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照片曝光!南安发布悬赏公告!

南安市广播电视台 南安融媒
2025-01-02



悬赏!
南安法院
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欢迎提供线索!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湖中路28号

联系电话:0595-86377110




被执行人:叶家君,男,1996年3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泰顺县彭溪镇五里牌村银铺,公民身份号码:330329199603244052。

执行标的:1600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6月24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

悬赏金额: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

领取条件: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经查证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得以执行变现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范围的;

(三)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的;

(四)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六)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七)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近亲属的;

(八)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执行到位的;

(九)对同一财产在后举报的,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十)举报时本院已经执行完毕的,以及其他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不应支付悬赏奖励的情形。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得举报线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四日















来源:南安法院编辑:吴雪娇

一审:尤逸群 | 二审:黄种成 | 三审:蔡毅

孕妇腹痛难忍,南安交警9分钟紧急送医!
@南安小朋友 快来报名,一起“瓷泥造梦”吧!
注意!周末或有台风!南安会降温吗?
泉州⇆厦门!南安再添一条交通大动脉
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攀岩区、游泳池……南安这个中学运动场预计9月投用!
收成喜人!南安15万亩早稻开镰收割
截止到明日上午!泉州市教育局最新发布!事关志愿填报……
官方通告:立即停售!
刚刚!派位结果出炉!实验中学、鹏峰中学、柳城中学……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南安融媒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