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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金曲奖颁奖典礼,陈珊妮的获奖感言燃爆全场:我一直很尊敬“一生坚持做好一件事”的匠人精神,把一件事做到极致,做到无可替代。
直到有一天突然发现,这实在太不适合用来诠释制作人的工作了。
要日复一日在通勤时间听完本周最新发行,储备与编曲沟通的能力。
要决定用直立式或平台铜琴,要为复古定调单线圈拾音器;
要让不同风格不同时代的乐手,碰撞出新的可能;
要为已经走红却仍在檬懂中工作的艺人指引一道方向;
要在歌手录音期间放不下电玩的时候,提醒别浪费别人的青春;
要在别人不相信他们可以创作的时刻,施予一些魔力;
要确定U47fet,251和C12,哪支麦克风才能凸显优势;
要在歌手唱到沙哑前,直指呼吸与发声的间题核心;
要面对配唱前一刻才收到的歌词,即时做出解析;
要决定混音时歌手要待在你耳边呢喃,还是和乐手站在一起表演;
要适时切换时间管理大师模式,为才华洋湓的独立音乐人省下预算;
要在所有人踌躇犹豫时做出决定,告诉他们:“你可以的。”;
当制作人学会做好所有事情,才终于发现知识的来源是经验;
发现人很容易高估自己的能力,低估事情的复杂性;
发现容忍错与创新的机率成正比;
发现不能过度迷信手华与风格,要在流俗套装与离群孤高间小心拿捏;
发现原来, “学会做好一切不喜欢的事情”,才能让你更喜欢自己正在做的每一件事。
就是制作人的工作,在音乐和音响间整合一切琐碎与创意,用另一种匠人精神做到极致,做到无可替代。
这段话向局外人诠释了“要做出一件作品实际上有多么不容易”,即,为了做成一件自己热爱的事,需要忍受着做多少不喜欢的事。其中有句话深深戳中了我:“学会做好一切不喜欢的事情,才能让你更喜欢自己正在做的每一件事”。陈珊妮诶,金牌制作,看起来对规则不屑一顾的人,竟然也会说出“学会做好不喜欢的事”。激动是因为自己也处于“为了做热爱的事在忍受着各种不喜欢”的状态,这段话真的安慰到了我;困惑是人这辈子除了做喜欢的事外,是“必须”要去做一些不喜欢的事情吗?我记得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说过,人每天都应该做一两件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第一,所谓的喜欢做的事,究竟是什么样的,有没有一个固定衡量标准?已知,“仅停留在感兴趣”的喜欢和“真正动手去做”的喜欢不是一回事。即使动手去做,“做了就不喜欢了”和“做了还是喜欢”也不是一回事。说喜欢是很容易的。仅仅情感上的喜欢、没考虑具体困难,顶多算叶公好龙。我高中时看了一部电影《玻璃之城》,逢人就爱说好喜欢情侣一起驾驶飞机的感觉,但从来没动过去学的念头。还有些喜欢,上手之后发现光靠热情抵御不了与此同时带来的困难,就此放弃,也谈不上真喜欢。我很喜欢的日本作曲家坂本龙一,3岁学钢琴,小学毕业学作曲,热爱且沉浸在创作音乐里一生。年少时对音乐的喜爱没那么坚定,上初中后又被更能耍酷的篮球疯狂吸引,觉得弹钢琴苦逼多了。因为打篮球容易受伤,影响练琴,他直接停掉了所有的钢琴课和作曲课,专心打球。也正因为这半年迷失,才坚定了被迷失强化过的“热爱”。停掉半年钢琴作曲课之后,他才逐渐意识到钢琴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像鱼离不开水了。虽然练习和打磨的过程令人烦躁难耐,但热爱已经刻进骨子里。那之后,他是真正意义上开始确定自己的生命离不开钢琴。所以什么是真正的喜欢?真正的喜欢是从喜欢到不喜欢,再到重新喜欢,然后持续喜欢的过程。也就是说,追求所爱的过程,一定是曲折迂回的,根本不是想象中的“找到使命感就开始一路乘风破浪”。真实世界里,跨越过无数个想放弃的瞬间,还能坚持做到底,那才是找到了真正的热爱。即便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热爱,过程中也难免有些阶段让你产生厌恶想放弃的感觉,让这些事变得很下头。