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好像在池塘的水底。从一个月亮走向另一个月亮。”
秋晓不同于沉默的他,她喜欢许多东西,有时候,李斯意觉得秋晓好像一株莲花,在不经意间就绽放了。
作者:西何
李斯意小时候始终不懂,已经够穷的家里为什么还要再添一个孩子。
在李斯意的眼中,秋晓其实并不好看,她牙齿不整齐,皮肤也蜡黄,甚至连头发也稀稀落落没几根。
他只记得继母秋瑶从别人家抱回来这个孩子时脸上欣喜的神情,为农事操劳的脸上又多了几根笑纹。
在每家每户都想着生几个儿子来为家庭分担沉重的农务时,秋瑶不顾反对抱了个女孩回来,还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秋晓。
秋晓看上去比寻常孩子都要瘦小,如果不是秋瑶说她的年纪,李斯意甚至要怀疑秋晓只有四五岁。
秋瑶很疼爱这个孩子,她去挑粪,割猪草都要背着这个孩子,秋晓就在继母瘦弱单薄的背上咧嘴傻笑。
李斯意一度怀疑这个女娃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她明明就比自己小两岁,却连吃饭也不太会。
他并不爱搭理小孩子,尽管他自己也没多大。
有时候秋瑶忙不过来,就会要李斯意照看,他就熬点米汤,在屋内昏黄的灯泡下,一点点喂给小女孩,她一边舔一边傻呵呵地笑。
“真傻。”李斯意低低一声,轻轻擦干净了女孩嘴边的污渍。
李斯意总显得与这个环境格格不入,他爱看书,不喜欢吵闹。
周围孩子身上泥泞不堪的时候,他身上的衣服不一定多新多好,但肯定是干净、整洁的,一如他白皙俊秀的脸。
他有时候会帮家里去割猪草,累了就坐在田坎上掏一本书看。
书是从村办公室借的,那里面摆了好些书,五花八门的,很多都泛黄了也没人看。
于是这就成了李斯意的小小天堂。他经常帮办公室的人写东西,也得到了在这里阅读的机会。
这里书籍类型很多,有热血激昂的革命文学抑或肃穆考究的古典文学,甚至还有些描述直白的性爱启蒙,李斯意逐本看遍。
故而他总是比同龄孩子们早熟,内敛而沉默。
很多小孩读了几年级就不读了,出去打工了,但是李斯意坚持下来了。
从村里走到镇上的学校,从四点走起,要两个小时才能到学校,他就这样日复一日地坚持下来了。
秋瑶倒是挺高兴家里有个爱读书的孩子,周围人都笑她傻,嫁的男人没几天就没了,她还傻乎乎地帮人家养孩子,嘴上还念叨着:“就养呗。”
有时候他们要把红薯、野菜用大锅熬成糊,用来当猪食。
秋瑶忙不过来,就叫两个小孩帮忙。
直径一米的大铁锅,架在用红砖垒起来的炉灶上,头顶是木头做的横梁,糊着一层塑料纸,上面全是油烟污渍。
李斯意拿着大铁铲在锅里搅,秋晓就把麦梗和玉米梗塞进火炉里,被烟呛得一直掉眼泪。
然后两个小孩就一起抬着桶去喂猪。
终于在94年的冬天,大病还是压垮了这个劳作一生的女人,就像大雪压倒了门前的枯枝,苦痛的命运压倒了秋瑶的脊背。
起初只是频繁咳嗽,到后面竟然卧床难起。
早春的第一支迎春花开之际,秋瑶沉沉地闭上了眼,再没有醒来。
初春依旧料峭,留给两个孩子的只有几副农具、破瓦房和一座土坟,坟里葬着为这片土地耕作了数十年的女人,如此而已。
李斯意是大孩子,照顾小孩的任务就落到他身上了。
这时的秋晓还没长大,却已经懂得生离死别的含义,她低低地抹着泪,一直打哭嗝。
李斯意说:“不要哭了。”
他没有理睬身后众人的目光,只踩着田埂向前走去,初春的风吹拂在脸上,就好像命运扇的耳光。
他读书的时候会有种轻盈感,好像一切尽在掌握之中。而归于现实,又好像背着一筐石头沉重痛苦地前行。
他感受过许多青春书籍之沸腾、之热血,可回归生活却只能化作一声叹息。
他突然撒开步子狂奔起来,烈日使他汗流如瀑。
他走到玉米地里,脱掉了所有的衣服,静静躺在里面,就好像婴儿蜷缩在母亲温暖的子宫里,可以隔绝掉外界的所有伤害。
天渐渐黑了,他穿好衣服往回走。
只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那一抹小小的身影在固执地等待着,头顶是一弯月亮。
李斯意开始担任起父母的角色,尽管他只比秋晓大两岁。
