,依然是一份不过时的宝贵思想遗产。
在我的记忆中,第一次看到罗素的名字就是在他去世的那一周。从读小学高年级起,在那特殊的年代,由于学校里没有正规的书籍可读,我逐步养成了读报纸的习惯,并从阅读新闻通讯和政论短评中学到了不少语文知识和写作技能。在县中读高中时由于住校,我几乎每天都会去学校的传达室读报。某一天我突然从报纸上读到毛主席和周总理电唁罗素逝世,新闻上称他是“世界文化名人”。国家领袖对一位非外国元首或政府要人的离世那么郑重地致电哀悼,这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从那时起我就比较留意有关罗素的文字了。
后来我逐渐读了罗素的一些作品,比如英文的《西方哲学史》和中译的《婚姻革命》,也读过西方人撰写的他的传记。罗素不仅度过了漫长的一生,而且过得不是浑浑噩噩、虚度年华、如同嚼蜡,而是丰富多彩、著作等身、广受尊敬。他真实可信的《罗素自传》的极简序言《我为什么而活着》中第一句,对自己的一生有过精辟的概括:“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苦难不可遏制的同情心,这三种纯洁但无比强烈的激情支配着我的一生。”纵观历史名人,有人终身渴望爱情,为了爱甚至可以赴汤蹈火,如诗人普希金和徐志摩;有人一生追求知识,不遗余力,身后留下辉煌巨著,如马克思博士和钱钟书教授;有人为了拯救人类苦难可以牺牲自己的私人生活,如特蕾莎修女和林巧稚医生。但是回首一生敢于自称身体里同时燃烧着这三大激情之火的,天下应该很少有人敢与罗素相比。
罗素生活过的时代早已过去,但罗素的建树没有随风而去。在这篇小文里,我就围绕他的“三大激情”回首他的一生,并按“知识、爱情、同情心”的次序写下我对他的纪念。
追求知识
罗素于1872年5月18日生于英国贵族之家,这个出身为他提供了无比丰饶的学习园地,他也抓住了这个天赐良机,从小就疯狂地吸收知识。其结果是今日的英文维基在长长的罗素条目下,第一句话就说他是“英国数学家、哲学家、逻辑学家和公共知识分子。”一个人一生如果幸运地跻身于上述“三家”之一,如“数学家”,那就不得了了,何况“三家并列”再加上“公共知识分子”!
但是罗素差点没能成为数学家,因为在他青春期的16岁时准备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奖学金考试的有段时间,他“一直深感不快。”在自传中他写道:“有一条通过田地去新南门的小路,我常独自去那里看日落,默想着要自杀。可是我没有自杀,因为我希望懂得更多的数学。”数学的无穷魅力拯救了一位少年的生命,并将他培育成属于全世界的一个智者。
其实罗素在11岁时就开始向哥哥弗兰克 (Frank Russel,2nd Earl Russell,1865-1931) 学习欧几里得几何。16岁前他一直都在家接受家庭教师的教育,这让他得以摆脱呆板的学校课堂,他有充分的时间和自由阅读大量范围广博的书籍,极大满足了他无比旺盛的求知欲。罗素的母亲安伯莉子爵夫人 (Katharine Russel,Viscountess Amberley,1842-1874) 在他刚刚两周岁的时候就因患白喉去世了,一年半后父亲安伯利子爵 (John Russel,Viscount Amberley,1842-1876)也在长期抑郁后罹患支气管炎而不治,所以罗素还不到四岁就成了孤儿,但他和哥哥在祖父母的贵族大庄园中健康地成长。两次当过英国首相的祖父、第一代罗素伯爵 (John Russel,1st Earl Russel,1792-1878) 在小罗素6岁时也去世了,比祖父小23岁的祖母罗素伯爵夫人 (Frances Russel,Countess, 1815-1898) 对青少年时期的罗素深有启迪,她的社会正义观和对原则的坚持影响罗素一生。她最喜欢的圣经经文“不可随众作恶”成为罗素一生的座右铭。
