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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发布!有这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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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
医疗救治工作
切实提高规范化、同质化诊疗水平
近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
结合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特点和感染者疾病特征
总结前期医疗救治工作经验
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
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进行了修订
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以下简称《方案》)
重点修订内容如下
↓↓
一、对疾病名称进行调整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调整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重症高危人群,对未达到重症诊断标准,但是年龄>65岁、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合并较为严重慢性疾病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可以按重症病例管理。对重症高危人群进行生命体征监测,特别是对静息和活动后的指氧饱和度等进行监测;强调低氧在重症临床预警方面的作用,轻微活动后指氧饱和度<94%,应警惕病情恶化。
在一般治疗中增加了高热和咳嗽等对症处理;在抗病毒治疗中增加了已在我国审批上市的小分子药物;增加了抗凝治疗;强调了清醒俯卧位通气的重要性;在氧疗和呼吸支持治疗方面,结合最新认识和研究证据,指出经鼻高流量氧疗优于鼻导管或面罩吸氧,改进了呼气末正压(PEEP)的设定方法,加强机械通气的肺保护措施。
增加了部分证型及“病证结合救治”内容,加强对重型、危重型病例中西医结合临床救治指导,更好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编辑:和润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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