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应届生找工作的时候都会接触到offer、两方、三方、劳动合同这几个概念,但是它们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
可能正在求职的小伙伴或多或少都了解一些,但是更细节的东西你了解嘛?比如说“两方的违约金要不要交? 怎么正确毁两方? 能不能毁三方? 毁三方过程中会遇到哪些棘手问题以及如何解决呢? 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之间有什么区别呢?”等等(声明:以上不是要鼓励大家去毁约,而是万一大家遇到类似的问题,要学会如何正确处理!)
如果你也好奇,就请继续往下看吧~
一、offer
我们平时说的offer,全称是offer letter即指公司的录用通知,也是我们通过层层筛选的胜利证明。offer的内容一般包括:
①职位基本信息(如职位名称、所在部门、职位等级、汇报关系等内容);
②薪资福利情况:如试用期规定、具体薪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等),试用期薪资、福利状况、几险几金等;
③要求须知:如具体联系方式,报到时间、地点,报告需要带的资料等;
④其他说明:如回复offer的形式、公司的培训、发展等补充说明。
以上内容也有可能不体现在offer中,而是HR跟你电话沟通。甚至有些公司不发电子版offer,直接给口头offer。然后约定签两方或者三方的时间。
offer的约束力是最弱的,你可以随时鸽了公司,同样公司也可以随时不要你。总体来说,offer就是多多益善吧!
二、两方协议(简称两方)
很多人会把offer和两方协议弄混,但是两者相似却不同。
同样是学生和用人单位之前的沟通,offer是通知类型的。而两方协议是需要用人单位和学生同时签署的一个文件,用人单位发出录用意向,学生承诺接受录用。它属于合同的一种,是受合同法约束的。如果签了两方又毁约的话,是要付违约金的(如果合同里注明了违约金)。两方的有效期一般持续到签三方或者由一方毁约而中止。
违约金一般约定为一个月的工资,5000左右常见,1万左右也在合理范围。若是太高的话,建议再跟用人单位谈一下。而且有些两方中只注明了学生违约要赔偿,对公司违约的后果却只字未提,这是不合理的,同学们如果遇到这种不合理的条款,可以大胆质疑。
什么时候会签两方呢?一般是学校的三方还没下来,而公司已经给你发了offer且它的招人成本又比较高,这时候公司想赶紧确认你的求职,要求你和它先签署两方协议,证明你接受对方的录用意向。
怎么正确毁两方?前面说了毁两方交违约金就好(甚至你不给违约金,单位也很大概率不会起诉你,毕竟性价比太低)。那么为什么又要说毁两方的方式正不正确呢?其实有两点原因:一是关系到个人信誉;二是关系到学校的声誉。
先说一说正确毁两方的方式:积极沟通、越早越好、态度谦和、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我们如果决定要放弃这家公司的offer(有了更好的),那就尽早给HR沟通,委婉的说明清楚、表示抱歉。作为违约方态度还是要好一些的,也可能在沟通的过程中,原本要赔的违约金也不用赔了~
放一个我个人的例子,这是我求职过程中非常友善的一位HR,耐心且温暖,积极的回应我所有的问题。我一确定了不能去,就立马和她联系,HR也没有说违约金的事,大家好聚好散~
个人信誉。如果你选择直接逃避或者置之不理(反正就是不回应用人单位),这样就是很不礼貌、很没有个人信誉和契约精神的。大多数同学在求职过程中应该都是找的跟自己专业对口的工作,HR在这一行业中也混迹多年,难免将来不会出现狭路相逢的时候,所以能当下解决的事情,就尽量不要给后面埋雷!甚至把用人单位惹急了,它会找学校麻烦。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你连三方都拿不到~~~
学校声誉。如果单位找到学校或者研究所投诉毁约学生,签了两方又随意毁约、没有解决也拒不承担责任。那这就相当于在外面闯祸,被找到家里了!理亏方在毁约的学生,学校肯定要承担着责任的,不仅要给单位解释道歉,还需要毁约学生给单位道歉赔偿,征得对方谅解。如果这件事情处理不好,学校肯定不会给三方的。毕竟学校也是需要经营一个好口碑,这关系到师弟师妹的就业问题、关系到学校在就业市场上的诚信问题和声誉问题。
总结:两方可以经过慎重考虑后签多个,做好赔偿违约金的准备。签署两方协议代表应聘者有意到该公司就职,毁约时要友好协商。毁约不需要解约函,也不需要经由学校同意。
三、三方协议(简称三方)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有效期:从签约后开始生效,至毕业生正式到单位报道终止(报道后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所以三方的约束力远比两要强,毕竟不签三方就不能打印就业单位的报到证、也不能申请北京上海等地的户口,而且每人只有一份。一旦签了三方,就意味着我们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
但是,三方只是一个约束力更强的就业意向,而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所以并不说签了三方,就代表万事大吉了,我们还要进一步接受用人单位的进一步考察,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实习期考察,才算是把就业意向变成就业事实!
