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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组织部公告
日前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发布江苏省202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储备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源头建设,根据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江苏省202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 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对在选调高校1范围就读的,可以放宽至校二等奖学金或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报考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和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市县机关职位的,放宽至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报考法院系统大学本科、研究生均须为法律类专业,且录用时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报考检察系统和省司法厅法律类专业要求职位的,录用时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报考公安系统需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其中报考法律类专业要求职位的,录用时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报考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在选调职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调职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其中,类别II高校应届大学本科生,须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党团组织)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获得过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任职时间截至考察之日满1学年; 应届大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来源 | 江苏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