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关注!最高检: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
证券时报e公司讯,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这个重点,立足检察职责提出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的履职重点。在刑事检察方面,重点是加大惩治金融风险高发领域金融犯罪力度,突出打击各种名目非法金融活动,持续加大对洗钱及其关联犯罪的追诉力度,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犯罪,坚决惩治金融腐败犯罪,以精准有力的刑事追诉惩治金融犯罪、震慑金融犯罪、预防金融犯罪。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增多
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在会上介绍,资本市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犯罪增多,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交易类犯罪多发,出现利用FOF基金、场外期权等复杂金融产品实施证券犯罪等新情况。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资金掮客、技术黑客、股市“黑嘴”、造假中介等黑灰产业链问题日益凸显
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在会上表示,我们在办案中还发现,在各类金融犯罪背后,资金掮客、技术黑客、股市“黑嘴”、造假中介等黑灰产业链问题日益凸显,助推犯罪甚至成为诱发金融犯罪的始作俑者,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是今后的重要方向。
最高检:加大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违法犯罪的追责力度
《意见》提出,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财务造假犯罪,全链条追诉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关联犯罪,服务保障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依法严惩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严重破坏资本市场交易秩序的犯罪。加大对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违法犯罪的追责力度。
▌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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