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宪法修正案重组最高法院
《新共和》丨通过宪法修正案重组最高法院
作者:马特·福特(Matt Ford)
译者:艾敦义
法意导言
随着大法官卡瓦诺的戏剧性任命过程,改革最高法院的声音再度爆发。人们所期望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应当是中立、睿智、令人尊敬的裁判者,如今尽管候选人可能毁誉参半,但他们仍可借由总统的推力和多数党的投票而成功就任。这一程序设计真的能保证法官中立而不受党派影响么?而最高法院未来将如何进行改革呢?本期法意带来的是由马特·福特(Matt Ford)撰稿的《一个更好的解决最高法院问题的方案》,文中笔者介绍了他提出的改革最高法院的方案,他认为最好的方案是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让最高法院大法官从各联邦巡回法院产生,首席大法官的产生仍经由总统提名且参议院批准。马特·福特的灵感来源于历史的经验总结,他认为他的方案可以大幅度削弱近40年来激烈的司法领域的党派竞争。尽管优点颇多,但这一方案也存在可能的弊端,随机的挑选机制会使得总统不再可能直接提名那些格外杰出的法律人进入最高法院,同时像厄尔·沃伦(Earl Warren)从州长转任大法官的光辉历史也将不复存在,最高法院是否会因此变得平庸,我们不得而知。
最高法院应该向哪个方向前行?在麦里克·加兰·布洛克德(Merrick Garland blockade)和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上任之后,自由派正经受来自保守派诸多紧迫的挑战,例如不公正的选区划分争议和堕胎法案。保守派人士米奇·麦康奈尔(Mitch McConnell)和莱奥纳德·里奥(Leonard Leo)会为他们在司法领域获胜而兴奋,同时又装作自己从来都不关心这些隐性的权力。
卡瓦诺出席听证会
面临这些刚上台的保守派大法官,一大批民主党成员正在鼓动法院重组计划——增加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数作为最后的解决办法。皮特·伯特吉格(Pete Buttigieg),这个拥有科技控标签、且深喑媒体之道的印第安纳州南本德市市长,呼吁民主党人在下次取得政权时必须采取特别措施。今年三月他对CNN记者说道:“我们所需要做的是制止最高法院变成一个赤裸裸的政治机构。”
最高法院去政治化听起来像一个值得赞美的目标,但有点异想天开了。大法官在美国政治运转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他们会考虑取消或者保留由民选立法者通过的法案,参与有争议的选举,也会考虑产生全国性影响的议题。问题在于如今的最高法院是否还是独立性、非党派化的机构?答案是肯定的,即使美国政治结构倾向于保守派,罗伯茨法院仍会经常违抗川普政府的政策。
至少打破法院重组的禁忌(启动该计划)危险而短视,我认为这将使美国宪法结构中的最高法院变为国会第三院,最高法院将会被那些想要同时控制立法、行政的人所改变,但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想出一种替代法院重组或保守不变的中间方案。
伯特吉格告诉NBC新闻,他支持法律教授埃普斯(Dan Epps)和西塔拉曼(Ganesh Sitaraman)在即将出版的《耶鲁法律评论》中提出的计划。如果得到实施,这个所谓的中庸的变革计划将把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人数扩大到15名。10名法官将以正常的方式被选出,但不同于往常的是:其中5名法官将由共和党议员决定,而另外5名法官将由民主党议员决定。其他5名大法官将不是由总统和参议院任命,而是由法院其他10名大法官的一致同意选出。更重要的是,他们只有在提前两年被选上之后,才会拥有不可连任的一年任期(以避免出现选择法官来评判具体案件的状况)。虽然改革后的最高法院表面上会有15名大法官,但实际上是10名全职大法官和5名可谓世界上最有权力的“实习生”。如果10名大法官无法达成统一意见?那就一损俱损,空缺五名大法官。埃普斯和西塔拉曼解释说,若最高法院缺乏法定人数,则无法在那一年审理任何案件。这两位法学教授以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的无知之幕实验作为他们改革的理论基础。他们认为永久性的职位将会更多地选择中性政策而不是极端政策,而有党派倾向的法官选择他们的同僚时会更倾向于党派私利而不是社会公益,每一派法官都希望他们的观点在法院中成为多数意见,他们就会更倾向于否决对方派系的法官,但在一致同意剩余5位法官的情形下,两方最终会选择那些开明温和且易被说服的法官。