你得再坚持一下,穿越这个阶段,才能最终看清是不是真的喜欢。第二,根据我自己的体验,自认为喜欢做的事里,只有很小一部分是真正喜欢做的,其他大部分事务都是为了促成某个结果而不得不做的事。比如我喜欢写作,但随着时间推移,我觉得其中我真正喜欢的部分是“探索、搜集素材”和“表达观点”过程。前者让我可以自由自在到处探索,而后者让我能表达自我。搜集完了,还得整理、筛选、归纳,把零乱的素材归放到一个具体的主题中,让各种无序的信息呈现出秩序,像把洗好的衣服按照季节和颜色归类叠好放进衣柜。有时候你想表达的只是一种主观感受,抽象却难以描述,但一个作者,如何叙述才能让尽可能多读者听懂才是更重要的。所以要写出一篇文章,通常需要先把自己想说的整理出来,再用别人能理解的方式重新叙述一遍。而这个过程是痛苦的,有时甚至需要不断精神分裂,跳脱自己的思维模式,站在他人立场去揣摩“我到底讲清楚了吗?”然而整理、归纳、翻译这些环节确实无法省略,缺少会导致作品无法完美呈现,永远处于流产或自嗨状态,产生不了传播价值。装修开始前,我信誓旦旦宣称自己热爱生活喜欢研究家居,想象中装修就是呈现自己的品味和生活态度,只要挑选自己喜爱的风格和色调,淘到有品质的家具,把它们搬进房间就行了。但真实情况是,这一部分只占装修流程的1/5,其余4/5都在研究该用什么品牌什么规格的电线?水电走地还是走天?南方城市要不要铺地暖?地暖应用什么材质的管材?墙漆究竟要刷到哪种平整度,才能不被头顶射灯的白光凸显出斑驳和瑕疵?就像策划一场展览,观众只看到令人拍手叫好的最终形态。却忘记策展人在展览开幕前的3-4个月每天加班到凌晨,与作者、画廊沟通作品的运输与保存问题。与施工方反复纠结展厅的灯光颜色和角度。与作者反复确认展品的描述文字,头发都快掉光。况且不论是写作、装修还是策展都属于创造性工作,相对而言还蛮有趣。但即便是这种工作,有趣也只是呈现出来的一部分,其中还需要完成大量超级磨人耐性铺垫。我想第二个原因就是,这是为做那件自己热爱的事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前文提到的这些为了热爱的事所忍受的不喜欢,他们有一个共性:是为更宏大的那个热爱的目标在服务。虽然鸡毛蒜皮的具体事务令人讨厌,但因为是朝着一个共同愿景在努力,这样的不喜欢是值得忍受的。反之那些与目标无关、还令人讨厌的事,还是能省则省吧,毕竟生活里本来就需要忍受的本来也不少了。为自己的事业奔波,好的坏的照单全收起来没有那么难。但现实里我们绝大多数人在择业问题上远没有那么幸运,并不是都能够绝对独立去运营一个项目,从头经手到尾。我们普通人更多的是像一颗螺丝钉,是一份热爱、一个任务或作品的其中一个小小环节而已。而机构越大,分到个体手中的工作就越细微,越令人爱不起来。比如你或许只是一家十八线城市的电影放映员,又或是影视剧中一闪而过的群演,是一家生物制药公司的打字员、药品投放环节的接线员,或是集团综合部门财务支出的报账人员。对个人而言,自己日复一日所承担的这种具体琐碎的像“工具人”一般的工作,着实是让人不甘心或痛苦的,根本不可能发自内心喜欢。要解决这个问题,我的办法是,首先评估这个任务在更高层面上能不能算作有价值。毕竟,一个项目中,一定有很多繁琐的工作需要人去完成,整个项目才能运转。不是你做,就是他做,没人做就成不了,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这种安慰力度毕竟太有限,因为我们都会问同样一个问题:那为什么非得要我来做呢?所以更好的办法,还是让自己有这个能力去主动靠近和争取这个大目标中你最感兴趣的那部分工作,或者,自己给自己打工。争取不到,就先蛰伏吧,去每个环节都体验和学习一下。这样看下来,所有热爱大概的确都是从坚持不喜欢做的事情开始的。今日互动话题:
你有什么对抗“不喜欢”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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