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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哈萨克斯坦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的最新要求!
近期,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为进一步减少疫情跨境传播,降低乘客途中感染风险,根据有关要求并结合哈萨克斯坦当地实际,对自哈赴华人员行前申请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有关要求调整如下:
一、自2022年4月24日(哈当地时间,下同)起,乘坐离哈航班赴华登机前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由原先的登机前48小时以内调整为登机前24小时以内;5月1日0时前为过渡期,过渡期间新旧办法并行。5月1日0时后将严格执行本规定要求。
二、新冠肺炎康复者启程赴华时间由原先的自中国驻哈使领馆确认其康复之日起2周或3周后调整为6周后。
三、请在荷兰中转回国的旅客特别注意:因荷兰机场检测能力有限,为避免因无法按时检测造成滞留,根据最新要求,所有经荷兰中转回国的人员需提前预约荷兰机场的核酸检测。即日起,申请离哈健康码时除原有要求,还需补充上传荷兰机场检测中心预约记录,否则不予通过(无过渡期)。请密切关注荷兰使馆发布的最新要求。荷兰史基浦机场国际中转区检测中心网址https://novamediktest.com/。请有关旅客务必关注该检测中心网站通知,结合航班时间提前预约检测;如错过采样时段,将无法登机。
一、进行严格闭环隔观管理
中资企业人员21天/其他非中企个人14天
二、进行离哈航班前7天核酸检测,如结果为阴性,开始每日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如T为离哈航班日,即T-7日)
三、完整接种疫苗满14天的人员,进行离哈航班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和离哈航班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未接种或未完整接种疫苗的人员,进行离哈航班前48小时内抗体(IgM、IgG)检测和离哈航班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
申请健康码需提交材料一览表(请上传清晰可辨认的扫描件或电子版)
注:1、 使领馆指定检测机构:OLYMP实验室和INVIVO实验室INVIVO 实验室 网址:https://invivo.kz/ru/ 联系电话:+77273390480/+77787693881OLYMP实验室 网址:https://www.kdlolymp.kz联系电话:(2)59-79-69/36-30-05
2、72小时、24小时核酸检测必须分别在两家不同检测机构进行
3、未接种疫苗人员血清抗体检测需在INVIVO实验室进行,24小时核酸检测在OLYMP实验室进行。
4、曾感染人员:曾确诊患有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IgM、IgG抗体检测任一项曾为阳性的人员(接种疫苗者除外),须进行康复者流程以确认痊愈:进行CT或X光检查、2次核酸检测(不同机构、间隔24小时)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核酸和抗体检测采样须在CT或X光检查之后)。如CT或X光检查正常,且核酸和血清抗体IgM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请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将有关检查及个人资料发往驻哈使领馆预审。获得使领馆确认后,自确认之日起6周后方可启程赴华。
5、密切接触者:曾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如同行家属、同事、同学等,需从最后一次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接触日期后的某日(T)起,进行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天(T)、第4天(T+3)、第7天(T+6)分别进行核酸检测,如结果均为阴性,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将有关检查及个人资料发往驻哈使领馆预审,获得使领馆确认后,自确认之日起方可规划行程。
6、短期出差人员或未在哈连续居住28天,请及时向中国驻哈使领馆通报跨国旅行轨迹,以确定应进行的闭环管理和健康监测、双检测和申请健康码的具体要求。 【温馨提示】
1、登机前隔离观察地原则上应为离哈航班始发地,如确不具备始发地隔离条件,申请人离哈前需境内转机或转乘其他交通工具,应力避旅途感染风险,确保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并尽量缩短转机、转乘时间间隔,特别注意加强中转期间就餐及休息时段的防疫。
2、中国公民申请健康码,需在微信上登录“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外国公民办理健康状况声明书可使用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登录健康声明书系统(https://hrhk.cs.mfa.gov.cn/H5/),注册账号后,逐项填报信息并上传检测证明,提交审核。
3、因自哈赴华直航暂未恢复,乘客需经第三地中转(仅可中转一次)。无论是否入境中转地,相关乘客均需在中转地进行检测,向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申请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并在乘机时配合航司查验。请谨慎选择中转乘机赴华路线,提前了解中国驻中转国使领馆最新要求及其指定或认可的检测机构名单,并提前认真了解拟中转国家的入境政策。避免在中转地无法入境或检测、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不符合要求等情况,造成在中转地乘机受阻、滞留等后果,增加疫情感染风险。
4、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可拨打中国驻哈使领馆领保电话或发送邮件说明情况。如因个人申报信息错误或不全、不及时提交申请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乘机延误、滞留、遣返等情况,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如被查出隐瞒病情、窜改检测证明、不遵守隔离要求或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将无法获得健康码。触犯法律的,将被追究有关责任。
5、中国驻哈使领馆此前发布的涉及健康码申请的通知、补充说明等在本通知过渡期结束日起废止。 ※ ※ ※哈萨克斯坦急救电话:103。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86-10-59913991。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77017470186。邮箱:consulate_astana@mail.ru驻阿拉木图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77272362230。邮箱:consulatealm@yandex.kz 附件:1、《企业隔离管理承诺书》2、《个人隔离防护承诺书》3、《企业人员境外疫苗接种情况说明书》(企业)4、《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个人) 5、《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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