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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10月1日起,《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丽江发布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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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9月8日),《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宣传贯彻新闻发布会召开。丽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郭增辉, 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党组书记、常务副局长木丽分别就《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作了介绍。


丽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郭增辉介绍,2022年8月13日,经丽江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修订颁布了《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丽政规〔2022〕4号)文件。《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修订的背景及意义

2013年4月5日《丽江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0号)颁布实施了原《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在9年的实施过程中,对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府机构职能的转变,丽江古城消防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原《办法》的一些规定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新常态下防范火灾风险机制有缺失;消防工作责任制不健全,消防责任主体不明确;消防技术标准与行政管理措施界限不明晰。为解决上述问题,2021年4月市政府启动了《办法》的修订工作。


《办法》的修订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高度关切和对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对世界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高度负责,为我市加快推进丽江古城消防安全治理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首先,这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必然要求。此次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精神,积极回应省委、省政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完善法律法规、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对原有文件中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进行重修重塑,在部门称谓、职责划定等方面保持与上位法完全一致,确保上下衔接紧密、内外协作顺畅,工作有序推进。

其次,这是回应消防体制改革的有力措施。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应急管理部先后整合了11个部门的13项职责,新组建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制度重构、体系重建全面推开。此次《办法》的修订,充分体现改革理念,切实从规范性文件层面贯彻落实了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对强化火灾防控体系建设,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规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第三,这是贯彻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进入“十四五”时期,丽江古城火灾风险较高的问题依旧突出,传统消防安全问题和新兴业态消防安全隐患交织叠加,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此次规范性文件修订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安全管理“三管三必须”要求(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充分体现综合监管的改革要求,对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明火、共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等进行了明确,为各级部门实施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各类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社会公民履行消防安全义务,提供了具体遵循。



修改的过程及重点内容

此次《办法》修订历时1年半,市政府专门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编制过程中,工作组充分开展调研论证,对《办法》修订的条件、时机、内容等具体要素进行实地走访,组织各类社会团体召开修订论证会。召集法律顾问团队和专业技术力量参与起草文本。向43个市消安委成员单位和涉及的两个区(县)征求修改意见,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先后8次组织消防、古管、住建、文旅、司法等部门召开文稿编制座谈会;聘请省级相关领域专家实施专家评审;两次召开行业部门和法律专家讨论会,共计征集意见189条。经汲取完善后,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形成目前颁布的《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此次修订主要围绕消防基本法律条款变更、行业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火灾防范具体措施、公民消防义务履行等方面作了调整和明确,体现了消防救援工作实际、区域火灾防控特点及消防安全风险防范重点,突出了时代特征和丽江特色。

贯彻实施措施

为推动《办法》贯彻落实,将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开展一次专题宣贯活动,把宣贯工作作为消防宣传“五进”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内容,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的宣贯,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民众知晓率。

二是启动一轮消防业务培训,组织丽江古城内实施公共事务管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业务培训,持续提升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水平。

三是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精准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消防执法服务。


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党组书记、常务副局长木丽介绍了近年来丽江古城消防工作的情况。


建章立制,确保严格履职尽责

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近期对城市火灾隐患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将抓好丽江古城消防工作作为护航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举措。

一是明确监管职责。先后出台《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丽江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各级政府、各部门在丽江古城消防管理中的职责。

二是明确监管标准。先后出台《丽江大研古城建筑消防安全保障标准》《丽江古城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等配套标准文件,从日常管理、设施配备、建筑安全等方面明确丽江古城消防工作的标准。

三是明确监管责任。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政府系统研究部署,统筹抓好责任落实,古城管理、公安、住建、文旅、民宗、消防等部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加大投入,提升消防基础设施

统筹谋划丽江古城历史文化保护与消防设施改造升级工作,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升级。

一是消防供水能力持续改善。改造升级原有支状管网为环状管网,建成5000立方米高位水池2个,增设消火栓574个,配置消防器材232套,利用古城河道修建103个取水口、75块水闸,确保管网压力稳定,天然河道取水可靠。

二是智慧防控水平不断提升。投入3240余万元完成丽江古城智慧消防项目建设,通过3万多个前端感知设备,实现对古城消防栓压力、电线温度、电流、漏电、消防力量配备等情况的实时监测,确保“早发现、早处置、降损失、保平安”。

三是电气火灾防控日益精准。建设丽江古城智能电力监控系统,精准防控电器火灾。在投入7474万元完成老旧电力线路改造工程后,又在1200个重点场所安装智能电力监控,对超负荷用电进行智能控制,有效降低电器火灾发生概率。


整治隐患,优化消防安全环境

古管、文旅、住建、民宗、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全面开展梳理排查,实施火灾隐患整治系统工程。

一是风险隐患常态化整治。2021年以来,对丽江古城内经营场所、文物和历史性建筑、传统村落等开展易燃装修装饰材料、电气线路、液化气瓶、三合一场所、地下建筑等多轮专项检查,共排查场所5670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601处。

二是电气线路专业化治理,成立专项工作组,深入开展“三线”治理工程,重点整治“三线”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违规敷设、线路老化等问题,共检查场所4035家,现场清理线路隐患点4753处,清理电缆线18091米,清理电线92622米,清理废旧电表箱67个。

三是高风险场所重点盯防,针对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开展全面排查,共计排查出439处合用场所,对火灾风险较高的323处场所建立“一户一档案”实施重点盯防,专题对场所逃生疏散条件、厨房用火用电及排烟管道、居住区域可燃物摆放等进行“面对面”火灾风险提示,对相关场所内人员实施“点对点”安全逃生知识教育,有效防范了重大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建强力量,营造浓厚氛围

不断加强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配备人员和装备器材,逐步建强丽江古城消防应急处置体系。

一是社会救援力量不断壮大。按照“民办公助”模式先后组建微型消防站400余支,人数700余人。通过组织日常训练培训、定期装备维护检修、年度大型演练,确保社会消防力量人员稳定、装备可靠、战斗力提升。

二是群防群治日益坚实。实施社区消防专管员工作模式,为每个社区配备3名消防安全专管员,开展网格化日常检查,督促动态火灾隐患整改。推广邻里互助消防应急模式,按照就近整合原则,单元内人员统一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和消防应急演练,推动社会消防力量发挥最大效能。

三是消防安全知识逐渐普及。通过聘请专业人员培训、入户宣传、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系列活动等方式,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知识普及范围。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微信群、宣传栏、标语、海报等形式,提示火灾风险。利用短视频、消防提示短信、公益广告等方式,向村(居)民及来丽游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三年来,共计培训古城经营从业人员3万余人次,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2万余份,开展系列宣传活动120余次。


对比十年来的火灾数据和近三年来的火灾数据分析,近三年来,丽江古城内年平均火灾数量从27起降至18起,下降33%,年均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从112.6万元降至2.2万元,下降98%,火灾起均损失数从4.17万元降至0.12万元,下降97%,未发生较大以上或者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古城社会火灾形势平稳,消防安全环境日益改善,得益于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


下一步,将以《丽江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修订实施为新的契机,全面提升“常态化监管能力”、“实战化火灾处置能力”、“智慧化消防运用能力”,努力确保丽江古城消防安全形势长期平稳。



记者:木红豆 杨国辉编辑:和润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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