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 | 谨记考试纪律,切莫因小失大
又是一年期末时
想必最近同学们
都已经投入到了紧张的复习之中
天道酬勤
愿大家全力以赴
端正思想 积极备考
遵守纪律 诚信备考
服从管理 考出水平
切记诚信考试,杜绝考试违纪
法律及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
(广药大〔2017〕119号)
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考试违规分为考试违纪和考试作弊。
考试违纪是指学生不遵守学校的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的行为;考试作弊是指违背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企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六条 对学生考试违规的纪律处分分为
(一) 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七条 学生有以下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二)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或者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三)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私自调换座位;
(四)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五)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者在试卷、答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学号(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互借考试用品或者自带草稿纸;
(七)在考场或考场外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八)其他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的行为。
第八条 学生有以下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二)擅自以各种手段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三)他人强拿自己试卷未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
(五)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但尚未构成考试作弊的行为。
第九条 学生有以下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一)在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
(二)事先将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公式、图表等材料抄写在桌面、座位、身体上或者其他可以看到的地方;
(三)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考号)等信息;
(四)传、接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
(五)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
(六)相互核对试题答案;
(七)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其他考试材料;(八)考试过程中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暂时离开考场,但在考场外观看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或者与他人交谈考试内容;
(九)其他应给予记过处分的作弊行为。
第十条 学生有以下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电子设备存储、发送、接收以及上网搜索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二)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草稿纸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三)考试结束前在考场外使用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给他人发送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四)以不正当手段私自更改课程考核成绩;
(五)其他应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严重作弊行为。
第十一条 学生有以下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电子设备存储、发送、接收以及上网搜索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二)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草稿纸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三)考试结束前在考场外使用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电子设备给他人发送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四)以不正当手段私自更改课程考核成绩
(五)其他应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严重作弊行为。
第十二条 学校、学院、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程序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二)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或者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三)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私自调换座位;
(四)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五)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者在试卷、答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学号(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互借考试用品或者自带草稿纸;
(七)在考场或考场外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八)其他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的行为。
第十三条 学生有第七条至第十二条所列考试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若为期末考试的不予参加学期初补考。
考场规则
(一) 学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入考场,作旷考处理。
(二) 试卷、草稿纸由监考人员发给。学生只能携带笔、橡皮擦等文具和教师允许携带的耳机、计算器等考试工具入场。严禁使用手机、电子记事本及未经教师同意擅自携带的计算器之类物品,一旦发现使用上述物品者,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三) 学生按规定隔位就座后,学生证或身份证放在座位右上角备查,考试中不得私自互借物品。
(四)监考人员不宣读试题、不解题,遇有考题字迹不清时,学生可举手提问。
(五) 考试中途考生不得以任何借口离开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出场,不得复入考场。
(六) 考生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要将考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在桌面上,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取试卷后方可离开。交卷后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和在考场外大声喧哗。
(七)当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所有考生应停止答卷,将考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在桌面上静候监考人员收取考卷(连同草稿纸)、点清份数后,方可离场。
(八)考场附近,要保持安静,任何人不准停留观望或高声谈话。
(九)学生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按《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考试违规处罚案例
开除学籍
01
***在《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补考考试中, ***找***代替其参加考试,两名学生已构成《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广药大〔2017〕119号)第二章第十一条第一款“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的违规行为。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广药 大〔2017〕119 号)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两名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留校察看
02
***在《电路分析基础》考试中,***使用手机存储、接收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被监考老师发现。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广药大〔2017〕119 号)第二章第十条第一款 “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电子设备存储、发送、接收以 及上网搜索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的规定,现决定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
记过
03
***在《药用植物学》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被监考老师发现。根据《广东药科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广药大〔2017〕119 号)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在闭卷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的规定,决定给予记错处分,处分期限9个月。
考试注意事项
NO1.带好两证
身份证、学生证
确定都带齐了吗?
NO2.良好的心态
心态很重要,真的很重要
这次没过还有下次啊!
好的都在后面呢
NO3.时间分配
事先要分配好时间
不钻牛角尖
尽量准备一个机械手表
来提醒自己把握好速度
NO4.笔和眼镜
笔都要多备一支
眼镜要足够明亮啊
期末考试要来了,有点小紧张
不要紧张,好好复习,你是最棒哒!
来源|学生工作部
编辑|李学鹏
初审|吴小栋
复审|刘志挺
审核发布|刘文伟
以生为本,善待学生
不忘初心,不负韶华
广药大学工
微信号 : gdpuxg
投稿邮箱:11365224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