三方能不能毁?原则上来说能,但是尽量不要毁。三方违约必须由单位出具同意解约的函件,经过学校就业中心的同意方可解约。那具体能不能毁,还要看学校的规定,每个学校是不一样的。三方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每一份都有编号,如果毁了就要重新申领,这个流程还是比较麻烦的,像中科院这种以研究所为单位的,可能会更麻烦。所以具体能不能毁,一定要问负责老师!
假设可以重新申领一份,我们就能任意毁了吗?当然不是!之所以叫三方,就是这份协议涉及到三方(我是废话文学带师吧hhh。。。),那如果毕业生想毁约,必须征得学校和公司这两方的同意。所以学校也会建议学生慎重签三方,做好一切准备,签了就不要随便后悔!退一万步讲,即使学校同意你解约了,公司也不一定放人。。。
毕竟招一个人真的挺麻烦的,层层筛选挑到的人才,肯定不愿意随意放走呀!俗话说煮熟的鸭子还让它飞了,搁谁谁也不甘心。这时候,违约金倒是其次了,重点要看用人单位愿不愿意跟你解约,以及什么时候跟你解约?!如果遇到不给解约的,要么硬着头皮去这个单位就业,要么只能放弃了所有需要签三方的下家单位(北上深杭的户口也没有了)。。。
哪些单位不能解约?某些银行、电网、某些选调省市、保密单位(国企)等曾经出现过,但也不是每年都不肯解约。
拖到某个时间再解约,下家等不及的怎么办?如果单位同意跟你解约,却把解约的时候推的特别晚,下家可能就会等不及。这种情况,首先我们肯定是要用诚恳的态度争取一下尽早解约,但也不要在这恋战。正确的思路应该是积极地和下家沟通,甚至可以主动提出签两方或者提出可以提前实习等做法,表达自己强烈的意愿稳住下家,让它相信你不会鸽它!
如何推迟签三方?这一环节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常见的做法就有:
1、学校没发三方。的确是每个学校发三方的时间不一致,但是最晚也是年底发了,也就是说这个借口到明年就失效了。
2、还在考虑中,申请两个周的考虑时间。
3、先签个两方稳住
4、三方丢了正在补办(借口而已,就看用人单位信不信了)
5、必须过了预毕业申请才能领(国科大就是这样),那预毕业申请的时间和难度,就是由个人把握了
总结一下三方:约束力强、一人一份、作用很大、毁约很麻烦、签约要慎之又慎!
毁约流程:1、向单位、学校提出申请;2、赔偿违约金(或者根据对方的其他条去处理解约手续);3、单位开具解约函;4、学校发放新的三方;5、重新签约。
(埋一个伏笔:我已经签了三方了,大家对签三方有什么疑问吗?可以在后台留言,我会按需求写一篇推文)
四、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16条第1款
前面提到的两方、三方都是就业意向协议,不作为劳动关系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而用人单位需要在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我们去单位入职报到时就应该签劳动合同了。
劳动合同与三方不同的点在于:1、劳动合同是约束两方的法律文件(不再涉及学校);2、签三方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劳动合时就意味着失去应届身份了,而是作为劳动者与单位签约。3、订了劳动合同,三方就失效了。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
劳动合同按合同种类可分为: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派遣合同、外包合同。这一点要提前跟单位沟通清楚,因为不同种类的合同涉及到的签约主体、福利待遇、稳定性、服务对象等的不同。一般而言,学校不建议学生签派遣合同和外包合同,因为这两种合同签约主体为第三方公司,不能很好地保障学生基本权益。2012年开始,北京、上海市落户政策明确派遣、外包两种签约形式是不能落户的。
总结,劳动合同与三方不同,是入职后签订的法律文件(签后三方失效),受合同法的保护。建议签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建议签派遣合同和外包合同。
以上就是我梳理的关于offer、两方、三方、劳动合同的所有内容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早日签到心仪的单位!
如果大家觉得有用,麻烦转发给身边的同学/朋友可以嘛?点个赞或者在看也是可以哒!谢谢大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