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 北京市市监局发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编者按
01 提升市场主体准入退出便利度
《工作方案》强调,要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市场主体准入退出便利度。其具体包含以下重点举措:
l 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登记机关对企业申请材料采取形式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即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
l 优化个体工商户开办服务。将个体工商户开办服务事项纳入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在“e窗通”平台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全流程服务,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
l 优化港澳投资者办理商事登记流程。简化公证文书材料,办理非自然人投资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l 优化“e窗通”平台功能,建立税务、社保、公积金等部门业务网站跳转引导机制。
l 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统一区级“证照分离”改革标准,分类制定区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明确适用范围、审批层级和审批部门,统一改革事项办理标准。
l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方式。落实市场主体除名制度,探索建立歇业备案制度,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
02 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工作方案》指出,为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群众权益,应当落实如下工作:
l 强化本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机制,推动本市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改革,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l 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覆盖率,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
l 保持重点领域监管高压态势。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
l 全力做好本市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工作。把涉企收费治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着力点,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和系统力量调度,开展好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工作。
l 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深度运用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打击网络侵权,实现智能化、网络化、便捷化执法。
03 构建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工作方案》强调,良好的竞争环境有助于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构建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应重点关注如下事项:
l 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建立健全存量政策清理长效机制,对政策措施实际运行中产生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定期开展评估清理。
l 建立健全跨区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过推进执法信息共享、统一执法标准,开展跨区域执法协助、案件异地受理,畅通会商渠道,促进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l 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重点围绕医药、公用事业、建材、生活消费品、教育培训等领域,加大反垄断监督执法力度。着力查处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
04 优化涉企服务,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
《工作方案》提出,良好的涉企服务有助于将政策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动能。为优化涉企服务,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应做好以下方面事项:
l 广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和签章。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中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等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
l 简化检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变更办理程序。取消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考核发证及强制检定。
l 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企业只需填报一次年度报告,无需再向多个部门重复报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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