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甲一方的江苏苏州,有着“最强地级市”的美誉。苏州市公安局6月25日发布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流动人口在苏州落户安居、就业创业,市局决定实施合法产权住房落户政策。简而言之,从8月1日起,只要在苏州购房且实际居住即可申请落户。△江苏苏州,古城与现代化新城区交相辉映。(图片由CNSPHOTO提供)
上述通知指出,在苏州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拥有本市合法产权住房,或者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备案,就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拥有或者购买的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申请办理户口随迁。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申请落户时需要随监护人一并迁入。就在同一天,为进一步优化苏州市区积分落户政策,促进更多在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苏州,当地还宣布优化调整市区积分落户政策:自7月1日起,苏州市区积分落户准入分值从250分下调至200分。与此同时,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纳入苏州市缴纳年限计算并赋分。此前在6月2日,苏州市房地产长效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即日起实施16条措施,明确全市范围内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并明确取消首套房和二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商业银行可根据客户风险状况,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通知中还提出,在苏州购买或拥有合法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的非苏州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落户,如今苏州市公安局发布的通知也意味着该政策正式落地。中指研究院苏州分院高级分析师金珂表示,苏州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能吸引和激发购房需求落地,首套房认定的调整也使得“卖旧买新”链条更加通畅,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活跃度提升,供应端通过调整市场结构、优化建筑设计品质,力求提供更多优质住宅,满足居民多样化的住房需求,为推进房地产市场长远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中指研究院华东大区常务副总高院生表示,限购的全面放开,叠加其他配套政策,将有利于有效需求积极释放。一方面,购房即可落户,吸纳更多的省内或外地新增需求;另一方面,本地改善需求或得以加速释放。购房区域内无房或有一套挂牌的情况可以按首套住房认定,无疑降低了客户的购房成本,促进其改善需求的释放,“卖旧买新”链条将更为通畅。中指研究院苏州分院高级分析师金珂表示,该举措有利于吸引外来人口在苏置业并定居,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人口人才的持续流入,为未来楼市提供更多住房需求。目前,我国城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下的城市已基本取消落户限制,300万人以上城市落户限制正有序放开。5月9日,杭州发布的房地产政策提出,优化积分落户政策,在杭州市取得合法产权住房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5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出,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直接办理落户。5月12日,沈阳发布《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放宽学历落户范围,在沈阳市租赁房屋、务工、就学即可落户等新政,大大放宽了落户条件。5月13日,广东省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指出,放宽购房入户政策,在佛山市持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将时间线拉得更长,近几年约有20个城市出台购房即可申请落户的政策,包括杭州、南京、武汉等核心二线城市,以及金华、驻马店、克拉玛依等三四线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