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效决定中挖掘非专利信息检索的网络资源(一)
随着时代发展传播形式越发多元,在社交媒体、购物平台、视频网站等网站上的信息也越来越多。如何高效识别哪些网站上的信息可以在专利无效中使用,一直是实务中所关注的内容。本文拟从具体的无效决定中探究非专利信息检索的网络资源,并列出具体的评述内容,方便大家学习使用。
豆丁网
(1)时间审核,在豆丁网上传文件后,系统审核会在 1 小时左右完成,仅对于存在特殊字符的文档的审核时间相对较长,而本申请中所采用的豆丁网文件不存在特殊字符,没有证据表明所上传的文件在申请日之前未被公开。
(2)内容修改,豆丁网上传的文献内容一经上传,上传者只能修改文档的标题,而不能修改文档内容。
(3)公开级别,豆丁网文档分为公开文档和私有文档, 二者权限不能相互转换, 私有文档不对公众公开,因此一般用户在豆丁网上能看到的文件即可确定为公开文档。
在2018年,专利ZL 201630084226.4的无效审理中(委内编号:6W109796),专利权人质疑豆丁网信息存在修改可能,其公开的信息公信力存在瑕疵。合议组认为:
百度文库
百度文库(https://wenku.baidu.com)是国内最大的文档分享网站,但是百度文库中公开的文档,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中有两种观点:
(1)支持
在2019年,专利ZL 201530444865.2的无效审理中(委内编号:6W112641),合议组认为:
证据1是百度文库上公开的一篇名为《802系列阀门电动装置》的文章,请求人认为百度文库显示的上传日期即为其文档的公开日期;专利权人认可证据1的真实性,但认为百度文库有公开和私有两种状态,两种状态可以转换且不留下痕迹,因此其上传日期不能作为公开日期。合议组认为:百度文库是一个在线互动式文档分享平台,根据现在了解到的百度文库上传并分享文件的基本操作规则可知,百度文库注册用户可以上传包括文字和图片信息的多种文件格式的文档,文档在提交成功后,平台上会自动生成文档的上传时间,而上传用户只能对上传文档的标题、简介、分类以及积分信息进行修改,而不能编辑或修改上传文档的具体内容。虽然专利权人主张百度文库中的文档有公开和私有两种状态,两种状态可以转换且不留下痕迹,但专利权人并未提供实际证据表明证据1的公开状态确实发生过变化。其次,百度文库作为一个文档分享平台,用户在该平台上传文档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分享文档,通过他人下载文档来获取积分或经济收入,出于上述目的,文库的用户是希望其他用户能够看到自己在文库发布的文档,一般来说,不会主观上对文档的公开进行限制,主动设为私有或者公开后主动转为私有的可能性很低。
(2)不支持
在2020年,专利ZL201821438956.X的无效审理中(委内编号:5W119381),合议组认为:
腾讯视频
腾讯视频(https://v.qq.com)是一家国内知名的大型视频分享网站,具有运营独立域名、完整的网络检测和审核机制,注册用户可以上传视频,视频一旦上传成功并设定为公开后,在线用户(包括未注册用户)可以直接观看视频内容,腾讯视频中的视频内容一经发布即不能对视频内容进行编辑修改,若进行删除或者替换操作后会有相应的时间更新显示。
在2021年,专利202030157696.5的无效审理中(委内编号:6W117612),合议组认为:
合议组认为,腾讯视频网站是一家国内知名的大型视频分享网站,具有完整的网络检测和审核机制,注册用户可以上传视频,视频一旦上传成功并设定为公开后,在线用户(包括未注册用户)可以直接观看视频内容,腾讯视频中的视频一经发布,发布时间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无法修改;上传后的视频无法修改或者编辑,如果需要修改视频文件必须重新上传,此时会生成一个新的播放链接,由此可知腾讯视频网站上视频的发布时间与视频内容具有唯一对应性。因此,在专利权人未提出相反证据可以推翻上述内容的情况下,可以认可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和公开性,视频的发布时间为2019年03月12日,相应地证据3视频截图的公开时间为2019年03月12日,上述时间在涉案专利的申请日之前,因此,证据3视频截图中显示的美容仪器属于现有设计,可用于评价涉案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
抖音
抖音短视频(https://www.douyin.com)是一款音乐创意短视频社交软件。该软件于2016年9月20日上线,是一个面向全年龄的短视频社区平台。
在2021年,专利201930131494.0的无效审理中(委内编号:6W116614),合议组认为:
关于抖音短视频APP的管理机制,据查证,抖音短视频是一款音乐创意短视频社交软件,用户在上传作品时,系统会自动生成上传时间,且作品一经上传,用户只可删除,不能进行其他修改。因此,基于抖音短视频平台的上述管理机制,可以确定昵称为“硕泰家具”的抖音用户2018年12月04日发布的短视频中所拍摄的内容在2018年12月04日即客观存在。
其次,抖音短视频平台为用户开放了权限设置功能,包括作品“对所有人可见”、“仅自己可见”或“仅互加关注的好友可见”,且不同的权限之间可以随意转换,但修改观看权限,视频的上传时间保持不变。因此,要确定视频内容是否处于社会公众想得知即可得知的状态,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需要结合用户的个人情况以及发布的视频内容综合判断。通过合议组当庭核实,抖音用户“硕泰家具”发布了42条视频作品,绝大多数视频与家具相关,有290位粉丝,证据2附件第3页截图图片下方记载有“成都硕泰家具 友客有家06系列荣耀上市”的文字,该视频获得点赞8次、评论1条以及3次转发,且评论的时间为“2018年12月06日”。结合上述信息可知,视频发布者对本条视频具有推广宣传的意图,其上传视频选择“对所有人可见”模式的盖然性较大。专利权人虽然对该视频的公开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此外,该视频的发布者身份并不影响该视频的公开性。在此情况下,基于高度盖然性原则,可以认为证据2中抖音视频自视频上传日起已处于公众想得知即可得知的状态,构成了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其视频上传日可被视为公开日。鉴于视频公开日2018年12月04日,早于涉案专利申请日2019年03月27日,因此证据2附件第3页所示的播放截图中所示家具的设计可以用于评价涉案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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