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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户籍新政今起施行!“第一人”落户这里→

今年1月5日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对外公布

两《办法》于

2月20日起正式施行


今日上午,市民黄先生来到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三岔“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准备办理落户。从2018年开始,黄先生在成都东部新区工作,目前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担任地勤人员。


根据户籍新政,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8+1”县(市)取消入户限制,“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黄先生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条件,从申请办理落户到办结领到户口簿仅用了10分钟时间。黄先生也是成都户籍新政施行后落户成都的“第一人”。


“我在成都东部新区工作,也在这里买了房子,各方面条件都很方便,户口自然落在成都东部新区。”黄先生说,前段时间了解到户籍新政,就赶紧来把户口问题解决了,这样也方便以后娃娃在新区上学,“这边‘一站式’服务办理也很方便。”


▲市民黄先生


不只是成都东部新区,在成都多个公安户籍办证中心,都有市民来咨询、办理落户问题。


与此前户籍政策相比

今日起施行的新政落户条件

进一步优化

主要有几个亮点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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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8个县(市)及成都东部新区(以下简称“8+1”县(市))取消积分入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积分入户政策也得到优化,如将积分入户申请条件中的社保缴存时间降至3年。在积分指标上也更加注重技术技能指标和个人贡献指标。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主要亮点变化是:


“8+1”县(市)取消入户限制,“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具体为: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8+1”县(市)城镇地区。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落户成都,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落户也取消了年龄限制,人才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此外,在实现人口合理分布同时,更具科学性。


一图读懂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上下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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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上下滑动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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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今日零点起

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线上系统

“成都公安微户政”

经升级后全面恢复正常

市民可以按照户籍新政

在系统申请相关业务


扩散周知

转给有需要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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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成都发布

编辑 | 余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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