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间,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第一时间转发了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通报,认定了新财富集团的犯罪手法并抓获又一批犯罪嫌疑人:
同时,河南省银保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确认,禹州新民生等村镇银行风险处置方案即将公布。
对储户而言,在僵持近3个月后终于看到处置方案的曙光,这是一个确定性的成果;但从两份通报的信息中,警方及当地金融当局似乎已经认定了事件的金融犯罪性质;登记客户资料更意味着完全赔付之路的希望渺茫。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惨胜”的结果,是经过激烈的线上和线下博弈之后才得到的。其中种种细节,难以言说。
此前,众多专家学者从多个角度分析,如果任由村镇银行问题拖延、扩散下去,将可能引发金融信用、经济民生等方面的连锁反应,后果得不偿失。常人难以明白的是,既然如此:
为什么中央与地方、政府与金融部门不通力合作,快速解决这个问题呢?
政治学经典教材中,专门有一章讲述谈判,大意是:谈判是各方团体为满足某种政治需要、改善相互关系而进行的对话与博弈。
这里整理了几个问题,分析事件中各方利益诉求,剖析其中进展之艰难。
❶ 为什么“50万赔付”迟迟难有定论?
在这起事件中,最核心的问题是案件定性,也就是众多行为人是“银行存款储存款人”还是“金融事件受害者”。
如果被定性为储户,根据2015年5月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第五条)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金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可见,“50万保底+清算受偿”的机制,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储户的利益,是受害方普遍较容易接受的“公约数”。至于随着经济发展,50万的数额认定是不是应该上浮,这是一个看起来似乎很遥远的问题。
但对于银行及背后的金融监管方而言,这个诉求相对难以接受。这是因为:
① 存款保险赔付的首要前提是被害人是储户,而最新通报中的犯罪手法较为复杂,是否进入银行系统尚未有定论。
② 即使认定为储户,《条例》中也规定了四个赔付条件。由于破产、清算等方式遥遥无期,真正的焦点问题是第(一)款,即出事的村镇银行是否是“投保机构”。
而《条例》里第二条只是规定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
注意,这里用的是“应当”而非“强制”,而且偏偏没有提及村镇银行。这是因为,当时村镇银行只能在当地以线下吸收存款,规模很小(2014年底仅有5800亿元),参保可能进一步限制业务发展。谁也没料到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它会成为吸储的庞然大物,成为事实上的监管漏洞。
而从出事银行出奇一致的沉默看,村镇是否投保很可能要打上问号…
一旦未参保而要求赔付,这对于另外缴纳了保费的金融机构而言是相当不公平的,甚至存在“挖好肉补烂疮”、“鞭打快牛”的嫌疑,从根本上动摇存款保险制度。
既然储户与金融监管机构无法达成一致,这时候就需要看另一个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当地政府——的态度了。
然而很遗憾,当地政府也很难接受全额兑付。
首先需要明白一点,一次性掏出400亿真金白银,这绝对不是个小数目。大家被成百上千亿的基建项目投资冲击了理念,但它们不是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的。
而国内外大环境冲击下,河南省的日子也不好过。例如,2021年河南省的收入情况不容乐观,共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47.4亿元,尤其是经历了特大暴雨洪灾、新冠疫情反弹后,土地财政的萎缩对于收入影响较大:
支出方面,“六稳六保”下的财政平衡政策让各部门精打细算,例如:
2021年,猛补短板的河南省财政科技总支出351.2亿元;痛定思痛下,全年水利工程总投资576亿元…
这些重要而紧急的事项,预算都如此吃紧,河南省又如何一次性掏出400亿用于赔付储户?
而且,其他政府拨款与投资都是带动经济内循环的,东头出去西头补,大多以就业税收等方式反馈到社会,甚至产生乘数效应;而赔付给储户,这就真的是纯支出了…换做你是上位者,你怎么看?
所以,储户、金融系统、当地政府三者的利益诉求存在较大分歧,这是大规模赔付难以定性的根本原因。
❷ 村镇银行吸储过程中的种种问题?