他读初三,学费是村里凑的,至于吃饭的问题,则是东一顿西一顿的。
好在亲戚也够多,也不差这两个小孩的饭。
实在不好意思去打扰别人,只好挽起袖子,去田里抓黄鳝,抓得满身腥气,再摸着黑凭着感觉走回家。
没什么佐料的黄鳝煮出来腥味很浓,两个小孩都不怎么爱吃,强忍着恶心吃了两口,又抛下筷子坐在一起,头靠着头发呆。
李斯意沉默的时候,秋晓就知道他心情不好了,秋晓会捡几根鸡毛挠李斯意痒痒,逗他开心。
裤子衣服没几件,李斯意穿旧了,就给秋晓穿,小小的身体套着肥大的裤子,再跟着男孩一起上山割猪草。
山上很多地方都是没有路的,大多都是过路的人踩出来的,故而逼仄狭窄,一个不小心就可能掉下去。
两个孩子经常被草和乱横的树枝割一堆伤口。秋晓也不哭不闹,李斯意有多坚强,那她也是。
村里有时候会架一个大幕布,播放一些黑白的革命老片,李斯意会带着秋晓去看。
偶尔在繁星密布的天空下,交错的人声里,秋晓就窝在李斯意怀里睡着了。
有时候秋晓生病,他还要背着秋晓去学校。好在农村学校这种事情比比皆是,何况是“困难户”呢?
好多人都吃不饱饭,李斯意跟朋友相互按手,看谁按下去的久久鼓不上来,就是饿到水肿了。
一个馒头掰成了几半吃,好在秋晓听话,不吵也不闹。
还会坐在旁边看他的书,虽然她根本不认识几个字。
李斯意也会教她一点字,但农村都流行女孩早早嫁人,鲜少让女孩读书的。
李斯意只好自己一字一句地教她。在他看来,这种境况下,受到教育比得到学历要更重要。
秋晓竟也对看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李斯意在挖地的时候,她就坐在不远处,翻阅李斯意看过的书,感知他的内心世界。
虽然只是囫囵吞枣,略通大意。看累了,她就削个红薯吃,生的红薯又脆又水多,她折成两半,一半递给李斯意。
她头枕在李斯意的肚子上,看着天边忽远忽近的白云,高峨的黛山像是要直入云霄。
“你要去县城了!”秋晓高兴又有些想哭。她的“妈妈”已经离开了,现在另一个人竟也要远走吗?
李斯意摸摸她松软的头发,承诺着:“我一周回来一次。”
这天夜里,他们谁也没有睡着。
李斯意以非常漂亮的成绩考上了县里的高中,村里甚至给他办了宴席。
走的时候,他把秋晓寄在了姨妈家。
几个人在一旁起哄:“晓晓,你哥哥要去城里了,他不要你这个拖油瓶啰!”
秋晓紧紧抓着背筐,咬着下嘴唇没有说话。
李斯意背着书包离开的时候,却看到秋晓极其难过地看着他,眼睛乌黑湿润,好像被遗弃的阿猫阿狗,仿佛李斯意一去不复返似的。
李斯意心里略略苦笑,心想我要是真不想管你,早可以撒手了,何必等到现在呢?他狠了狠心,还是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李斯意作为贫困特优生,当然是有补助的,譬如每个月的餐补和学费全免。
省钱有很多方式,少生病就是很好的办法,他坚持跑步运动,像大多数这个年龄段的男生一样迅速变得挺拔高大。
衣服可以穿校服,可是鞋子没有办法啊,学校办运动会要每个人穿运动鞋,他没有,被叫上主席台。
烈日炎炎,一阵唏嘘后,少年白皙的脸上浮起了难堪的红。
那天之后,老师带他去买了双鞋子,他没有穿。
他拎着那双鞋,坐着回农村的车,车里臭烘烘一片,窗外的灰尘飞舞好像能把人呛死。
回到家里,还是那个脏兮兮黑暗的房子,他躺在床上,把鞋随便一扔,有些脱力般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乌黑,只有小黄灯闪着微光,灯下女孩在写着作业。白瓷似的侧脸在光下如暖玉般温柔,乌黑的发好像夜里的静河般流淌。
李斯意走近,摸了摸她的发。
秋晓抬起脸看看他,低了头,过了会,抬起手擦了擦眼睛,掉了几滴泪。
李斯意站在一旁,两人都没有说话。
李斯意走的时候再三请求村里人帮秋晓找个学上,没想到真的安排上了。
县城回村的车费太贵,说好的每周回来看她,他也没有做到。但他平时还是能省则省,尽量从学校的补助里留点钱寄给秋晓。
李斯意拉开椅子,拿过笔,准备给她讲题。翻开她的课本,书页上堂而皇之写着“开辟鸿蒙,谁为情种”。
李斯意哂笑道:“你懂这句话什么意思吗?”