罗素对数学的最早热爱归功于他的哥哥,后者66岁去世后也传给了他伯爵的贵族身份。他从哥哥那里获得几何这个在他眼里如此美妙的东西,感觉“就像初恋一样令人陶醉”。数学作为罗素的主要兴趣所在一直持续到他和他的剑桥学术导师怀特海 (Alfred North Whitehead,1861-1947) 合著的三卷本大书《数学原理》(Principia Mathematica) 全部出版完为止,那时他刚过40岁。
除了数学,罗素也爱好历史,贪婪地吸收历史知识。他很早就认识了自己,当知道自己是一个富有智力的人,他就决定要在学术上有一番作为。进大学之前的罗素广泛阅读各类书籍,读穆勒 (John Stuart Mill,1806-1873) 的《政治经济学》和《逻辑学》,并做了详尽的摘录,自修意大利文后读了但丁 (Dante Alighieri,1265-1321) 和马基雅维里 (Niccolò Machiavelli,1469-1527)。对文学的群书泛读,提高了他的想象力,如未经删节的《格利佛游记》中关于人形兽的描述,对他发生了深远的影响,使之开始用这种观点去观察人类。他也广泛地读诗,在16、17岁时,读了弥尔顿 (John Milton,1608-1674) 的全部诗作、拜伦 (George Gordon Byron,1788-1824) 的大部分诗及雪莱 (Percy Bysshe Shelley,1792-1822) 的诗。他特别喜欢雪莱,在自传中写道:“我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花在读他的书上,背诵他,不知道有谁可以向他倾诉我的想法或感受,我曾经反思过如果认识雪莱会是多么美妙,并且不知道我是否应该遇到任何我应该感到如此同情的活人。”他同时也开始思考宗教,研究哲学,读了吉本 (Edward Gibbon,1737-1794) 的书及密尔曼 (Henry Hart Milman,1791-1868) 的《基督教史》并深刻思考。对它们的强烈兴趣最终导致他那有名的疑问式文章题目“为什么我不是一个基督教徒?”和一部经久不衰的畅销著作《西方哲学史》。
18岁时,罗素赢得奖学金进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并很快在数学和哲学上冒尖。在数学上,三年后他获得一等荣誉 (Wrangler) 第七名,再过了两年,在哲学上他获得“会士 (Fellow) ”称号。一年之后的1896年,罗素的第一部著作《德国社会民主主义》(German Social Democracy) 问世,这是他终生关注世界政治和国际社会打响的第一炮。然而,这时的他对数学的基础更感兴趣,于1897年发表了《几何学基础论文》(An Essay on the Foundations of Geometry) ,研究用于非欧几里得几何的凯莱-克莱因度量(Cayley-Klein Metric)。
进入新世纪的当年,罗素参加了在巴黎召开的首届国际哲学大会,在那里他遇见几个意大利数学家,包括数理逻辑和集合论的创始人之一皮亚诺 (Giuseppe Peano,1858-1932),他们已将德国数学家康托尔 (Georg Cantor,1845-1918) 的朴素集合论发展成一门科学。皮亚诺在大会上的精确论证给罗素留下了深刻印象,回到伦敦后他迫不及待地研读他们的著作,创造出现以他名字命名的“罗素悖论”。这时,他已经戴上逻辑学家的学术帽子,而且在1903年出版了《数学的原理》(The Principles of Mathematics)。这本五百多页、有59章的书不仅正式包含了他的著名悖论,而且宣称“数学与逻辑是等同的”,这也同时宣告数学基础三大学派之一“逻辑主义学派”的诞生;另两大学派分别是以荷兰拓扑学家布劳威尔(Luitzen Brouwer,1881-1966)为代表的直觉主义学派以及以德国数学家希尔伯特(David Hilbert,1862-1943)为旗手的形式主义学派。初版百年后,该书还在出版发行。