在2020年前后,村镇银行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推出存款产品,业务不再局限于本地,反而扩大到了全国。2020年末,全国村镇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了1.94万亿元,增速位居传统银行金融机构首位。
村镇银行要实现“做大冲动”,唯一可选的途径就是变相抬高存款利率,抢占存款竞争优势,而常用的营销手法包括奖励利率和返现奖励。虽然明面上,这部分钱是由平台提供。然而“羊毛出在羊身上”,平台方的奖励,其实是村镇银行为了规避利率自律机制,变相补贴平台的商业行为。
这些手法的存在,确实为村镇银行拉来了众多存款。但却与监管原则是相悖的。因为银行的基础利润是存贷之间差额。不断推高的吸储成本,必然要求更高的借贷项目,这很可能导致金融风险的放大。
原央行货币政策司孙国峰在前几年密集提及潜在风险:
有的中小银行从今年4月才开通互联网平台存款业务,短短几个月时间已吸收存款200多亿元,占其各项存款的比例快速攀升至25%。某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总额甚至占到其各项存款的70%…这些高风险机构自身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互联网平台存款占比过高进一步增加了其负债资金的不稳定性,饮鸩止渴,流动性隐患突出。
而在2021年1月银保监会联合央行下发《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后,某些银行借助微信小程序进行客户引流。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候的存款附加奖励措施大幅削减,实际利率并没有大幅超出四大行利率。这种利率回调行为反而吸引了更多风险偏好低的储户,因为他们觉得:
比四大行利率稍高一点点,看上去比花里胡哨的高利率理财更安全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这部分储户是非常“冤枉”的,因为他们真的不是冲着高收益而甘愿冒高风险的。
孙国峰甚至还直言不讳地指出:
互联网平台模式为客户提供了存款购买接口,实质是存款营销行为…(银行与平台)有意突出存款保险保障的宣传,暗示“零风险、高收益”,便于用较高利率吸引储户。
尽管监管体系已经发现了潜在问题,但我国的金融监管显然是滞后于实务的,没有人能以前瞻性的眼光预料到,搭上互联网金融快车的村镇银行会怎样狂野发展。
监管系统最大的失误在于,村镇银行并未被强制要求直接接入央行结算系统,而是由发起行或其他行代理接入。
金融吸血鬼吕弈,正是看到了这个机会,借机成为许昌农商行的大股东之一。而出事的几家村镇银行,其支付清算账户可能均开设在许昌农商行,并由许昌农商行进行确认操作。具体手法就是通报中所述:
利用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及该犯罪团伙设立的君正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自营平台,违规揽储与营销,以虚构贷款方式非法转移资金,并专门设立宸钰信息技术公司删改数据、屏蔽瞒报。
更直白点解释,这一过程分为两步:
第一步,储户把钱从其他一类卡转入村镇银行的电子账户时,许昌农商行内部人员和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用君正智达的系统向资金转出行发送了虚假的确认回执;
第二步,再利用宸钰信息,将收到的钱款转走,但客户的钱并未进入到央行结算系统。
顺便说一句,这并非我国金融系统首次遭遇类似袭击。
2020年8月,南阳吕氏寻亲祭祖大会上,北京市丰实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总裁吕长胜由新财富集团董事长吕奕陪同,言谈甚欢。
而这位吕弈的“族叔”吕长胜,不但是A股、港股市场中的资本大鳄,更是与谈虎色变的明天系存在关联。
① 北京丰瑞股权投资基金的GP(普通合伙人)是丰实投资基金管理中心,LP(有限合伙人)是天津信德融盛商贸有限公司,后者实缴资本为8亿元,但今年2月底神秘注销。
② 天津信德融盛的监事为张改英,是新时代远景(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经理;同时,新时代远景又是新时代信托的前控股股东。
③ 至于新时代信托,那是肖建华“明天系”旗下的核心资产,专门负责张罗资金运用。
而综观吕弈的操作手法:凶悍地控制银行并将不听话的银行行长送进JY,以数百家空壳公司撬动千亿资产,通过担保等关联交易展开不知底细的复杂负债…这一套流程竟然与明天系的经典打法如出一辙。
所以,吕弈到底掠走了多少资金?新财富集团究竟还剩下多少净资产?这一切都是一个谜。
❸ 最后的窟窿怎么填?
政治学教科书中强调,谈判中有一些通用技巧,例如扩大共识、多讲利害而不是是非、有效威胁…
对于涉事银行与当地地市级ZF而言,他们和储户的共识是:这样规模的事件是地市级别无法处理的,因此在涉事行所在地基本以安抚为准,争取更高层面的政策。
而金融监管系统就必须“讲利害”了:虽然960亿元的存款保险基金的余额还够用,但这事儿真不能简单走保险。因为根据2022年3月央妈的最新评级,落在安全边界以外(8-D级)的机构有316家。这里面,高风险村镇银行共有103家。
更为难的是,河南省村镇银行规模,还排在河北、山东之后,与辽宁处于伯仲之间。如果监管当局开了这个口子,被华夏幸福深度套牢的河北村镇银行系统、对83%的中小银行一把手采取了措施的辽宁省…它们的村镇银行会怎么办?
所以,对于金融监管系统里的专家而言,这时候不是讲对错的时候,而是讲生死攸关的时候,是不容易松口的。
至于剩下来负主要责任的省级政府部门,看起来只能讲点别的了?从这个角度看,赋红码问题虽然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但它真的能够有效得提前平缓储户的联动…
(此处省略633字)
7月7日,《经济观察报》发表了一份深度调查报告,重点提及:
在2022年上半年出具的针对村镇银行的72张罚单中,有29项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处罚事由,占比约41%。有23项与“贷款”相关的处罚事由,占比约31%。有6项与“瞒报、虚报金融统计数据”相关的处罚事由,占比约0.8%。
换而言之,几乎绝大部分罚单都是与存贷款直接相关,村镇银行的合规性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希望这次血淋淋的教训换来全国金融系统对多层股权代持、市政财政出资平台违规、金融监管系统失控、各级行政监管变形…的彻查,以及对失职渎职甚至包庇犯罪的严查到底。
而悲伤的是,在本案中,大部分受害人的本来目的就是存款,他们是实实在在的风险厌恶者。但“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偏偏找上他们!
从目前警方“先刑事后民事”的处理原则看,似乎更倾向于“钱并未进入银行账户”的结论,这是储户最大的心结。因为从储户角度,他们的过错是最小的,也是最值得同情、最应当提供保护性赔偿的群体。毕竟先期享受了“高收益”的先行者总是少数,后期“安心存款”的是绝大多数。
因此我们建议,当地有关部门在处理过程中优化流程,例如按照比例原则优先赔付、按照提级管辖/异地管辖情形处置,避免本地化的利益冲突…
当然,在“村镇银行存款难”事件爆发前夕,总有一些“幸运者”或是“聪明人”在沉船之前提前跳帮。例如传说中掐着点提前取款的“不理智大爷”:
事实上,不管是提前支取的张大爷还是突击提现的李大爷,还请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保留一点同理心。正如站在一旁不嫌腰疼的吃瓜群众,千万不要“事后诸葛亮,事前猪哥样”地混淆黑白,说什么“贪图高利息者应该有相应觉悟”的风凉话。
郭德纲曾说:
要远离那些不分青红皂白就劝你大度的人,因为雷劈到他的时候,有可能连累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