秋晓托着下颌,目光直直地看向他,答道:“你留了几本书,我闲着没事看了看,顺手写下来了,不是你说的么,有些话,没必要参透。”
李斯意沉默片刻,轻轻敲了敲她的额头:
“一套又一套的。”
秋晓有些羞郝地笑了。他注意到她破了边的鞋,她就缩了缩脚,把脚藏入肥大的裤脚里。
灯滋滋地烧着,好似要点燃空气中的一切。
第二天一早,李斯意还没睡醒。睁眼的时候,看到女孩静静坐在床边,闻声,回头笑了:“你醒啦,我给你把东西整理好了。”
床边是一双擦干净的白色运动鞋。
李斯意翻了翻自己的课本,一张飘香的薄纸掉了出来,秀气的字体翩然浮现,虽然内容含蓄,但还是能看出表达好感之意。
秋晓看了眼,念道:“林澜。”
她侧首:“你喜欢她吗?”
她坐在靠窗的地方,背后白光刺得人眼睛生疼。
李斯意一时半会竟说不出话来,其实他内心很疲惫了,都已经生活得这么累了,哪儿还会想这些呢?
劳累的生活让他对于旁余的情感近乎麻木,又或者说,也许他没有精力分给别人了。
微风穿梭堂屋,窗帘轻摇。
送李斯意上车后,秋晓站在原地看着车离去,好像人生要经历的一次又一次别离。
好在日子也不像以前那样艰难,秋晓考去了他以前的那所高中。
李斯意有时候去书店帮忙,帮老头子整理旧书,冬日的风吹得脸生疼,他就着白开水啃了几口馒头,夹着食堂免费的咸菜。
存了一个月后,他去店里挑了一双粉色运动鞋,寄给了秋晓。
秋晓不同于沉默的他,她喜欢许多东西,有时候,李斯意觉得秋晓好像一株莲花,在不经意间就绽放了。
李斯意高考前填志愿的时候,思来想去,还是填了离家很远的城市,他高考发挥得不错,如愿以偿上了理想的大学。他想拥有更广阔的天地。
他回了趟家,其实也没什么行李可收拾的,只是回家陪陪秋晓。
秋晓在家和他朝夕相处,反而不如学校里老师说的那样健谈。她时常会静默地看着他,好像看不够一样。
李斯意觉得奇怪,回想这些年,他的一切几乎都是在围绕着秋晓打转。
按道理来说,他们才应该是最亲近的。愈长愈大之后,他们之间却好像横亘着一道大山,需要一座跨越距离的桥。
李斯意将走的那天,秋晓给他折衣服,李斯意坐在床弦摆弄学校奖励的一台小小的复读机。
忽地,腰间传来一股温热的触感。他低头,秋晓纤细的手臂环上了他的腰,额头靠在他肩膀上,抽噎着说:“我不想你走那么远。”
李斯意坐着没动,其实他很疲惫了,但他就那样直挺挺坐着,两人就着这样的姿势在阳光中静坐许久。
到底有多远呢?
坐火车都要二十个小时。
那是座海滨城市,与灰扑扑的家乡全然不同的地方。
李斯意一边上学,一边兼职,加上学校的助学金,这使他自己用后还有节余寄给秋晓。他偶尔会打电话给她,她像个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没完。
有时候是学习的困惑,有时候是人际交往的苦恼。
他白天课很满,加之又有一堆兼职,所以经常只能在夜里打给她。撞上滂沱大雨,两人就裹紧衣服小声低语一会儿。
秋晓跟他有说不完的话,虽然在自小到大的印象里,李斯意都是内敛的。他不爱多说话,也不会表达情感。
但她觉得李斯意究极是在乎她的,否则,他完全可以不必管她,不必凑她的学费生活费,但是他没有。
她觉得她和李斯意像两根常青藤,紧紧缠绕相依,谁也离不开谁,她的痛苦他分担,她的快乐来自于他。偶尔凑近了,她的长发纠缠到他的柔软发丝上,那样子仿似书中所说的“合髻”。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有些话,确实不用参透。
三年后,秋晓考去了李斯意的学校。去的那天,她没有跟李斯意说。
当坐着灰扑扑的车摇摇晃晃到了校门口的时候,暖煦的光下,男人瘦削的影子渐渐靠近。
秋晓低着头,又抬头走向他。
像经历的无数次久别重逢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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