“罗素悖论”的石破惊天性可用下述故事说明。1903年,著名的德国逻辑学家弗雷格 (Gottlob Frege,1848-1925) 的著作《算术的基本法则》(Grundgesetze der Arithmetik) 第二卷即将出版,突然他收到了罗素来信,说书中的基本法则五可以导致他的悖论。弗雷格读完信后的心情极为沮丧,因为自己的书赖以写成的地基不牢了。于是,诚实的他坦率地在书的末尾加上一个附录,在一开始处这样写道:“对科学作家来说,最不幸的事莫过于在工作完成后他的大厦的基础之一动摇了。这就是当这本书即将印好之时,伯特兰·罗素先生的一封信令我所处的位置。”
罗素悖论有专业性的集合论叙述,但普通百姓更喜欢听他将之通俗化的“理发师悖论”。话说有位理发师号称他只给那些不自己理发的人理发,然后聪明的罗素就问他:“先生,您是自己理发还是不自己理发?”结果是理发师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他自己理发,那么按照他定的规则,他应该不给自己理发;如果他不自己理发,那么同样的规则则要求他给自己理发。真是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夸下海口的理发师只好向逻辑学家缴械投降。
类似的“悖论”可以举出许多,比如最简单的伊壁孟德悖论“我正在撒谎”。多年前,我的博士导师李天岩教授来访问我,在校园我们请一位偶遇的日本留学生帮拍一张合照。照完后,李教授幽默地用日语对女学生说:“我不会说日文”,这也是一种悖论。这大概是他在日本访问一年学到的最有用的日本话。就像芝诺的“运动四悖论”因历史上第一次数学危机而留名于古希腊数学史,罗素的集合论悖论也触发了第三次数学危机,令数学家们处理无穷集合时如履薄冰,这种小心翼翼引出了集合论的新研究,由此产生了公理集合论。
罗素在36岁时成为伦敦皇家学会会士,38岁时他一生中最有名的学术著作的第一卷问世,这就是与老师怀特海的合著《数学原理》,后两卷分别于1912年和1913年出版。该书的拉丁文标题令人想起牛顿不朽著作《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的拉丁文书名Philosophiæ Naturalis Principia Mathematica,其写作初衷是作为罗素早先同名著作的续篇,但这项工程如此浩繁使得他们不得不重起炉灶,写成了独立的三大卷,总计有两千页。
罗素的朋友和剑桥同事、英国数学家哈代 (G. H. Hardy,1877-1947) 曾在自己脍炙人口的随笔小书《一个数学家的辩白》(A Mathematician’s Apology) 中叙述了罗素告诉过他的“一个噩梦”:“大约在公元 2100 年,他站在大学图书馆的顶层。一名图书馆助理拿着一个大桶在书架旁走来走去,把书拿下来,扫了一眼后,又放回书架上,或倒进桶里。最后,他来到一排三大卷书边,罗素能认出这是《数学原理》幸存下来的最后一套。助理取下其中一卷,翻了几页,似乎被奇怪的象征符号弄得一头雾水,合上了书,在手中平衡着,犹豫了……”今天离2100年还有78年,但《数学原理》的第一版一百年后还在被印刷。
