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R动态】浙大经院财税大讲堂第41期顺利举办
2021年5月11日下午,由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主办,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AFR)协办的“浙大经院财税大讲堂”第41期讲座顺利举行。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周广仁会长应潘士远副院长之邀来访,为大家带来了主题为“中国税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研究”的精彩讲座。
讲座开始前,潘士远副院长对周广仁会长的到来表示欢迎,并表示周会长从事税收工作四十余年,工作经验丰富,且从经验提升到理论,有许多的学术研究。财政系郑备军教授、夏海舟副教授、康笛副教授、高文静老师及经济学院部分研究生参加了讲座,讲座由潘士远副院长主持。
在讲座环节,周会长首先指出中国税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研究是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所做的最新、最前沿研究,并简要讲述了营商环境的理论分析,指出税收营商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是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有力补充,且更有时效性和规范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是降低纳税人负担、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抓手,对于提高整体营商环境竞争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接着,周会长介绍了国内的税收营商环境的现状,首先,在税收法制建设方面,总体立法层次不高且体系过于庞杂,纳税人难以全面掌握并有效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执行方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加强,存在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通过直接、间接减免税收或者财政返还等形式违规构建政策洼地,造成了市场经济主体的税负不公,影响了税收营商环境;在法律救济方面,税收司法保障有待强化,对于资金不足的纳税人而言,无法有效行使行政复议权,更无法有效行使行政诉讼权。我国也进行了各样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实践,例如在全国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试点、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和满意度调查等。周会长借着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为我们介绍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的进步,一方面是税收营商环境总排名持续提升,另一方面是部分纳税指标进步斐然,部分纳税指标接近OECD最有水平。但是我国的税收营商环境排名较低,处于第105位,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税制结构不合理,二是社保费名义费率设置较高,三是税法体系的稳定性有待提高,四是社会化涉税专业服务仍需大力发展。各位老师也就涉税专业服务方面,对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未来做了激烈讨论。
周会长作报告
之后,周会长为我们讲解了构建中国税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必要性。构建中国税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税收环境评价体系是改善我国税收营商环境的“指南针”,税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构建将为税收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可量化、可考核的指标,更系统地评估各地税收营商环境现状,有助于找出现阶段营商环境的短板,并同国内外先进地区进行比较,明确主攻方向,对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其次,是检验“放管服”改革成效的“验金石”,构建科学、系统化的税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是检验各项改革举措成效的有效标尺;再次,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器”, 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是涵养企业创新发展的源头活水,是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吸引力、竞争力,更是创新力、驱动力,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最后,还是与国际前沿接轨的“传输带”。周会长还点评了世界银行的税收营商环境评价的局限性,在考察范围、评价方法、看待政府监管职能、指标翻译和解释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最后,周会长畅聊了中国税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构想。税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构建是根据于科学性、系统性、可比性、实用性和可度量性原则,能对接世行,具有国际视野,结合国情,体现中国特色,受访对象多样化,立足企业视角,全面完整,考察政商关系,宏观微观结合,主观客观结合,构建了由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51个三级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
师生认真听讲
最后是交流讨论环节,康笛副教授就地区区域间的税收优惠在构建税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指标设计中如何考量与周会长进行了交流,周会长指出在国家内部的区域间的指标考量上应该注重管理服务水平的差异,在税收负担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尽量统一。紧接着潘士远副院长提出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税务服务意识存在差异,又讨论了专业中介机构在为个人提供纳税服务方面的广阔市场。高文静老师就税务部门提供税务服务的手段与周会长进行了讨论,周会长介绍了手机app、税务网站、税务热线等税务服务。经过这一次财税大讲堂,听了周会长对中国税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研究的报告,到场嘉宾及师生都觉得收获满满。
师生合影
来源: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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