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模型制作质量控制要点
01
三维模型精度要求
1.三维模型平面精度要求如下(单位:米)
级别 | Ⅰ级 | Ⅱ级 | Ⅲ级 | Ⅳ级 | Ⅴ级 |
成图比例尺 | 1:500(外业调绘) | 1:500(非外业调绘) | 1:1000 | 1:2000 | 1:5000 |
平面精度 | 0.3 | 0.5 | 0.8 | 1.4 | 3.5 |
注:困难地区(如林区、阴影覆盖隐蔽区等)的平面中误差可按上表规定放宽0.5倍,两倍中误差值为最大误差。 |
2.三维模型高程精度要求如下(单位:米)
级别 | Ⅰ级 | Ⅱ级 | Ⅲ级 | Ⅳ级 | Ⅴ级 |
成图比例尺 | 1:500(外业调绘) | 1:500(非外业调绘) | 1:1000 | 1:2000 | 1:5000 |
高程精度 | 0.5 | 0.8 | 1 | 2 | 5 |
注:困难地区(如林区、阴影覆盖隐蔽区等)的高程中误差可按以上规定放宽0.5倍;两倍中误差值为最大误差。Ⅴ级精度为以累加楼层方式建立模型时应达到或优于的高程精度。 |
02
模型精细标准说明
(1)Ⅰ级和Ⅱ级一般是指精细模型:
精细建筑一般是指一些地标建筑,建筑面积>=20000m2的建筑、大型雕塑、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卫生设施、医院、学校、酒店、政府机关、金融、商贸、文化、科技、展览、娱乐中心等建筑。
精细模型建筑要求:需精细建模,外形、纹理与实际建筑相同,建筑细部(如:屋顶结构,建筑转折面,建筑与地面交界的铺地、台阶、柱子、出入口等),以及建筑的附属元素(门厅、大门、围墙、花坛等)需做出;
精细模型建筑应与照片保持一致,应避免整个墙面一张贴图,损失了模型的立体效果;需注意接地处理,例如玻璃不可直接戳在地上;该有的台阶、围墙(含栅栏、大门)、花坛必须做出;建筑的体量应与照片一致;贴图除屋顶贴图以外其余的贴图必须采用实地采集的纹理贴图。(屋顶贴图确实采集不到的,可以采取材质库中的贴图来表现,但要求清晰美观、符合实际)。
面数限制:精细模型控制在5000个面,在模型结构精细程度允许的情况下面数尽可能少,看不到的面都删掉,个别复杂模型面数可以稍微提高。
精细模型建筑结构>=0.3米需要用模型表现出其结构,<0.3米可用贴图表现其结构。
(2)Ⅲ级一般是指标准模型:
标准模型建筑是指一些普通居民楼、居民小区、普通门面商铺,成串的骑楼等建筑;
标准模型建模要求:纹理与实际建筑相同,一些小的几何结构允许采用贴图来表现,但所有贴图均要求比较清晰美观;
对于标准模型,整体、细节的颜色、形状都应与实际保持一致;
面数限制:标准模型控制在2000面以内。
标准模型建筑结构>=0.8米需要用模型表现出其结构,<0.8米可用贴图表现其结构。
(3)Ⅳ级一般是指基础模型:
基本模型建筑是指不属于精细模型和标准模型的其它所有建筑;
基本模型建筑要求:模型结构基本正确,表现出基本形状,能够通过该特征明显辨认,实地采集纹理贴图,纹理表现的层数应与现状基本吻合;对于建设城市规划区域、成片低矮平房(如城中村)、老式小区、待拆迁区域、周边区域等区域,可以整片处理,简化不可见的面片;
基本模型建筑则不需面面俱到、细致到所有细节;
面数限制:基本模型建筑控制在800个面以内。
03
成果质量控制
1.模型数据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模型数据的完整性。应包括地形模型、建筑要素模型、交通设施模型、管线模型、植被要素模型和其他要素模型等的错、漏情况。
(2) 模型制作的准确性、合理性。应包括模型数据的平面位置、高度、形状、比例等几何精度的准确性,模型在场景中表达逻辑正确以及各级别模型优化制作的合理性检查等。
(3) 模型纹理、贴图的准确性、完整性、协调性。应包括模型纹理的准确性、清晰度以及纹理与几何模型的一致性检查等。
(4) 各建模单元接边的正确性、合理性检查
(5) 模型及纹理数据命名的正确性、规范性检查。
2.整体效果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地形模型表现应真实,模型应准确反映出建模物体的形状、质感、色彩、明度以及明暗关系。
(2)建(构)筑物表现应真实无误,模型应准确反映出建模物体的高度、形状、质感、色彩及明暗关系。
(3)交通设施表现应真实无误,模型应准确反映出建模物体的高度、形状、质感、色彩及明暗关系。
(4)交通附属设施表现应真实、完整,模型应准确反映出建模物体的形状、质感、色彩及明暗关系。
(5)道路沿线植被及各类绿地中的公共景观植被的表现应真实,模型应准确反映出建模物体的位置、高度、分布、样式、质感及色彩等。
(6)水系要素模型应准确反映出建模物体的形状、质感、色彩、水纹等信息。
(7)其他要素模型要素应真实、完整,模型应准确反映出建模物体的位置、高度、分布、样式、质感及色彩等。
(8)场景整体色彩、光照效果应协调一致。
3.属性数据检查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属性数据的正确性。
(2)属性数据的完整性。
(3)属性数据的现势性。
4.文件及相关资料检查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文件资料应齐全,相关说明、附图、签章等应完整、清晰。
(2)文件资料内容应合理、可靠。
(3)自检报告的内容应完整,表述应清楚,报告分析结论应合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