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上市公司回购动作频频。Wind数据显示,仅今年10月就有107家上市公司发布回购预案,拟回购金额上限超220亿元。此前,证监会明确了“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一揽子政策措施。其中提出,修订股份回购制度规则,放宽相关回购条件,支持上市公司开展股份回购,督促已发布回购方案的上市公司加快实施回购计划、加大回购力度。“股份回购和增持可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当公司回购股份时,会减少流通股本,从而提高每股收益和公司的市值。同时,公司可借此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表明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其发展计划。”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星图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集中回购增持的动作不仅有利于向市场传递积极向好的信号,还可以稳定股价,继而助力市场底部的夯实。同时,行业龙头公司真金白银增持或回购还能起到标杆和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公司加入回购增持的队伍,从而提振投资者信心。
△股民在安徽省阜阳市一家证券营业部关注股市行情。(图片由CNSPHOTO提供)
在中央汇金对四大行增持后,前有中国电建、中国铁建、国投资本、三峡水利、浙江自然等多家央企、国企带队护盘,为稳定资本市场做出表率;后有格力股份、海天味业、晶澳科技等行业龙头上市公司,以及东方证券、国盛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积极加入,A股上市公司大规模回购增持“发令枪”打响。对于央企的“领头羊”作用,中信证券策略团队表示,央企频发增持、回购计划,彰显了央企股东和管理层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是积极稳定资本市场的重要举措。11月3日,恒瑞医药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14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且不超过12亿元。此外,格力股份、海天味业、 晶澳科技、华大智造、国金证券等多家上市公司回购金额上限均在亿元以上,回购股份的用途也基本指向了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等。其中,多家上市公司回购增持“两手抓”,以真金白银的实际行动传递积极信号。以11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的西部证券为例,其表示,此次预计以5000万元至1亿元的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回购价格为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的3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150%,回购实施期限为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日,西部证券还披露了控股股东、实控人陕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增持计划:将在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增持价格上限不高于8.26元/股。“从历史上看,A股的上市公司回购潮往往与阶段性市场底部相伴相生,结合当下正在上演的新一轮大规模回购潮,以及近日A股市场的表现,我们有理由相信,众人翘首以盼的‘市场底’很可能已经到来。”付一夫表示。
近日,多家上市公司宣布了股份增持计划。以11月2日发布公告的晶赛科技为例,该公司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董秘侯雪计划增持不低于150万元公司股份,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关键人员”集体增持背后,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和引导。8月27日,证监会发布《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明确,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这份“史上最严”减持新规出台一个月后, 北交所宣布修改指引,明确不得减持的情形,除破发、破净情形外,增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存在亏损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将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市场表现、经营业绩绑定,防止随意套现走人,引导其注重经营质量,积极维护股价,提升投资者信心。除宣布增持外,也有上市公司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或承诺不减持,期限多数为6个月。比如,振芯科技表示,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出具的告知函,决定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宏达电子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公司股东“顶风作案”的违规减持行为受到监管层的严厉处罚。9月15日,证监会公告表示,对“我乐家居”大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股票行为立案调查,迅速查明违法事实,从重从快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并向相关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股东承诺不减持时,可以彰显他们对公司的未来有信心,且愿意长期持有公司的股票,这可以减少市场的抛售压力,有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同时,也传递出股东对公司的认可和支持,有助于提振市场的信心。”柏文喜表示。
10月20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现金分红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沪深证券交易所随即修改完善规范运作指引,明确操作性要求。新政新增对中期分红的完成时限要求,让投资者更好规划资金安排。同时,对不分红、分红少、财务投资规模较大但分红比例不高的公司,通过强化披露要求督促分红,沪深主板公司分红比例低于30%需充分解释原因。对财务投资较多但分红水平偏低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督促提高分红水平,专注主业。为响应政策号召,上市公司随即密集推出分红计划。在央企梯队中,中国移动、中国石化的分红总额居前,分别为475.51亿元和173.85亿元。“央企的稳增长驱动高分红,近半年我收到了两笔中国海油的股息入账,分别是676.54元和541元。”股民小张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分析,一些大型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保持高比例分红,如中国移动、中国神华、中国石化等派息率均在60%以上。国有企业已经成为分享经营成果、积极回馈投资者的标杆,在资本市场上发挥了良好示范作用。其中,迈瑞医疗、传音控股、大华股份三家上市公司三季报拟派现金额居前,分别为52.13亿元、24.2亿元、10.16亿元。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持续稳定的分红有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推动树立平和的投资理念,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减少公司冗余资金、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引导公司专注主业。中信证券研究部研究员汤可欣认为,市场更趋成熟,加之政策层面积极引导,分红基本成为正常经营状态下上市公司的“必选项”。未来A股分红频次将增加,从年报分红为主逐步转向季报分红,既有助于公司根据业绩和未来发展更好地规划分红方案,也增加了股东回报的现金流。记者丨王彤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