《数学原理》令刚到不惑之年的罗素在数理逻辑和分析哲学两领域名闻遐迩。但是从此他基本上离开了数学基础的疆场,而把视野投入到与人类精神和社会活动更密切相关的领域,甚至“感到自己有从政的趋向”,但很快发现教书“比政治更有吸引力”。进入20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他成了三一学院的讲师(Lecturer)。不久,一位来自奥地利的非凡工程科学生进入了视野,他就是极富传奇色彩的维特根斯坦 (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 ,后来被誉为上个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读过罗素和怀特海的大书,在弗雷格的推荐下于1911年投奔在罗素门下成为其弟子,获得博士学位后最终成为剑桥大学的哲学教授。这两位思想家的观点碰撞火花四射,恩泽人类,罗素对此卓越学生的评价是“天才人物的最完美范例”。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罗素的历史使命也由于他对人类事务的坚定立场而发生悄然变化,成为和平主义战士。然而他对知识的追求没有减弱,大战前夕的那个春天,他应邀去了美国的波士顿做洛厄尔讲座,并短期担任哈佛哲学教授,演讲的内容出版成书,书名较长:“我们关于外在世界的知识——哲学上应用科学方法的一个领域”。回英国后,来自美国的年轻博士维纳 (Nobert Wiener,1894-1964) 成了罗素和哈代的短期学生,然后去了哥廷根向希尔伯特学习。
经过大战期间和之后两年的一些难以细表的遭遇,上世纪第三个十年的第一个冬天以罗素的中国讲学之行开始。已经名满世界的罗素在中国的名声也如日中天。一位两年前在哈佛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刚回到清华教书的中国才子赵元任 (1892-1982) 成了他的翻译。关于后来成为语言学家的这个28岁小伙子,罗素在其自传第二卷第三章《中国》里着墨不多,但勾勒出了赵的幽默细胞:“我们有一位正式的翻译,他被派来照顾我们。他的英语非常好,他特别以能讲双关俏皮话而感到骄傲。他叫赵先生 (Mr. Chao),我曾给他看过我写的一篇题为‘现在混乱的原因’(Causes of the Present Chaos) 的文章,他说,‘啊,我想,现在赵氏的来源就是先前的赵氏。’(the causes of present Chaos are the previous Chaos) 在我们旅行的过程中,我成了他的一个亲密朋友。他和一个中国姑娘订了婚,而我还曾帮助他排除了妨碍其婚姻的某些阻难。我现在还不时地有他的消息,他们夫妇有一两次曾到英国来看我。” 如果不照顾到上下文,百度甚至谷歌翻译很可能将上文中的英语翻译成“当前混沌的原因是以前的混沌。”不是吗?因为一些研究“混沌”历史的人文学者经常宣称“李-约克混沌”概念的祖师爷就是中国古代的哲学家老子和庄子。我刚刚试验了谷歌翻译,结果恰如上述,所以我奉劝年轻学者不要轻易偷懒用机器代自己翻译。
渴望爱情
罗素一生对爱情的执着追求和诚实面对,驱动他在自传的最开始将“对爱情的渴望”放在他的“三大激情”之首。然而,他也绝不是“唯爱主义”者,爱情让他打破常规习俗,爱情滋润了他的心灵,催生出青史留痕的作品。然而一旦爱情的火焰不幸熄灭,他马上寻找丘比特点燃新的爱火。他的一生确实是在轰轰烈烈的爱情中度过的。他是这样少有的一个男人,不仅在岗的太太深爱他,而且有的前任太太甚至前前任太太到死都爱他。
