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残疾人“两项补贴”如何申请办理?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一、二级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低保外无固定收入的三级、四级的精神或智力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已享受失能失智长期照护险的不再重复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
1残疾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折通(复印件);
5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签名的申请声明;
6公示无异议证明(复印件并签署意见);
7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
8残疾人社保关系证明(村、镇出具);
9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
10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注:申办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
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海安残联公众号
获取更多精彩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