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状态期间:警察和公民有哪些权利
在紧急状态期间,警察有权在街上拦住路人并对其电话号码进行检查吗?17日,哈萨克斯坦内政部行政警察委员会就相关问题做出回应。
依据“紧急状态”法,违反宵禁规则的人将被警察或军事巡逻队拘留直到宵禁结束,拘留在确定身份之前没有随身携带证件的人,但不超过 48 小时。被拘留者及其财物和车辆可能会接受检查。一般来说,“紧急状态”的引入提供了诸如检查身份证件、个人搜查以及搜查被拘留者的财物和车辆等措施及临时限制。
正如律师 Alexander Lisichenko 做出的解读:警察、军人和国民警卫队的雇员可以在紧急状态下拦截人们、检查他们的文件并进行搜查。这是由规范所有活动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在紧急状态期间,所有这些人都有权搜查街上的路人。实践表明,我们必须在紧急情况下保护公共秩序的巡逻队由内政机构的代表组成,无论是军事人员还是国民警卫队。
对公民进行搜查的依据
搜查者在一个人身上发现其反常行为,或违反紧急状态、宵禁等刻意迹象。在没有任何正当怀疑理由的情况下拦截和检查公民是违法的。内政部解释说,在紧急状态期间,地方指挥官根据命令和指示,对居民施加限制,使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离开常住地。违反此要求的非该地区市民将被驱逐,费用自理。
违反规则和禁令会产生行政或刑事责任。因此,违反既定制度的人将被依法拘留并移交警方。在紧急状态期间拘留某人的其他原因可能包括违反宵禁、违反与紧急状态有关的规定和限制。例如,如果一个人有犯罪迹象:携带枪支或危险品的,或者他的衣服上有血迹或一些破损等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实施拦截和拘留。警察、反恐部队、国民警卫队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代表都可以拘留这些人并将他们移交给执法机构。
移交给执法机构的依据
只有在有理由相信被拘留者犯了行政或刑事罪行时,才有可能将其移交给执法机构。正如内政部所说,根据法律,公民的个人和家庭隐私受法律保护。每个人都有个人存款和储蓄、通信、电话交谈、收发邮件和电报及其他通信的隐私权。审前调查期间,经调查法官授权后,可以进行搜查、扣押。
特殊情况下,当担心被扣押的物品可能被用于犯罪和其他非法目的时,可以不经预审法官的批准,按照执行预扣押人的命令进行扣押。但随后这些材料必须在一天内送交调查法官。如果该扣押行为被裁定为非法,那么扣押物品就不能作为案件的证据。
从法律角度来看,该问题较为复杂。对手机及其内容的检查必须经调查法院授权或本人同意才能进行,如果公民拒绝,现场执法人员无权强行要求检查。“扣押手机”这一执法行为必须经调查法院批准。
来源:扎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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