1889年夏,17岁的罗素在随一位叔叔远足途中,顺访了一家姓史密斯的美国人,遇到主人的小女儿,她的全名是艾丽丝·皮尔索尔·史密斯 (Alys Pearsall Smith,1867-1951) ,生于美国宾州费城,正在美国“七姐妹学校”之一的布林莫尔学院读书,回家度假。他首先被她的漂亮吸引,然后感觉到“她和蔼可亲,使我不感到害羞,我对她真是一见钟情。”之后的几年,罗素与史密斯家的每个成员都建立了友情,并从交流中获益。罗素在自传第一卷第四章《订婚》中继续写道:“年复一年韶光流逝,我越来越热爱他们家那个待字闺中的女儿艾丽丝。”然而,她长他五岁,所以罗素不知道她能否等他长大而一直不嫁。但这没有发生,因为他们彼此吸引,观点相近,比如都赞成离婚。经过四年半的精神恋爱,按照《罗素自传》中的记载,1894年1月4日,罗素第一次吻了艾丽丝,但“她仍然说还没有决定她是否嫁给我。”一直到罗素结束当年三一学院的一个道德科学荣誉学位考试并获第一名时,艾丽丝才明确答应和罗素订婚。由此可见,罗素和艾丽丝对待最终走向婚姻的情爱,是持有严肃认真的态度的。而且,罗素冲破了家庭的重重阻挠,坚定不移地和他所爱的姑娘订了婚。1894年12月13日,他们结婚了。
正如从上一节的阅读中可以推断的那样,婚后的罗素“进入了一个非常幸福而且工作富有成果的时期。”他在自传中甜蜜地继续回忆道:“由于没有情绪上的烦恼,我的全部精力都用在心智工作上。在我婚后最初几年中,我广泛地阅读了数学与哲学方面的著作。我完成了不少独创性的工作,并且为以后的其它工作打下基础。”因此,“实在要感谢我第一位妻子……”1896年,这对夫妇还去她的母国待了三个月,除了拜见艾丽丝的亲戚外,罗素还在她的母校布林莫尔学院做了非欧几何的讲座,而他的太太则做了提倡天赋母性的演讲。
然而这样的好日子没能持续多久。1902年的一天下午,罗素骑自行车外出,当正沿着一条乡村小道骑行时,他突然真正认识到他不再爱艾丽丝了。这对他来说是“遭受了一次前所未有的重大打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其实这种变化是慢慢形成的,如同温水煮青蛙。虽然在那个时刻前,他甚至都没有察觉到他对她的爱正在减少,但他们之间的语言和身体等方面的交流慢慢地量变了,最终导致质变。但是他们没有立刻分手,到了1911年正式分居,再过了十年才最终离婚。
在与太太的感情危机升值到高位时的1910年初,由于罗素支持所在选区的候选人而与旧相识奥托兰·卡文迪什-本廷克 (Ottoline Cavendish-Bendinck,1873-1938) 重逢,她现在是该政治家的太太,叫奥托兰·莫雷尔夫人,成了社会名流,一生中拥有多名情人,包括罗素。维基上说她和罗素交换过超过3500封信件,足见爱情的高产性。
五年后,罗素感觉到从伦敦搬到牛津的奥托兰对他较为冷淡了,于是“我在寻找另一个女人来安慰我的愁苦”。1916年,第二个情人科莉特·奥妮尔 (Colette O’niel,1895-1975) 出现了,她也是别人的太太,被称为康斯坦丝·马勒森夫人,是个刚毕业于皇家戏剧艺术学院的演员,后成为作家。他们的浪漫史也历经约五年,直至罗素爱上新太太。然而小他23岁的她,在他爱上她一年后,也兼爱上了他人,令罗素“大吃其醋”。
十年间罗素与上述两位不凡女士的爱情基础包含着共同信仰的“和平主义”和视为己责的“社会改造”。作为“人妻”的她们敢于爱上罗素,也有个重要原因:她们及其夫君都赞同“开放式婚姻” (open marriage) ,即双方同意各自可以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这在东方是难以接受的一种“性解放”,但中国哲学家李泽厚 (1930-2021) 对此表示过认同,并告诉记者他的太太完全知道他的这个观点。
罗素的第一段婚姻没有产生“爱情的结晶”,这是他们在订婚前面对他家族反对之声而做出的妥协。罗素在1921年从中国归来后娶了他的第二个太太多拉 (Dora Winifred Black,1894-1986) 。她就生于罗素第一次结婚之年,好像天生注定必须嫁给他。她出生于英国上流社会之家,父亲是爵士,以不分性别注重子女教育著称。1915年多拉以一等荣誉毕业于剑桥大学的格顿学院,专业为现代语言。
