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电动自行车,将有强制性国家标准!
近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等多部门
对最新修订的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新增多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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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图查看原文件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标再修订
新增这些标准
与现行标准相比,这次的新国标,做了一些方面的改进和提升。
首先是提高防火阻燃性能,完善了电动自行车所用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限制塑料件使用比例。
其次是防范非法改装行为,明确了电动自行车控制器、蓄电池、充电器应具有互认协同功能,从技术上增加篡改难度。
电动自行车车速限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使用电驱动功能行驶时,最高车速不应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应超过25 km/h,如果车速超过25 km/h,车辆对电动机应无输出电流;
注:连续下坡行驶等情况下,车速可能会超过25 km/h。
b)使用电助动功能行驶时,车速超过25 km/h时,电动机不应提供动力输出。
此外,为了提升产品实用性,将使用铅蓄电池的整车重量限值由55kg放宽至63kg,并且,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还增加了北斗定位、实时通信功能。
这次新修订的标准,旨在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安全水平,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优化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塑料重量占比等技术指标,降低火灾事故风险;减少非法篡改行为,减少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动态安全监测,提高车辆安全性;提升续航里程,便利消费者使用。
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1个月
发布后设有过渡期
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这次《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将持续1个月,将根据收到的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完善,加快推动审查、报批等工作,争取尽早发布。
新国标正式发布之后,会给予生产企业6个月的过渡期,用于设计、生产新产品。此外,还多给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便于商贸流通企业消化按照老标准生产的库存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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