但就上面所提及的方案,通过立法的方式改造最高法院在宪法体系内是不可靠的,因为宪法要求由参议院批准最高法院大法官。该提议要求固定两党的法官席位明显偏离了去政党化的司法宗旨。此外党派化的法官共同领导最高法院的图景可能不会存在,如果共治状态被打破,结果将是最高法院停摆,这是一把前所未见而又危险重重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它高悬在美国司法之上。保守派法官会坚决反对那些支持堕胎法案的自由派法官,分歧不可避免。支持者认为这一计划会打破历史之轮,但看起来这一计划只会在历史之轮上增加更多的辐条。
如若真要改革最高法院,那改革步骤就不能紊乱不堪,改革目标也不能三心二意。最好的计划就是推动宪法修正案的通过,但宪法修正案的方案也面临诸多挑战,不过从长期来看,宪法修正案的方案避免了国家司法被腐蚀,不会任由国会在任命大法官之时恣意妄为。为了凝聚共识,宪法修正案必须渐次吸纳一些惠及多方的中性原则。
最高法院大法官会议室
从最高法院的历史来看,扩张最高法院是有其合理性的。在最高法院成立的头九十年里,法官数量和联邦巡回法庭的数量一致,从6个扩大到10个。起初这些大法官马不停蹄地在他们的各自的巡回辖区里审理案件,直到正式的联邦上诉法院的建立,这一状况才得以终止。罗德岛大学历史系教授蒂姆·许布纳(Tim Huebner)于2013年撰文写道:经历了法院内战时期和重建时期的内部冲突,最终国会决定不再让大法官的数量与巡回法庭保持一致,1869年大法官的人数固定为9人。
美国有11个分布在各州的巡回法院,再加上位于首都的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若每一个巡回法院产生一名大法官,就会产生12个大法官。(联邦巡回上诉法院(Federal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因其不受理来自非地域性联邦法院的案件,因而不计算在内。)将大法官席位和巡回法庭联系起来会让最高法院的党派色彩减弱,每当一名大法官隐退之时,空出来的席位将在所属联邦巡回法院的法官们随机抽选一名。为了避免处理案件之时票数相等的情况发生,第13名法官即首席大法官将会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
通过宪法修正案重组最高法院将解决其他棘手的问题。修正案同时将对大法官加之以任期的限制,而美国如今6成民众支持这一动议。对于任期问题的讨论,大法官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Breyer)也表达了对任期限制的支持,虽然他似乎并不认同形形色色的法院重组计划,他说:“我认为大法官有一个十八年或者其他较长期间的任期是比较合理的。”他在四月又说道:“较长任期也不会让我担心退休的问题。”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庭
当然,终身任期具有无可估量的好处。它就如同一道墙壁让法官们与立法机构、行政机构隔离开来,并且不会使法官对未来的生活感到忧虑,这会降低了法官腐败的风险。但在我提出的方案中,为了继续保持司法的独立性,我们可以将联邦法官的终身制度保留在下级法院,仅在最高法院结束终身制。当一个较长的期限过去之时,除非大法官们选择退休,他们会自动回到巡回法院的职位。首席大法官将在他们的任期结束时,选择到任意巡回法院中任职。
修正案中的其他条款旨在对抗可能试图滥用该程序的国会议员。大法官必须从已服务至少十年的联邦巡回法院的法官中选出。该修正案还将限制国会在一定时间内增加联邦法官数量的行为。这两项条款都将阻止两党临时向联邦巡回法院安插大量新手,增加己方人士当选的几率。
当然,这项修正案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它有助于缓解过去40年来党派倾轧的历史。通过将改革重点转移到下级联邦法院,它将确保不会出现一个万众瞩目的候选人会注定当选的情况。共和党和民主党参议员会更好地行使否决权,否决真正不合适的候选人,而不必花心思在应付富商大贾或顽固的党派人士的压力上。修正案也有弹性的空间,或许每一个巡回法院可随机选出三个候选人,总统来选择一名作为提名人,抑或是参议院在候任大法官进入最高法院之前仍会投票表决是否批准该项提名。
共和党可能会对这项提议感到不满,因为此时他们掌控着有利条件。但是假若民主党人利用该提议的舆论优势,打击川普政府,并继而入住白宫和掌控参议院,共和党的优势可能会转瞬即逝。出于同样的原因,民主党人可能不太愿意接受一个折中的提议。在任何改革中,如果双方缺乏妥协的艺术,那么改革马上就会陷入极端激进的漩涡。美国当下的选择题不是在选择法院重组或维持现状,而是美国要么输掉这场“司法战争”,要么永远结束这场“战争”。
*图片源自网络
·翻译文章 ·
Matt Ford, A Better Way to Fix the Supreme Court, New Republic, June 4 2019 issue.
·网络链接 ·
https://newrepublic.com/article/154047/better-way-fix-supreme-court
·译者介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