1916年,与太太已经分居五年之久的罗素与多拉在她大学同学林奇的介绍下相识。林奇也是罗素的学生。《罗素自传》中说,“我以前没有见过多拉·布莱克,但是她立刻对我发生了兴趣。”三年后的暑期,当罗素与数学家利特尔伍德 (John Edensor Littlewood,1885-1977) 在一家农舍小住时,周围美丽的景色令罗素“开始对我的第二个妻子动心了”。多拉与艾丽丝都具有“解放妇女”的思想,后来发展成提倡节育及和平主义的吹鼓手。
就在这个暑假开始的6月,罗素邀请了多拉共进茶点,正式启动了他新的浪漫之旅。如果说罗素和科莉特恋情的结束部分由于“她不愿意有孩子”,多拉在恋爱前说过的“想要结婚,生儿育女”愿望则促使他下了决心娶她。第二年,罗素访问了苏联,并和列宁交谈一小时。之后罗素践约去中国讲学一年,他和多拉从马赛乘船前往上海,尽管还没有结婚,看上去完全就像新婚夫妇。这种“同居关系”给礼仪之邦的接待者带来了困惑。
罗素在自传中专辟一章《中国》,中译本有40页长,其中有一句是“一个有教养的中国人是全世界最有教养的人”。但对本节而言,最有趣的故事就是他们抵达上海后的三天他“有生以来所经历的最尴尬难堪的日子”:“首先是难以解释多拉的身份。他们有一种印象,好像她是我的妻子,当我们说并非如此时,他们怕我因为他们先前的误会而感到烦恼。”中国讲学不仅惠及了北大等校的一批学生,也让罗素有机会为中国社会开了一剂良方——一本书《中国问题》。但冬天凛冽的北风导致罗素罹患支气管炎,尚未痊愈时的一次旅行让他大病一场,欧洲的朋友因误传以为他死在中国了。
当然,三个月后他又能吃能睡了。1921年9月27日,罗素和多拉成婚。结婚时多拉腹中已怀有一七个月的男性胎儿,几年后多拉又产下一女。不过,在这段婚姻维系期间,多拉与一位美国记者生了两个孩子,罗素也同样婚内出轨,二人1932年分居,最终离婚。
1936年,64岁的罗素迎娶了他的第三个太太帕特里夏·斯彭斯 (Patricia Spense,1910-2004),她是在六年前读牛津大学期间被多拉雇来当家庭教师时首见罗素的,所以多拉成了他们实际上的“红娘”。如果说多拉对罗素的贡献包括生了两个孩子并一起通过办学校做起了教育试验,那么帕特里夏不仅贡献了罗素的第三个孩子,而且帮助他写出了《西方哲学史》,这是他一生众多著作中最卖座的作品。该书是在二战中罗素滞留美国的六年间基于他的讲稿写成的,出版商及时预支的稿酬解决了罗素一家某时间段的经济困顿,因为不信神并著有《婚姻与道德》的他在宗教氛围浓厚的国家遭遇了一些麻烦,甚至还上过法庭。对于这部杰作,罗素写道:“《西方哲学史》一书之开始写作乃出于偶然,结果却成为我此后多年一个主要的财源。”
尽管帕特里夏陪着罗素在美国遭受保守人士的责难而无怨无悔,她也没能陪伴他一辈子,1952年,十六年的婚姻落下帷幕。同年底,罗素和他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太太,美国传记作家伊迪丝·芬奇 (Edith Finch,1900-1978) 结婚;他80岁,她52岁。伊迪丝与罗素第一任太太艾丽丝同是布林莫尔学院的毕业生。伊迪丝于1930年代通过她和艾丽丝的共同朋友认识的罗素。1950年,她搬到英国。
之后的十八年,罗素在幸福中变老,直到离世。他1967年出版的《罗素自传》,在《序言》前的那页写下了诗篇《致伊迪丝》:
经历漫长的岁月,我寻求安宁,我找到狂喜,我找到烦恼,我找到疯狂,我找到孤独,我找到孤寂的痛苦,它啮噬着我的心,但是安宁我从未得到。
