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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 |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比稿

中伦数据合规团队 数据与电商研究室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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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7月13日,网信办会同六部委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这是我国首次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进行专门的规范,旨在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


《办法》共分为五章二十四条,涵盖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技术发展与治理、服务规范、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办法》明确了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和义务规定,并强调我国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的监管原则。此前,我们曾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过全景式的逐条解读和分析(点击可查看我们此前发布的:《一文透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总体而言,我们认为正式稿反映了国家对人工智能发展的鼓励与支持态度,希望通过立法为相关服务提供者创造安全、宽松的发展环境。落实在具体法条中,《办法》的义务条款更具谦抑性,更加强调监管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鼓励态度。《办法》将于8月15日起施行。


对比稿

为方便读者查阅此次立法变化,我们对征求意见稿与正式版《办法》制作了新旧对比表如下:


(点击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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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王梦迪 陈雨婕 唐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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