到了垂暮之年。行将就木,我认识了你,认识了你,我找到了狂喜和安宁,我得到了平静的休憩,多年孤独的岁月之后,我懂得了什么是爱、什么是生命。现在,如果我长眠不醒,我会心满意足地离去。
当年进大学后,我读到好的文章句子常会记下来。在唯一带到美国的一个大笔记本里,记载着罗素关于婚姻的一段话:“结婚像金漆的鸟笼,笼外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从22岁到80岁,罗素的生活轨迹似乎都在验证这句话,然而,从80岁到98岁,他再也不想飞出“金漆的鸟笼”了。他和同胞卓别林(Charlie Chaplin,1889-1977)一样,在人生舞台的最后一幕中获得了甜蜜的爱情。
同情人类
罗素出生在贵族家庭,一辈子却为普通人着想,他用他的笔和嘴,致力于社会改造,为公平而疾书、为正义而呐喊、为和平而努力。虽然他从未担任政府公职,却把自己视为“人民的公仆”。他不是一个像钱钟书那样全身心扑在书斋里的学者,闭门读书写作,而是一位和爱因斯坦齐名的世界公民和公共知识分子。从不惑之年起,他为了坚持自己的观念,真的做出了多如牛毛的“不惑之举”,如常与当局唱反调,发表演说、和平示威。为此,他吃了不少苦头,不时遭遇粗鲁的警察。难以想象,一个写出《数学原理》广受学术界尊崇的国际名人,会在号称言论自由的大学和政府,被剥夺教职甚至被抛进监牢。
第一次世界大战见证了罗素强烈的反战意识。在他眼里只要是战争,无论正义与否,都会让无辜的人民生灵涂炭,都应该坚决反对。那时,他是知识阶层中为数很少的“不爱国”反战分子,为此他于1916年被判有罪,并被罚款100英镑。他拒绝付款以期坐牢,但当局将他的私人藏书拍卖凑钱。两年后他因公开演讲反对英国邀请美国参战而真的被投入牢房,但六个月的刑期却让他写出《数理哲学导论》(Introduction to Mathematical Philosophy) 一书,并开始写作另一书《心的分析》(The Analysis of Mind)。而那些狱友,在他看来“道德上绝不低于其他人”。
二战期间的罗素逐步改变了对战争的看法,因为他看到了希特勒的邪恶:“战争总是一种大恶,但在某些特别极端的情况下,它可能是两恶中的较小者。”但是他反对战争的基本立场没有变,在1950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后的整个50年代,他一直反对冷战思维带来的军备竞赛,促进核裁军。1955年,他与爱因斯坦联手发表了《爱因斯坦-罗素宣言》。60年代他建立了“罗素和平基金会”。他以他的国际威望始终如一地站在反战的前列,赢得全世界热爱和平人士的广泛支持。可以想象,如果罗素还活在当下,一定会对当前已然升级的俄乌战争感到不安。
确实,我在《罗素自传》第三卷读到了中国总理周恩来和印度总理尼鲁赫 (Jawaharlal Nehru,1889-1964) 各自给他的复信,起因是他给他们就1962年中印边界纠纷导致双方开火分别写信提出停火建议。周总理在回信中还感谢了罗素“在信中所表达的对美国占领中国领土台湾的谴责”。这些都展现出罗素是一个极具正义感的和平主义者。
罗素漫长一生迸发出的三大激情,激励着我们思考怎样度过自己的一生。人生有长有短,有人也能活到罗素的高龄甚至更高龄,有人则中年而殒,然而不管寿命几何,对这个世界做出只要有心就能做到的贡献,而不是一旦功成名就便开始作威作福,也就问心无愧了。正如罗素在其自传序言《我为什么而活着》最后一段所说:
“这就是我的一生,我觉得它值得活。如果有机会的话,我还乐意再活一次。”
出品:科普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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